03.03 嫁出去的女兒應不應該和兒子一樣一起給爸媽養老,你們覺得呢?

小仙女風兒


嫁女兒時,你是與男方出資等都一樣嗎??!男方治房產,及給資金時,那時你幹什麼了?應該養婆婆公公時你說也該養丈母孃了!找男方要,養丈母孃。媳婦多積德,有善心,願你也生個兒子,你自己就有答案!心眼一定不能壞,不能偏,


清淨8763


我是一名女兒,我有一位哥哥,爸爸去世得早,那時候我們兩兄妹都很小,媽媽一個人把我們拉扯大,現在我們的孩子都十八歲了,哥哥嫂子在南京做生意,一年回家住得到一個星期,我和老公在本地做生意,我媽媽一個人在老家,她不挨哥哥,也不跟我,她說她有錢花,能吃能睡,不挨任何人,她這十多二十年都是上午逛街買吃的,下午打牌,她說她好耍得很,我偶爾要回家去看看媽媽,媽媽吃了飯就喊我快回去了,她說耽誤她打牌了,我就和哥哥商量,媽媽越來越年齡大了,在家裡不放心,怎麼辦,哥哥說的隨便媽媽,她高興就好,以後如果需要我們照顧,他會全照顧的,如果真的到那一步,我和我老公會照顧的,現在我老公都經常喊我回去看看媽媽,喊我給媽媽買這樣買那樣,我說我媽媽又不想我回去,他說吃了飯就走嘛,只要不耽誤老媽打牌老媽就喜歡得很,照顧老人都應該照顧,根本不用分兒女。我婆婆就生了八個兒子,老的時候每個兒都有理由不照顧老人,各種藉口,最後我們攔下了照顧公公婆婆的事,換句話想,如果公公婆婆有財產,有一筆錢,或者有退休工資那些,有房子,肯定幾弟兄要爭著照顧,不可能輪到最小的一個照顧,我婆婆最後癱瘓了,就喊幾個哥哥輪流照顧,還有哥哥說的沒有空,各種推,所以不能說什麼兒就照顧老人,兒都是兒,還是要看你的兒有沒有素質,有沒有道德,做人對得起良心就好,有我一顆善良的心就好,其實我說實話,照顧老人一點都不吃虧,因為我家就是好運連連,我們真的運氣很好,不要覺得老人住了你的房子,吃了你的東西,那些都不是錢,你一家人做事順一點點,那才是錢,沒病痛,沒災難,這就是福,我們照顧我們公公婆婆時,我們兩個出門,老年人就會說,路上慢點,早點回來,你們千萬不能出事,你們要多掙錢,出事了兩個老人要餓死,兩個老人沒得人管,所以老天爺都會幫我們,孝順老人比你乞求菩薩保佑管用多了,比你進廟子好多了,真的


憶夢美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嫁出去的女兒必須給父母養老。她不養老誰來養呢,在計劃生育時代,父母這一輩子就生了她一個,他們把全部的心血都用在了女兒身上,她是父母的唯一,養老送終的事只能靠女兒了。

對於多子女家庭來說,女兒也應該和兒子一樣為父母養老送終。

無論是女孩還是男孩,從呱呱墜地的那一刻開始,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女兒享受著同兒子一樣的父愛母愛,一樣的撫養過程,同樣受教育條件。有時還比兒子的多。

我的閨蜜父母是農民,她兄妹八個,她是最小的。在她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她的大哥大學畢業分配到縣城當老師。她的爸爸為了讓她和比她大兩歲的姐接受更好的教育,讓她大哥把她們帶到身邊讀書。當時我和她是同學。她大哥靠自己微薄的工資供她們讀完中學,二人都大學畢業,都有不錯的職業,不低的收入。

您說,像我閨蜜這樣的農村出來的女孩子該不該為父母養老送終呢?

我覺得養兒防老的觀念在這個家庭就不適用。父母養女兒長大,哥哥供妹妹讀書。女兒享受的幸福比兒子還多,難道不應該為父母養老送終嗎?


在光明之中探索


應該養,養老不分男女,都是爸媽一樣帶大的,只是家產都是給了兒子,女兒是沒有的,我是女兒現在老媽住在我家裡,她不願意去兒子家養老,年輕的時候叫她來我家裡住一年半載都不肯,要幫兒子做事,老了需要人照顧了,兒媳婦對她不滿了,各種嫌棄讓她受氣了,這才來我家裡住,八十七歲來的,現在九十歲了。身體健康方面差得很,我看見她一天天在變衰老心裡也難受!


馬藍4


兒女給父母養老,獨生子女,沒說的,推也推不掉。如果有多個兒女,也好辦,誰給養老,財產給誰。如果重男輕女,那女兒平時就隨便買點什麼,關鍵時刻必須雪中送炭,盡孝還是要盡的。偏疼兒女不得寄,伺候臥床老人和在醫院護理老人的,永遠都是老人最不得意的那個子女。我家就是,我爸身體不好,條件有限,爺爺奶奶就看不上我爸,癌症晚期,姑姑是大夫,空閒時間太少,老叔說上班沒時間,除了我爸,沒人管,我爸說,在不好那是爸媽,我爸伺候了3年人沒了,老叔竟然要賣掉爺爺奶奶的房子,給他自己還房貸,我爸沒同意。


海納百川19840216


農村有句俗語:“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得水”父,母有病:“兒子守著,女兒走著”。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女少,安照法律規定,兒女都有撫養義務。過去講:“多子多福”也有的說:“兒多母受苦”這又是對立的。關鍵是有錢,啥都好說。兒子多了也不一定孝順,也會相互推諉,安目前的實際情況,還是女兒孝順,心細。我以親身經歷為例,老婆8個兄弟姐妹,4男4女,現只有岳母一人,歲數大了身體不好,有病花錢均攤。要不是女兒過問,早死了。兒多又有何用?兒子結婚蓋房子,給女兒多少?認同都有善養義務,兒子相互“怯”著,都報著“我不問,有人問”的思想。做兒子要心平,你千方百計超生要兒子幹什麼?對待父,母的今天,就是你將來的現在。因為我們都有老去那一天,也能 遭報應,自食其果。


阿靈勇士


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吧。我們杭州人嫁出去的女兒父母的遺產都是和兒子平分的。沒有兒子要優先權的說法的,但是父母生老病死也要女兒女婿一起負擔的。我父親死了以後,我上面一個姐姐,下面一個妹妹,分割遺產的時候(先把妹妹陪護費單獨扣除300一天,三個月算3萬)然後多了三姐妹平均分,如果不夠三個人平均攤。農村裡都是兒子孫子的。那麼應該女兒象徵性的付出一下。其他的都應該兒子承擔的。


1231601股民老沈


嫁出去的女兒應該為父母養老。

第一,從法律上講,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為父母養老這是法律為兒女確定的權利和義務,與性別或婚否沒有關係。

第二,從情理上看,父母含辛茹苦把兒女養大,當父母老了需要照顧時,兒女照顧老人也是天經地義的,無需討價還價。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順理成章,與女兒嫁人與否沒有關係。

第三,如今社會男女平等,那種嫁出去的女是潑出去的水的封建傳統觀念已被打破。嫁出去的女在贍養父母問題上與兒子享有同等義務。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作為老人對兒女應該一視同仁,不能重男輕女,否則自食其果。因為凡事都有因果關係,感情是相互作用的結果,不分男女老少。


老當益壯41148740484


嫁出去的女兒應該不應該和兒子一起給爸媽養老?對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這樣的:我認為女兒應該和兒子一起養老。下面我從三個方面對女兒贍養父母的問題進行分析。

從歷史文化傳統習慣進行分析。

我國的封建社會是“男尊女卑”的社會,男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是不平等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家中生活中男性出於主導地位,女性屬於從附的地位。女性出嫁後就成了夫家的人,民間有“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自然女兒出嫁後就成了人家的人,只需要孝敬公婆,而不需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在社會關係中,強調的是“夫唱婦和”,婦女是沒有獨立完整的社會人格,自然這樣的社會就出出現“重男輕女”的社會風氣。

這個社會階段的女兒時不需要贍養父母的。

從親情方面來分析

兒子和女兒都是父母的孩子,都遺傳這父母的基因和血緣關係,都是母親十月懷胎生育出來的。從哇哇待哺的嬰兒到我們長大成人,父母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們拉扯長大,他們日夜操勞、他們含辛茹苦,他們為我們的成長付出了無盡的血汗。常言說得好:“羊羔有跪乳之恩,烏鴉有反哺之義”,作為子女的,面對日益蒼老的父親,面對白髮蒼蒼的母親,面對他們步履瞞珊的背影,面對他們對我們的殷切期盼,不管兒子也好,女兒也好,沒有理由不贍養我們的父母,沒有任何的藉口不孝順他們。

我國有句名言“百善孝為先”,如果我們連生我養我的父母都不贍養的話,那我們真的連動物的習性也不如。我們就真的缺乏人類最基本的良知,是一個沒有良心的冷酷動物。

所以從親情方面,女兒也應該贍養父母。

從法律層面的進行分析。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扶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規定了子女必須贍養自己的父母,並沒有規定嫁出去的女兒可以不贍養自己的父母。在我國男女平的等,這種平等表現在不管兒子也好,女兒也好,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父母在扶養、教育子女的時候,不能因為是女兒就讓她缺吃少穿,剝奪她上學受教育的權利。也不能因為女兒出嫁後,成了夫家的人,就免除了贍養父母的義務。

不但是自己的親生女兒,我國同樣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如果養父母對養女間履行了做父母的的權利和義務,養女也必須贍養自己的養父母。

如果繼父母對繼女履行了撫養教育的繼義務,繼女也應該贍養自己的繼父或者繼母。

法律明確規定:女兒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


老漢侃社會


我來回答~每個人觀點不一樣

😃古代是嫁出去的女兒,就是人家得了,由兒子負責贍養父母至百年之後。

😃作為女兒嫁給夫家,一切以夫家為主,暗地接濟孃家,視為底漏,可作為休妻的一條。

😃現在呢雖然民風雖改,但是多數人還是有著養兒防老的習慣 。大多還是已兒子養老偏重,嫁出去的女兒,也沒有了不許幫助孃家的陳規。

😃從法律上講,兒女平等,包括繼承權和贍養義務,從倫理上講,女兒也是父母辛苦養大的,女兒怎麼可能不顧父母。

😃女兒不贍養父母固然不對 ,但要是把夫家的銀子,大把弄到孃家接濟,而兒子卻落得清閒,也不對。

😄總之 女兒和兒子一起贍養老人是應該的,其間側重要考慮的就是一個度的問題,還有就是不同的兩家 不同的人 不同的意見和不同的處理,也都一樣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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