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9 2018年婚姻法新規,3類財產對方無權干涉,你還敢結婚嗎?

現如今社會最大的問題就是結婚難但離婚率高,據不完全的統計指出,去年的離婚率已經達到了37%,而結婚率卻降低了8%,婚姻的兩極分化現象開始顯露。而現在結婚時的天價彩禮也讓很多人的結婚壓力增加,在這個過程中女方騙婚的現象也逐漸增加。信守著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很多拜金女在離婚中獲得了不菲的財產。但對於男方來說,一家幾代人辛辛苦苦賺來的彩禮錢就這麼打水漂了。


2018年婚姻法新規,3類財產對方無權干涉,你還敢結婚嗎?

為了減少這種現象的發生,國家順應社會的發展和現實實際的現狀,重新修訂了婚姻法。從2018年開始離婚後男方不再是弱勢群體,對於房子、車、錢三樣決定終身大事的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有了明確的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將會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因此下面離婚和結婚都要仔細考慮了。

1.房產

首先只是要房產證登記在個人的名下,那麼財產分割中都會屬於個人財產,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首先男方婚前直接全款購買房子並登記房產證,那麼離婚後房產屬於個人所有,不能分割,其中增值部分也屬於個人所有。其次就是婚後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當然還有婚前首付房產,婚後夫妻共同還款的情況下,房產歸男方所有,但要歸還女方還款的一部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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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產

首先就是婚前男方購買的汽車,不管是不是全款,都會屬於個人所有,不能分割。其次就是父母婚前給兒子購買的汽車,這種情況下也屬於個人財產。當然如果是結婚後父母給兒子買車的情況下,行駛證登記在兒子一方的,也會是個人所有,不享有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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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產

農村人在城鎮化的建設中一般都扮演著建築工人的角色,他們每天干著最苦的活,在最危險的工作環境下。而這類群體很容易就會受到工傷事故,在這個過程中工作單位將會進行一定的補償和慰問。如果是喪失勞動能力,那補償款會更多。但這筆財產將會屬於個人所有,其他人不能擁有。就算是女方嫌棄男方喪失勞動能力而離婚的情況,也不能進行財產分割。對於那些退伍的補助費以及殘疾人補助費等情況也都屬於個人財產。不能享有離婚分割。

這裡要注意的是,父母繼承的財產一般也都屬於子女一方所有。除非是遺囑中明確指出夫妻雙方共同繼承的情況下,都會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分割。而那些私人的生活用品也屬於個人財產。在新型的婚姻法基礎上,那些想要騙婚的行為將不復存在,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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