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井陘:一男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受處罰

(李忠勇)1月30日,井陘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當事人張某(男,58歲)受到行政處罰。

1月29日7時45許,該局微水分局民警巡邏到縣城微水村韓橋區路段時,發現張某家門口前有兩盒組合炮剛被人燃放,後經詢問張某,張某承認門前的兩盒組合炮確實是自己燃放。1月30日,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某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今年元月1 日,井陘縣人民政府發佈《通告》,在縣城主城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縣政府啟動Ⅲ級以上重汙染天氣應急預警時,全縣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廣大居民一定要自覺遵守。違法《通告》,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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