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網拍的房屋為啥沒有過戶給買受人,有什麼貓膩?

“如果你們法院要強制執行騰房,我會到你們法院鬧翻天,你們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們好過。”楊某與陳某原本是關係要好的朋友,因借貸而產生糾紛,雙方反目。經過縣、市兩級法院,終審判決借款人陳某償還楊某借款30萬元,陳某的前妻蔡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17年,楊某向石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陳某、蔡某償還借款30萬元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執行之初,因無法聯繫到被執行人陳某,且經查詢陳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另一被執行人蔡某以陳某系借款人,本人不知情且陳某是本案的第一被告為由拒絕履行給付義務,且對執行有強烈的牴觸情緒。眼看立案期限已過兩個月,而被執行人陳某、蔡某仍未主動履行。這使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困境。後經多方查明核實,蔡某名下有一套住房後,執行人員便依法查封了該住房。蔡某對此極為不滿,提出執行異議、執行復議,均被駁回。同時陳某與蔡某又分別提出再審,企圖阻止執行。二人在執行中也多次揚言威脅執行人員,並以各種理由拖延執行、拒絕執行。而本案申請人楊某也因不理解執行人員的工作而不積極配合法院工作。本著化解矛盾的理念,執行人員忍受著當事人的指責和憤怒,不厭其煩耐心細緻地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且多次想促成該案和解執行,但奈何雙方積怨較深,意見相差懸殊,無法達成共識,初次和解工作以失敗告終。

執行中被執行人陳某多次表示自己無力償還債務,且假借和解之名拖延執行。為維護司法權威,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順利實現。2018年在蔡某的再審、執行復議被駁回後,石泉法院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對所查封的住房進行公告、拍賣,經過兩次拍賣,拍賣成交。在拍賣成交後,被執行人陳某與申請人楊某主動找到石泉法院要求和解,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終於能夠坐下來談笑風生,積極達成和解執行協議並當場履行完畢。事後雙方當事人一致對法院工作表示感謝。這樣和諧的局面正是執行人員最想看到的,但卻來的有點遲。

正所謂守的雲開見月明,烏雲遮日波浪起。債務雖然得以清償,案件也得到了徹底了結,可現實又給執行人員出了一道難題,被執行人蔡某的房屋已經拍賣成交,買受人也在規定期限內交納了全款。這將面臨著交房的困難,蔡某已經揚言拒絕騰房,如法院強制執行,將會到處纏訪鬧訪,也會讓法院永無寧日,讓執行人員身敗名裂。如此強烈的抵抗情緒和強硬態度,也使接下來的強制執行工作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壓力。

峰迴路轉,柳暗花明。值得慶幸的是被執行人陳某主動提出與買受人協商房屋一事,也請求法院能夠從中協調。因本案情況比較特殊,考慮到強制執行騰房將會引發重大社會矛盾,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經過多次協調溝通,最終買受人同意放棄拍賣成交的房屋,領回了購房款及補償款。陳某也對法院的工作極為滿意,並表示因其不當言辭中傷了網拍執行人員而道歉。這起棘手的疑難複雜案件,歷時將近一年半的時間,終於在一片祥和的歡聲笑語中圓滿的落下了帷幕。

該案執行期間困難重重,從強制執行演變為和解執行,匯聚了執行人員辛勤的工作和智慧的結晶。也正是因為本著司法公正,守護正義的原則,依法執行,公正執行,在執行中不懼艱難,敢於迎難而上,大膽探索,才實現了案結事了、雙方共贏的局面。在當前解決執行難的形勢下,更是為此樹立了強大的信心。

(徐慶濤 鍾家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