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2018年5月企業界犯罪案件追蹤

2018年5月企業界犯罪案件追蹤

原湖南煤業集團董事長獲刑

2018年5月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5月22日,據新華社消息,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湖南黑金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覃道雄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案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覃道雄,1959年7月出生,湖南石門人,土家族,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1998年10月任湖南省煤炭公司總經理;2003年元月任湖南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2006年6月任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2009年6月任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湖南黑金時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3年1月起任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經查,2006年至2016年,覃道雄利用其擔任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裁和黑金時代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人事安排、工程發包、工程款支付、企業改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許曉霞(另案處理)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代為支付的各項費用等,價值共計人民幣207萬餘元。另查明,被告人覃道雄利用擔任黑金時代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其親屬的書法作品舉行首發式,並以招待費名義在本單位財務報銷5.5萬餘元相關費用。

2008年3月,覃道雄在未經湖南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情況下,私自同意集團下屬子公司湘能公司收購長田煤礦。長田煤礦因未在協議約定時間內過戶並辦理擴界擴能手續,被列為關閉煤礦、保留礦權。被告人覃道雄未督促湘能公司採取有效措施,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達10129萬餘元。

經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覃道雄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原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董事長違紀被查

5月18日,據中新網轉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邱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邱壯,男,漢族,1956年5月出生,吉林省前郭人,1975年6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1996年1月任吉林省交通投資開發公司總經理;2006年8月任吉林省交通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2011年12月任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6年8月退休。

另據吉林省交通投資集團官網信息顯示,省國資委監管的省重點國有企業,省政府批准的鐵路建設投融資平臺,前身系省交通廳成立的省交通投資開發公司,2011年實施集團化改造,企業註冊資本35億元,擁有7戶控股子公司、7戶參股子公司和1戶分公司,主要從事交通、農業、物流、旅遊、地產、文化等領域投融資、建設和資產經營管理業務。截至2017年底,資產總規模近44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從1996年邱壯獲任總經理,到之後升為董事長等職位後,直至2016年8月到齡退休,其在吉林交投有長達20多年的工作經驗。此前,其還曾先後獲得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等稱號。

中鐵瀋陽局集團副總經理違紀被查

近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據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紀檢組、遼寧省監委消息: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王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王遷,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遼寧大連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分局大連機務段助理工程師;1993年10月至1997年1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分局大連機務段團委書記;2000年8月至2001年5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機務段檢修車間主任;2001年5月至2003年8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機務段副段長;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大連機務段段長;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任瀋陽鐵路局瀋陽分局蘇家屯機務段段長;2005年5月至2005年7月任瀋陽鐵路局大連鐵路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副主任;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瀋陽鐵路局機務處副處長;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瀋陽鐵路局蘇家屯機務段黨委書記兼副段長;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瀋陽鐵路局蘇家屯機務段段長兼黨委副書記;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任瀋陽鐵路局局長助理;2012年4月至2017年5月任瀋陽鐵路局副局長;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瀋陽鐵路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17年11月起任中國鐵路瀋陽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

原廣東省水電集團副總經理違紀被查

近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原廣東省水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梁德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梁德洪,男,漢族,1958年9月出生,廣東從化人,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11月至1989年4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行政科辦事員;1989年4月至1991年4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行政科主辦科員;1991年4月至1994年2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行政科副科長;1994年2月至1995年1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騰昌實業公司副經理;1995年1月至1997年1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 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副總工程師兼局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 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副局長;2000年1月至2002年2月任廣東省水利水電第二工程局副局長兼廣州工程總公司總經理;2002年2月至2009年2月任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廣州工程總公司總經理;2009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 廣東省水電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等職務。

經查,梁德洪違反廉潔紀律,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梁德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淡漠,腐化變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德洪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陽泉煤業集團總經理違紀被查

5月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轉載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山西省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黨委常委、總經理裴西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裴西平,男,漢族,1962年1月出生,山西臨猗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2月任陽煤集團選煤運銷處處長;2001年8月任陽煤集團副總經理;2008年10月任陽煤集團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2010年12月任陽煤集團董事、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2011年1月任陽煤集團董事、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兼太化集團董事長;2012年4月任陽煤集團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兼太化集團董事長;2012年6月任陽煤集團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3年8月至今任陽煤集團董事、黨委常委、總經理。

另據百度百科顯示,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全國最大的無煙煤生產基地、最大的冶金噴吹煤基地、最大的無煙煤出口基地,是國家首批確認的特大型國有企業,列全國煤炭企業前10強、山西省優勢企業5強之一和世界500強,其控股的國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國十家最具領導能力的上市公司之一。

貴州銅仁市投資控股集團副總違紀被查

近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轉載銅仁市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銅仁市委批准,銅仁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熊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熊林,男,苗族,1975年7月出生,籍貫貴州碧江,1992年12月參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12月至2017年5月先後任原縣級銅仁市運管所工作員、稽查隊副隊長、稽查隊隊長、副所長、所長,銅仁地區運管處副處長、處長、銅仁市運管處處長、銅仁市道路運輸局局長、銅仁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經理等職務;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銅仁市城市開發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2018年2月起任銅仁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

另據公開資料顯示,貴州省銅仁市城市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於2017年8月在銅仁市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銅仁市九龍地礦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銅仁市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的基礎上組建成立的市屬國有企業,公司註冊資本金60億元,主營業務有土地收儲及開發、水務類礦產類能源類項目投資建設與經營、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投資與運營、房地產開發經營等。

原廣西鐵路投資集團董事長受賄被審

5月18日,據中國法院網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於5月17日,一審公開審理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何國林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何國林曾歷任南寧地區糖業生產公司副經理,南寧地區糖業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糖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局長、黨組書記,經濟貿易局局長、黨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並於2008年10月至2017年1月23日,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在庭審中,河池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何國林擔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湖南黑金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覃道雄(以下簡稱“廣西鐵投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邵某毅、林某(二人均另案處理)共同收受時某(另案處理)錢款3200萬元人民幣,單獨收受林某、劉某華、俞某林錢款共計210萬元人民幣、100萬元港幣。案發後,被告人何國林將贓款933.887萬元人民幣退至檢察機關。

此外2012年初,時任廣西鐵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何國林、鄭某龍、郭某球等人商量,決定向與廣西鐵投集團有業務往來的企業索要錢款用於發放“福利”。經郭某球等人授意,由鐵投冠信公司員工出面,向鐵投冠信公司的債務人廣西華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索要現金100萬元人民幣。取得該款後,由鐵投冠信公司財務人員以發“福利”形式分給廣西鐵投集團領導和中層幹部,何國林分得15萬元人民幣。

最終,河池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應當以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實行數罪併罰。據悉,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

浙江金控原董事長被執行逮捕

5月24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錢巨炎決定逮捕。此前的2018年2月,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察委員會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錢巨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錢巨炎,男,漢族,浙江諸暨人,1963年5月出生,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經查,錢巨炎違反政治紀律,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長期持有非上市公司法人股,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紀委、浙江省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錢巨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錢巨炎違紀所得;將錢巨炎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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