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西決G4,保羅在最後0.5秒罰籃為什麼選擇罰進,留下0.5秒給勇士?

祈願4133


其實這也是筆者比較困惑的問題,不過既然火箭最終拿下了比賽,那麼一切都有了可以商討的餘地。



西部季後賽決賽火箭對陣勇士G4,哈登拿下30分帶領火箭客場戰勝勇士,把大比分扳成2-2平,重新拿回了主場優勢。最後0.5秒,庫裡接到球跑動出手不中,火箭95-92拿下了比賽。最後0.5秒,火箭領先2分,保羅罰球,第一罰不中的情況下,罰中第二球,給對手留下了時間。


從傳統的戰術來講,球員們會選擇罰中第一個,然後故意不中第二個,讓時間走完,這是最完美的方案。

保羅在第一罰丟掉的情況下,選擇罰中第二球的解釋或許可以是:對於職業球員,在西部決賽的大舞臺,對心理素質是一個巨大的考驗。這些球員們有時候罰丟比罰進難度都大,還面臨這違例的情況,這樣故意罰丟就得不償失了。


這樣的情況多次出現:歐文故意罰丟時球滾進籃筐,曾經韋德在熱火最後時刻罰球違例,反而給了球隊巨大的壓力。

在拿到三分的優勢情況下,首先確保不輸才是穩妥的選擇。

這是筆者代表的筆者的個人觀點,與筆者本人無關,各位看官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發表自己的看法。


一個老西兒


首先恭喜火箭有驚無險拿下這一場勝利,系列賽扳成2-2平,火箭再次奪得了主場的優勢,接下來兩隊將在火箭主場進行天王山之戰。

回顧下最後時刻的比賽,哈登後撤步三分不進,勇士奪得後場籃板球,而此時比賽時間還剩十幾秒的時間,勇士發動反擊,隨著克萊後仰倉促跳投不進,保羅搶得後場籃板球被利文斯頓犯規,時間還剩0.5秒時間,保羅獲得兩次罰球。

當時勇士還有一次暫停的機會,也就是說可以獲得一次前場發球的機會,0.5秒還是有絕殺的機會。

火箭此時94-92領先2分,按理說保羅只要罰中一球,第二罰故意罰球不中,然後爭搶籃板把比賽時間耗光就完事,但是事與願違保羅一罰不中,第二罰其實保羅也可以故意罰丟,但是這時的保羅選擇更穩健的方式把球罰中,至少保證常規時間不輸球。

這時候火箭95-92領先勇士,科爾隨即用掉了暫停,暫停回來勇士獲得了前場發球的機會,最終庫裡接到了球匆忙三分出手,錯失絕殺。火箭球員長舒一口氣。

保羅最後的選擇完全是正確的,確保球隊立於不敗之地是最穩妥的做法!

對保羅最後時刻的罰球你們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席留言一起討論


觸摸體育


估計保羅這樣的球員,罰進容易、罰不進難!

在第一罰沒有命中的情況下,如果保羅的第二罰再不命中,時間沒有跑完怎麼辦?留給勇士一點時間,他們扔進三分怎麼辦?與其那樣,還不如保證在常規時間不輸來的比較實惠!畢竟領先三分,任你投中三分的話,也就是加時。如果領先兩分,勇士投進三分,火箭會不會悔青了腸子?

所以,保羅的選擇沒有錯誤。雖然罰不中有可能讓時間跑完,但那也只是有可能,對於勇士這樣的球隊,不要給他任何機會。或者說,任何機會都有可能變成奇蹟!

這是一場偉大的勝利!火箭重新獲得了主場優勢並且打破本賽季季後賽勇士主場不敗的記錄,系列賽的勢頭已經來到火箭這邊,能否在天王山之戰繼續自己的神奇,火箭能否創造新的奇蹟,我們靜心期待!


爽哥看球不任性


實話實說,那一刻很有可能保羅的腦子已經搞那麼清晰了!

在如此高強度的比賽中,即便是超級巨星,很有可能會出現隨著體能下降,思想和身體脫離的情況出現,所以我覺得,保羅那時的想法是,這一球我罰籃命中,球隊領先三分!

先讓球隊立於不敗之地,就算對方投進壓哨球,也不怕大不了可以打+時,如果火箭隊能防守下來,那麼就贏了,而且如果罰籃不進,被搶到籃板後,一記縱觀全場的絕殺,那才是最扎心的!

所以保羅的選擇,我還是理解的,萬一罰籃不進,庫裡一記長甩,命中火箭隊是不是要連腸的悔青了。

所以當時選擇罰球命中,通過防守去限制對方,有50%能贏下比賽,這或許是最穩妥的辦法。

感謝大家的關注和點贊!

悟空呵呵


題主應該清楚,領先2分還剩0.5秒的情況下,換個球員都會選擇把球罰進的吧,難道等著對手突然三分絕殺嗎?

西決G4是今年NBA西部最慘烈的一場較量。有球迷用非常無厘頭的語言形容:“第一節勇士衝火箭撒了泡尿,結果第二節自己喝了;第三節勇士衝火箭拉了坨屎,結果第四節自己吃了。”這樣的情況下,勇士輸掉比賽,其實倒讓我想起了以前火箭和小牛的經典“第三節崩盤”,但這一回笑到最後的是火箭,而不是勇士。但試想一下,如果最後保羅的球沒有罰進,勇士完全有機會將球快速傳到合適的位置完成最後一擊,別忘了是0.5秒!不是0.1秒。2分足夠拖入加時,如果投籃造犯規,那就是成功的絕殺2+1,對於火箭是致命的。

但如果火箭領先是3分,從心理上基本上勇士就只剩下投3分賭命一種選擇了。競技體育,尤其是這種時刻比拼的更是心理,如果心理素質過硬的話,勇士完全可以把球打入,那麼心理上逆轉的就是火箭了,火箭很可能在加時賽輸掉。所以客觀來說,保羅罰入這個球確保3分是完全正確的。

有一些媒體人說,保羅2球罰球,第一次罰丟是故意的。但我認為並不是如此,那種局面下,換你你也得緊張,決定命運的一投,投入就贏,投出就輸。別說實戰,筆者曾經大學時是NBA Live系列遊戲的死忠,有一次用小牛和對手的奇才交手,被對手的阿瑞納斯連續追分,最後還剩1秒時候,對方向我犯規,我領先1分。2次罰球,因為緊張全部失手,對手叫暫停後,非常輕鬆通過傳球完成2分絕殺,我1分惜敗。所以就算保羅2次罰球都罰失,也不能說他是故意的。這是緊張情緒所致。

由於火箭和勇士的西決白熱化,誰贏誰負成為了球迷的談資。尤其是擁有“中國情結”的火箭隊,火箭拿了總冠軍,意味著周琦就是總冠軍,是繼當年馬刺的巴特爾之後,第二個拿到總冠軍的男人。當然,目前只是西部,說總冠軍看不起東部還為時尚早。個人情感,也期待火箭能夠重返巔峰,周琦實現幾代中國男籃運動員的夢想。


韓國足球新聞


以保羅豐富的NBA聯盟以及美國國家隊征戰經歷,保羅不會不知道在比賽只剩最後0.5秒球隊領先2分獲得兩次罰球機會在第一罰不中第二罰罰進意味著什麼。第二罰選擇罰進可以確保球隊常規時間不輸球,而如果選擇故意罰不進就必須讓球顛籃筐直至時間走完,但這種操作各大NBA球星都嘗試過但成功著寥寥無幾。如果罰不進勇士搶到後場籃板馬上暫停勇士還將有三分絕殺火箭的可能。


NBA歷史上0.5秒以內絕殺比賽的案例並不少見。在2014年一場國王和灰熊的比賽最後只剩0.3秒灰熊還落後國王1分,卡特界外球直接往籃筐附近吊,康特尼李利用小加索爾的掩護直接在籃筐附近以一個極其彆扭的姿勢拉桿空接將球放入籃筐,0.3秒絕殺了國王。
所以當最後只剩0.5秒保羅第一罰不進的情況下保羅選擇更加穩妥的將球罰進確保常規時間球隊不輸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如果保羅第一罰罰進的情況下保羅的選擇就可能會選擇更加大膽的故意罰不中讓時間走完了。但畢竟第一罰不進而故意罰不進對NBA球星來說又非易事,因此保羅選擇更加穩健的罰進第二罰讓球隊領先3分,因為保羅知道就算勇士邊線發球想要在0.5秒接球投中絕命3分的難度有多大,只要火箭嚴防外線勇士很難完成這種神蹟。最後果不其然雖然庫裡通過掩護獲得了三分機會並出手了,但慢鏡頭顯示庫裡出手前比賽時間已經走完。


奇思妙想君


實際上在比賽到這種情形之下的罰球選擇,無論是最後那球的進與不進,都是有道理的。但如果說個人的觀點。或者說,試想我自己現在保羅的立場,我還是傾向於罰進。因為這個是最穩妥的選擇方案。以保羅求穩的秉性,相信這是他一定會做出的選擇。

一切的原因實際上是因為第一次罰不進。如果第一罰進了,那就是另外的局面。

首先回顧一下局面。本來基本上比分已經定格在94-92了。連直播時候計時器已經打出Final。但之後又發生了改判,勇士犯規讓比賽回到了0.5秒。這時候保羅需要罰球。但這0.5秒也就等於給了勇士最後一絲希望。甚至是翻盤的可能性。

然後關鍵的第一罰沒有進。實際上這一罰的失手,就把懸念就到了最後。在這個時刻,甚至有了扳平甚至絕殺的機會給勇士球員。因為0.5秒的時間是理論上允許有一次投籃的機會的。而實際上NBA歷史上有過0.4秒,0.3秒甚至是0.1秒絕殺的先例。這時候保羅只有兩個選擇。要麼罰進。給勇士0.5秒的機會扳平比分。要麼故意不進,讓在爭搶籃板球的時候消耗掉最後0.5秒。

也許大多數人會認為故意不進是最合適的選擇。但我不這麼認為。或者說現在保羅的角度。我認為保羅不這麼認為。

因為罰進是立足在不敗之地。要麼勝利,要麼加時。而故意不進。卻是有三種可能。一種是勝利。另一種是平局。第三種卻是絕殺反超。平局和反超都是建立在勇士抓住最後的時間進球完成的。但就平局而言,還有另一種可能,也是非常有可能並且最不願意看到的可能性。那就是在爭搶籃板的時候,火箭隊員犯規。

實際上這個可能是非常大的。很多人只看到了故意不進時間的消耗。卻沒有想過故意不進之後爭搶籃板時候,無論火箭還是勇士,犯規的可能性同樣是相等的!一旦萬一是火箭球員的犯規,等於把勇士送上罰球線,可以從容的兩次罰球得到平局加時的結果。而這一切的可能性,在球故意不中。籃板的過程中,是保羅根本無法掌控的局面。

所以球還在保羅手中,他就一定是要把儘量所有的選擇餘地給勇士留到最小。而最小的結果就是罰進,領先三分。讓勇士搏一個三分,要麼平,要麼輸。沒有別的變數。

實際上保羅也就是這麼作了。所以我認為這是他的風格性格作的必然選擇。也許故意不進,最大的可能還是火箭勝利。但只給對手做出最少最無奈的選擇機會,這是最穩妥的決定。


劍客浪心2020


北京時間5月23日,勇士主場迎戰休斯敦火箭,火箭95-92有驚無險的拿下一局,扳平大比分2-2!但是在比賽最後0.5秒時刻,保羅的兩記罰球引起了極大爭議!

在常規比賽最後的時間,克萊關鍵一投被防下,保羅搶到籃板被犯規。裁判看完回放把時間調前0.5秒,保羅獲得兩次罰球的機會。


但在這時,勇士仍然還有一次暫停的機會,所以按照常理來說,球員應該會故意罰丟這兩球,讓勇士搶籃板的時候把這0.5秒消耗掉。

但保羅不知道怎麼想的,第一次罰球果不其然的罰丟了,就在解說都認為第二記罰球也會故意丟掉的時候,保羅出乎意料的把球罰進了!

勇士馬上喊出暫停,暫停回來之後,庫裡擁有一次絕殺的機會,但由於倉促出手,錯失絕殺!火箭有驚無險的拿下了此次比賽!



個人認為,保羅這麼做的目的也許是出於自信,也許是忘記了勇士還有暫停的機會,但從球隊出發,保羅這樣的行為實在是太冒險了!0.5秒足以創造一次絕殺,使球隊前功盡棄!


四號射手


西部決賽的第四場對決,火箭隊客場險勝勇士隊,打破杜蘭特來到勇士隊之後季後賽主場不敗的記錄。

比賽的最後時刻勇士隊其實還是有機會的,不過最後時刻科爾沒叫暫停的的選擇,葬送了扳回比分的機會!

而保羅在最後.05秒罰球則是火箭隊又給了勇士隊一次機會!

保羅這兩次罰球真是揪起了火箭球迷的心,在這麼關鍵的時刻,保羅的一罰竟然不中!這是個危險的信號,即使是二罰命中,勇士隊也是有機會扳平比分的,所以最好的選擇是第二罰不中,讓時間走光!

但是保羅卻沒有這麼做,第二罰保羅穩穩罰中,這讓球迷就有些看不透了,罰不中的話不是才對火箭更有利麼?

小彤認為保羅的選擇沒錯,要知道罰不中比罰中更難的多!回想一下本賽季幾次有意罰球不中的時刻幾乎都是掉鏈子!

  • 下圖為哈登故意罰球不中,結果三不沾!

  • 下圖為歐文故意罰球不中,也是三不沾!

所以保羅選擇將球罰中,也是有道理的,否則若是有意罰不中,結果出現三不沾的情況或者違例的情況,反而會給勇士隊一個球權的同時,時間也沒有走沒,更有可能被勇士打平!


CLsports


覆盤勇火g4最後時刻,杜蘭特熱手硬傳,克萊倉促出手,球三不沾,保羅搶下籃板球後被利文斯頓戰術犯規,換來兩次罰球,回表0.5秒,此時比分94比92火箭領先。這裡首先要說,如果兩罰全中,火箭領先四分,基本鎖定勝局,如果兩罰不中或者兩罰一中,0.5秒對於有著nba歷史上最偉大射手群的勇士,足以用三分絕殺帶走比賽或者將比賽帶入加時。誠然,按照第四節勇士的進攻效率,進入加時也很有可能會被火箭一波帶走,但在勇士主場,火箭必然不願意再加時哪怕一分鐘,不然就是看不起科爾的戰術水平和巨星杜庫的調整能力。很多人問,保羅最後為什麼會選擇罰進第二個罰球?確實,出於體育道德風尚來講,最後應該故意罰不進表達對對手的尊重,但是作為球商超高的保羅必然明白我們對勇士所分析的這幾點,誰也不願意再發生任何意外,更何況是對於本賽季罰球命中率高達92%的保羅在第一罰就意外罰丟了的前提下。球星的心理活動我們常人沒有辦法揣測清楚,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本場二十中十,三分九中五,怒砍27分,有著極高效率的保羅,看到曾經對西決地板無比憧憬的保羅,看到在西決賽場上面對宇宙勇不放棄總決賽希望的這位33歲老將,他不會放過一點一絲贏球的希望 也不會容許一點一絲的意外產生。向33歲的聖保羅致敬!火箭總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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