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權威發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9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9號

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職能調整要求,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承辦的“礦藏開採、工程建設徵收、徵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頃以上草原審核”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為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承辦。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負責該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送達工作。現將申請材料郵寄地址、聯繫方式和辦事指南等(見附件1、2、3)予以公佈。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18號(郵政編碼100714)

聯繫單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行政許可受理中心

聯繫電話:010-84239631

特此公告。

附件:

1.礦藏開採、工程建設徵收、徵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頃以上草原審核辦事指南

2.草原徵佔用申請表

3.草原徵佔用申請表(填寫示例)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8年5月18日

「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