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老師在學校被外校校長打骨折,校長不聞不問怎麼辦?

北上廣快報


這事,找什麼校長,難道還需要校長為你出頭嗎?要知道,在同一片區,各個學校的校長們會在同一個對話群內,他們之間最起碼有著“點贊之交”。

外校校長為什麼跑出來打你?這是起因,你有沒有做的很糟糕的地方?你是否理虧?

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是私人恩怨,校長為什麼要為你出頭,為你鳴不平,為你找對方“火拼”。

直接報警好了,有什麼好說的,如果你很光明磊落的話。報警之後,去醫院看病,實事求是的保存一切單據,這些在未來可以通過各種手段“主張賠償”。

如果你很正義,自認為對方是在無理取鬧,那麼你完全可以越過校長找上級單位反映,舉報等都是可以的。

要為自己找說法不難,正大光明的找就可以。

但是,教學多年,真的很少遇到老師之間相互打架,或者校長和老師打架,更別說和外校的校長“幹架”,這其中肯定有不少不方便言說的故事吧!


九鬥學生心理


我發現一個問題,提問者往往會對事件的前因不說,專揀對自己有利的說,然後在媒體上裝弱者,賺同情,造聲勢。


你光上一個被打殘的手的圖,不免讓人心生疑惑——

一、莫非事件的起因與你的手有關?

摸了不該摸的什麼了?拿了什麼不該拿的了?賭博了?…………

二、對方是個校長一般情況下不會是弱智,無緣無故在那種場合下打人什麼後果相信他比你清楚,除非憤怒讓他不能顧及那些了,否則,這個校長肯定是個二傻子。

三、你校校長不聞不問,只能理解為一個是你個人與校長有過節,他裝著不知道,任憑事態發展。一個是你們校長知道你做的什麼事,沒臉上前阻止。

四、有人認為你和校長有過節,讓外校校長來收拾你,那也太小瞧外來校長了,他會給你們校長冒如此大的風險嗎?!

如果以上分析不錯的話,你仔細分析一下看是報警還是私了吧。
當然,如果以上都不成立的話,正義都在你方,毫無疑問,報警走法律程序吧,法律應該還你公正的。



沉默石頭要說話


校長大多都是理智的,講規矩的,政策性把握比較強的人。外校校長居然跑到教室打老師,真的是匪夷所思,聞所未聞。


這裡應該有兩個問題。

1、外校校長為什麼打老師?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那這老師必定有該打的地方,做了非常出格的事。題目中只說了被打,沒有說我為什麼被打,很好奇。老師中間的多事者也有,到哪都愛惹事,造謠生事,詆譭他人,招惹是非,事事霸強。被打也是必然。



2、為什麼本校校長不管?

有些老師在自己利益受到侵犯時,才想到是單位中的一員,希望得到單位的保護。但是平時在單位中不願意多做一點,甚至處處挑刺,跟學校制度和管理對著幹,從來沒想到過盡到集體中一員的責任。這樣的老師連本校校長都想打,現在被別人打了肯定不會出面,怨不得校長。

一個人倘若處處碰壁,處處不受歡迎,形成了“人人不愛我,我不愛人人”的局面,本身的問題絕對很大,不能怨別人。



此老師倘若想維權,很容易嘛,報警起訴都行,有什麼責任追究什麼責任。即便本校校長出面有什麼用呢,難道叫校長幫你打回去嗎?

自己做錯了還要隱瞞,斷章取義的到網上尋求支持,妄圖以輿論左右他人,註定不會得逞!大家說呢?


文軒閣


說實話,領導不是誰想當就能夠當的。作為校長,自然是有其不同尋常之處,畢竟其要負責一個學校的管理工作。身為學校領導,其對於你的事情不聞不問,這說明肯定是有原因的。

而原因是什麼,你沒有講。

讓我們腦補下當時的場景:

被打老師正在上課,突然間呢,外校校長來到學校直接把他拉出來,沒有講任何話就直接動手打人。試問,你也是個成人,難道就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嗎?

一般來講,什麼時候不採取反抗措施呢?要麼理屈,要麼打不過對方,要麼被多人群毆,要麼身體有恙,再要麼就是精神有問題……

假設被打老師是因為打不過對方,才被其打成這樣的狀態。那麼,試問,在被打的過程中,你不會喊嗎?你教的那個班的學生看不到嗎?

再換種角度來想,如果你的教學質量很好,很受學生愛戴,不管教的是初中還是高中,孩子們看到自己的老師被人打,而且手段很殘忍,就算不敢吭聲,然後不會叫人嗎?難道不會去喊別的老師嗎?

看得出來,這些學生沒有動,否則的話,有別的老師及時趕來,就不會是這樣的效果。

所以,據此來推測的話,被打老師在學生心中應該地位一般,或者說有極個別學生,還恨不得補上兩腳。

再者,你在班裡上課,整個教學樓應該是相對安靜的,你被外校校長打,只要撕心裂肺叫兩嗓子,怎麼會沒有人聽到呢?

一聲救命,隔壁班上課的老師肯定會出來的。

難不成,你教的那個班,獨自在一個樓層嗎?

據此來分析,種種原因,說明這個被打老師,無論是在學生心中,還是同事心中,印象都不是太好。以至於很多人明明看到了聽到了,卻並未插手。

當然,以上都是推測,可能有所欠佳。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吧,既然你被打了,而且又是成人之間的事情,你想讓你們的校長怎麼管,這事明明應該找警察叔叔來管,你們校長說幾句不疼不癢的話,管用嗎?

大家說, 是不是這個理呢?


說文寫作



老師在學校被外校長打骨折,校長不聞不問怎麼辦?我來說兩句。

老師正在上課,這是正常的教學秩序使然。如果外校校長將其拉出去進行毆打,是嚴重的破壞正常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厲治裁。何況他把老師打成骨折,已經觸犯了刑法,應該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首先,你應該把事情的經過寫出來,讓本班學生和周圍的老師做出證明,交到校長辦公室。讓其為自己主張正義,並上報教育局對打人校長進行行政處理。如果校長不予理睬,你可直接找到教育局進行申報,使打人校長受到應有的紀律處分。

除此之外,你應該報110,讓警察參與其中,一是調查事情經過,保存打人的證據,為上訴法院做準備,二是迅速去醫院,進行傷情鑑定和治療,如果你的傷能鑑定為輕傷,打人校長是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

不管什麼原因,打人總是不對,而對人體造成傷害,更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件事,沒什麼好說的,你可以採取以下幾個途徑維權:

首先,直接報警,交由警方來調查處理。

外校校長進入學校,把正在上課的老師拉出來打了了一頓,毫無疑問,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二十三條“擾亂公共秩序”的第一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按照此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導致手指骨折,手指骨折一般為輕微傷甚至可能是輕傷,如果是輕傷的話,還涉嫌違反《刑法》!那麼,該外校校長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其次,向上級舉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面調查處理。

針對本校校長在教師被毆打致傷後不聞不問的態度,個人以為,完全可以視作不作為甚至是瀆職:保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教師在校園內不受傷害,本來就是學校的職責之一,作為校長,對此不聞不問,你完全可以區教育局舉報,請教育局深入調查。

最後,說你是什麼樣的行為讓外校的校長衝進教室來打人??

我還想說的是,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作為校長,一般來說,應該是比較溫文儒雅的,至少,應該有處變不驚的涵養。並且,他也一定知道這種行為的後果——輕則誡勉談話,重則免職撤職,甚至有可能會被刑事處罰,可是,他卻不管不顧,毅然決然,以身犯險,可見,在此之前,你的有些做法,實在是讓他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了!

在這一點上,你是否自己也要反思呢?再看整個題注,似乎你都是受害者,在賺取同情,可背後的隱情,一點都不透露——也許,某些行為,我也會憤而拔刀的!


三水三心


這個很容易理解啊,最可能的原因就是你的確該打!說不定你們校長也想打你一頓呢!

題主的問題“沒頭沒腦”的提問,描述裡又不說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你可別說你不知道,又或者是外校校長打錯人了),只是說自己被打了,然後自己的校長不管不問……你的意思是想讓我們來譴責一下你們校長,然後讓你心裡“平衡”點、“舒服”點嗎?

抱歉,你們校長的確這事兒不應該,不管不問的,畢竟有道是“打狗還要看主人”,校長雖然不是你的“主人”,但是畢竟是你單位的最高領導,而且對方的行為明顯也構成了人身傷害(你可以報案並且做個鑑定,你這手指都被打骨折了,絕對算得上“輕微傷”了,對方肯定是得承擔各種法律責任的,當然,你也可以要求賠錢私了),按道理說你們校長都不過問一下肯定是有問題的!

1、校長懼怕對方

難道是校長覺得他也辦不了對方,對方勢力太大了,為了你而得罪對方不值得?

但是即便如此,按一般“劇情”也應該是出面對你好言相撫,避免你把事情進一步鬧大才對啊,怎麼會對你不管不問呢?

2、等你主動出擊

這裡包括等你主動去報警追究責任,也包括等你主動去校領導交涉這個事兒,按你的表述來看你貌似也並沒有找領導,而是在等著領導等你是嗎?如果是,那麼你可以主動去找領導反應一下的。如果是你已經找過了,但是領導並沒有說什麼,甚至都沒個暗示啥的,除了前面那個希望“息事寧人”那麼最可能的就是希望你去告對方。

3、認為你的確該揍

我實在想不出來,到底你做了什麼事,會逼得一位校長冒這麼大風險,跑到你們學校、還準確的找到你在上課的教室,然後狠狠的揍了你一頓,這其中的隱情,必然讓人無限遐想啊!!!

你是個有故事的人!

所以就這個來看我還真覺得你可能確實該捱揍(看你的表述也不像是被誤傷的)!所以如果真的是這樣,可能你們校長會覺得“揍得好”也說不準呢!

一個人一個成年人能在一個單位混到你這種程度,我不自覺的就想起來那句話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希望你能補齊你自己卻被打的原因。哪怕是你真的不知道原因,你也應該寫清楚,你是無緣無故被打不是嗎?

但是無論是什麼原因,你能混到這個程度,我還是覺得可能問題還真在你身上。

抱歉,我說話有點尖酸刻薄了,但這些都是基於你的問題的提出和描述,裡面的內容給我帶來的真實的感想,我只是寫出來而已。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這事別指望校長了,最先要做的是報警,傷情不能拖,抓緊治療。

不管什麼原因,被打骨折都是那個校長的錯,可以追究責任,可以依據治安管理條例和教師法來保護自己。

同時,你所在的學校也有一定責任,隨隨便便一個人就可以進學校來打一個正在上課的老師,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相關人員呢?



校長不聞不問一定是有原因的,報警以後警察會找相關人員瞭解情況,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能像其他答者說的,自己做了虧心事就是自作自受。


自己做的不對,當然是要反省自己的行為,但這也不能成為被打的理由,如果都是這樣用暴力解決問題,那這社會亂成什麼樣子了。該自己承擔的責任一定要承擔,打人者也要得到相應的懲罰。


秋城夏微涼


  1. 報警,由警方固定現場證據,為日後的調解或訴訟做準備。如果警方認定對方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則對其實施拘留、罰款的行政處罰。

  2. 就醫,收拾好各種票據。到教育主管部門投訴校長不作為,要求對其作出處理。

  3. 進行傷殘鑑定,為可能的賠償準備證據。如果人身損害達到輕傷以上,則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對損害人作出刑事拘留,案件變成刑事附帶民事,受害人等候法院的審理和判決,對民事部分判決不服,則提出上訴。如是輕微傷,再進行下列步驟:

  4. 在警方的主持下進行調解。調解不是必經程序,可以直接進入訴訟。

  5. 調解不成時,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判決被告作出損害賠償。

  6. 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7. 再不服,申訴。


老韓閒聊


情況分析:第一,打人是不對的。

第二,外校校長進校打老師,本校校長不聞不問,這兩個校長可能提前溝通了。

第三,這個老師可能在校與校長關係不好,在校外嚴重冒犯了校外校長。

第四,兩個校長關係很好,那老師得罪了校長,校長不好下手,叫校外校長來打。

處理建議:第一,如果老師做了虧心事,就自作自受。

第二,老師如果有理,就向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反映或當地派出所反映。

第三,老師確實有理,又得不到解決,就到當地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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