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遂寧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態維護管理辦法》本月22日起實施

遂寧新聞網訊(劉佳佳 何佳)日前,記者從市規劃局獲悉,為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的編制和管理,增強規劃的實效性和科學性,由該局牽頭制定的《遂寧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動態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印發。

什麼是控規動態維護?市規劃局局長李斌介紹,控規動態維護就是在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對已經批准實施的控規成果進行的適時調整、深化和完善。他表示:“城市發展是一個動態變化和不斷完善的過程,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對城市發展的一種控制和引導,也應該在規劃實施過程中不斷深化完善,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

城市規劃具有一定嚴肅性、權威性,經過批准的控規原則上不應輕易發生改變,這也是保證城市規劃建設“不走樣”的基礎。那麼,哪些情況下,已經批准的控規可進行動態維護?

根據《辦法》,經批准的控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評估發現控規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存在明顯差距;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承載力要求發生變化;存在加強生態保護和提升城市品質要求;經論證符合控規維護條件的其他情形,可依照本《辦法》進行動態維護。

同時,控規動態維護應遵循以下三項原則:不能影響控規單元整體控制意圖,不涉及控規單元的功能定位、規劃結構和控制原則改變;不得影響周邊相鄰地塊等相關利益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降低片區內公共設施、交通、市政基礎設施、綠地水系等開放空間的規模和服務水平。

對控規進行動態維護的應當走4道程序:申請及受理——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方案——審查及徵求意見——審批及公佈。其中,在審查及徵求意見環節,須由市規劃局對控規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方案進行審查,並對控規動態維護方案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方式徵求規劃督察員、專家和公眾意見。

“《辦法》實施後,並不意味著有關市場主體對項目方案想變就變。”李斌表示,根據《辦法》要求,同一年度內對同一地塊重複調整的一律不再批准控規動態維護。

據悉,本《辦法》將於6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射洪縣、蓬溪縣、大英縣城市規劃區內控規動態維護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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