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兩點多,領了證。過程很快,合個影,籤個字,蓋個章,兩個紅本就躺在手裡了。出來以後,他牽著我,說,以後,就是我們了。
我問他,有什麼諾言麼?
他想了想,說,能許諾你的,只有自由。
還能奢望什麼呢?這於我而言,便是最高級的婚誓。
遇到他以前,我一直是個婚姻無所謂者,結也好,不結也罷,都無關痛癢。甚至隱隱抗拒,覺得是自由的盲區——從此,有一個人便會以愛、以責任之名,對你強行修剪,或慢性滲透,使你不斷出讓權利,變得面目全非。
世界封閉成130平的家,對方的情緒,成了此生的星辰與大海。
夢想?NO。你是一個妻子,必須務實、勤勞、能生能養。別搞那些虛頭八腦的,做飯奶孩子,才是王道。
個性?NO。家庭團結是首位。為了這一點,你必須收斂自我,一切妨礙家庭和諧的性情,都得斬草除根。
自由?NO。所言所行,從此以後,都得照顧另一個人的感受。否則就是自私,就是任性,就是不稱職。
是的,婚姻最讓人恐懼的,就是彼此的合法控制,預設一個完美伴侶,打下一個right man模具,千方百計地,將對方往裡塞,要絲絲入縫,要合心合意。稍有出格,則要求對方削足適履,彼此都疲累不堪。
也因為這一點,許多人站在婚姻的外頭,又渴望又恐懼,擔心是牢籠之一種。
而我父母又以三十多年的現身說法,告訴我,爭執是婚姻的常態,辱罵毆打亦是日常——大家站在各自的觀念裡,自己出不去,對方進不來,車軲轆話滾來滾去,但到底,都是憤怒或哀怨的自言自語。最終,除了無盡的內鬥,封閉的生活,剩下的,就是兩顆絕望的心。
以上是我之前對婚姻的設想。因為這些,一直以為自己會孤獨終老,終生不嫁,一個人對抗所有偏見。
直到遇到他。
他一直重申,我不會成為你人生無盡的no no no,而是更多的ok ok ok。就像冉雲飛的書名,給你愛的人以自由。我們也會這樣。
比如,不干涉工作。你做自由職業也好,到媒體上班也罷,或者心血來潮,想體驗一些別的工種,都可以。只要無害。
比如,不干涉私交。尊重隱私,彼此的書房未經允許都不進,手機不查,電腦不翻。同時,也不設置對方在社交中的狀態。朋友聚會,親戚走訪,都隨心所欲。而婆媳一旦發生矛盾,遵循的法則是:老婆最大,小家最重。
金錢支出自由,旅行自由,活動自由,交友自由,家務自由,生活方式自由。
最為難得的是,不控制對方的想法。你或正或邪,或端莊或逗比,或寬容或堅持,或敬重芸芸眾生,或蔑視滔滔傻逼,都無關緊要。
唯一重要的,是愛。是互相成全,不偏執,不臆測,不控制,和對方在一起。
2015年5月20日,他包下一個巨大的餐廳,準備了鑽戒,在豐盛的花朵和音樂中,向我求婚。猶記當時淚流滿面,只覺得人生至此,一切苦楚,終有了交代,一切疼痛,終有了紗布和藥丸。
承諾太多,已經記不清,只記得一句:請相信,我不是你的攔路虎,而是你的開路人。
這樣的虔誠與敬重,這樣的恩慈與珍惜,像一種護佑,使你免於打擾,免於驚動,免於被現實的狹隘與偏見所毀壞,被暴力、算計、誣衊所踐踏;還像一種開啟,使你迎來愛,迎來可能,迎來光。
這是多麼有福。
領證之前,告訴母親。她高興不已,說,你就應該嫁一個這樣的人,因為你也烈,如果他太小氣,過不下去的,還好他包容.....我終於可以放心。
就這樣嫁了。
出來以後,去吃飯。內心恍惚。轉瞬之間,已是人婦。往昔種種,竟成天涯。
想了想,還是告訴前男友:我結婚了。
沉默半晌,有回覆來:你終於從我的牽掛裡滾出去了......
我們笑。塵埃落定,餘情已了,舊事刀槍入庫,馬放南山。
當晚,在酒店裡,用酒店便箋,各自手寫了一頁字,送給對方。我寫的是:
愛令我們懂得苟且、屈服與敷衍的羞恥。
愛令我們無處安放的虛無,劍拔弩張的暗夜,終於被告慰。
愛令我們不再緊張,而願意原諒。
愛令我們懷有潔癖,與天長地久的夢想。
愛令我們的殘缺、有限、無明,有了破局之光。
愛令我們如螻蟻、蜉蝣、蟲豕的一生,成為對世界的祝福。
他寫的是:
你說過,一個人怕孤獨,兩個人怕辜負,三個人怕擁堵,一群人怕虛度。
既然恐懼無處不在,不如讓生命多些生機。
而我會一直給你澆水。
和當初離開體制一樣,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都陷於猶豫與彷徨之中,結,還是不結?思慮得人九曲十八彎。決定之後,來時路,去時途,反倒鮮明而堅定。
唯願山迢水遠,執手而行。
唯願恢復赤子之心,恢復最初的潔白,更純粹溫和地創造、信仰與愛;
我知道,我們都會重新看見,重新出發。
最後,以一則算不上詩的詩收尾。艾倫·金斯堡的母親是精神病患者,半生在瘋人院度過,彌留之際,她恢復清醒,留下這封短信:
鑰匙在窗臺上,
鑰匙在窗前的陽光裡,
結婚吧,孩子,不要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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