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嚴禁使用對人體產生危害、對環境產生汙染的外加劑。
一(2),此條是新增條款,特別強調混凝土中嚴禁使用對人體產生危害、對環境產生汙染的外加劑。此條涉及到外加劑使用中對人體健康、對環境保護的要求,此條為強制性條文。 外加劑材料組成中有的是工業副產品、廢料,有的可能是有毒的,有的會汙染環境。如某些早強劑、防凍劑中含有有毒的重鉻酸鹽、亞硝酸鹽,有的使洗刷混凝土攪拌機排出的水汙染周圍環境。又如以尿素為主要成分的防凍劑,在建築物使用中有氨氣逸出,汙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要求外加劑在混凝土生產和使用過程中不能損害人體健康、汙染環境。
二, 下列結構中嚴禁採用含有氯鹽配製的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 ①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②相對溼度大於80%環境中使用的結構、處於水位變化部位的結構、露天結構及經常受水淋、受水流沖刷的結構; ③大體積混凝土; ④直接接觸酸、鹼或其他侵蝕性介質的結構; ⑤經常處於溫度為60℃以上的結構,需經蒸養的鋼筋混凝土預製構件; ⑥有裝飾要求的混凝土,特別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 ⑦薄壁混凝土結構,中級和重級工作制吊車的梁、屋架、落錘及鍛錘混凝土基礎等結構; ⑧使用冷拉鋼筋或冷拔低碳鋼絲的結構; ⑨骨料具有鹼活性的混凝土結構。
三(1) 在下列混凝土結構中嚴禁採用含有強電解質無機鹽類的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 ①與鍍鋅鋼材或鋁鐵相接觸部位的結構,以及有外露鋼筋預埋鐵件而無防護措施的結構; ②使用直流電源的結構以及距高壓直流電源100m以內的結構。
三(2),此兩條為強制性條款。此兩條規定了氯鹽及強電解質無機鹽早強劑不能使用的混凝土結構,對原規範6.1.3,6.1.4做了重新調整。氯鹽早強劑是一種典型的強電解質無機鹽,凡屬強電解質無機鹽不得使用的結構部位同樣對氯鹽早強劑也不得使用。如“與鍍鋅鋼材或鋁鐵相接觸部位的結構;以及有外露鋼筋預埋鐵件而無防護措施的結構”不得用於強電解質無機鹽的情況,同樣也不能允許氯鹽早強劑使用。 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促使水泥水化熱集中釋出,使大體積混凝土內外溫差加大故不適用。故增加此強制性條款。 氯鹽早強劑混凝土表面有析鹽現象及對錶面的金屬裝飾產生鹽蝕現象。因此根據國內目前混凝土表面裝修中發生的問題並結合國內外同類產品技術說明增加此限制性條款。
四(1),含亞硝酸鹽、碳酸鹽的防凍劑嚴禁用於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四(2), 無氯鹽防凍劑對鋼筋無鏽蝕作用,因此適用於鋼筋混凝土,但也有一定使用劑量和使用範圍。高劑量使用亞硝酸鹽會引起應力腐蝕和晶格腐蝕。RILEM混凝土冬期施工委員會規定硝酸鹽、碳酸鹽不適用於高強鋼絲的預應力混凝土結構。這是新增加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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