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遠多地公安機關重拳出擊,連續打掉兩個賭博窩點,抓獲涉賭違法人員36名,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32人,有效淨化了轄區內社會治安環境。
佛 岡
日前,佛岡縣公安局湯塘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湯塘鎮湯塘街二巷(俗稱“盲佬街”)有人聚集賭博。接到舉報後,湯塘派出所安排便衣民警對聚賭窩點進行核查,並對周邊地形、路線進行摸排。確定信息後,湯塘派出所聯合局治安大隊開展踩點,並共同制定行動方案。
5月25日收網時機成熟,民警果斷採取行動,當場抓獲黃某等15名涉賭違法嫌疑人,扣押賭資24000多元。
目前,黃某、周某、周某南等3人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依法執行刑事拘留,其他涉賭違法人員被處以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查辦中。
連 南
日前,連南縣公安局大坪派出所聯合治安巡警大隊、香坪派出所成功搗毀一賭博窩點,抓獲21名涉賭人員。
民警通過前期的摸排,發現在位於連南縣軍寮村委會某住宅內有人開設賭場,每天聚集大量賭民參賭。
為消除社會隱患,6月12日,連南縣公安局組織大坪派出所聯合治安巡警大隊、香坪派出所的精幹警力對該賭博窩點進行調查,掌握該賭博場所的人員及開場規律,並在現場進行伏擊,等待抓捕時機。
民警見抓捕時機成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該賭博窩點一舉端掉,當場抓獲房某、李某飛等涉賭嫌疑人21人。在各部門的通力合作下,順利將21名涉賭人員傳喚到連南縣公安局辦案區展開進一步調查。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房某對其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違法人員李某飛等20名參賭人員均對其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房某因涉嫌開設賭場被連南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違法人員李某飛等20人均被行政拘留。
相關刑法及處罰
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實行勞動教養:
(一)參與賭博,個人參賭的財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繼續賭博的;
(三)多次為賭博提供場所、賭資、賭具、交通通訊工具的;
(四)多次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護場的;
(五)教唆、誘騙、脅迫他人賭博的;
(六)在道路、車站、碼頭、公園、客車、客輪等公共場所設賭的。
第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參與賭博,個人參賭的財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為賭博提供場所、賭資、賭具、交通通訊工具的;
(三)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護場的。
第六條 明知他人用於賭博而提供的貸款或者在賭博中產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拒絕、阻礙公安人員查處賭博,包庇賭博違法分子,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參賭、設賭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通風報信的,除依照本條例規定從重處罰外,並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九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本單位的幹部職工和居民進行禁賭教育,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賭博,發現賭博應當及時制止或者報告公安機關查處。
對賭博放任、縱容的單位負責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者行政處分,並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交通運輸業等單位,對發生在本單位的賭博,放任不管、不採取措施制止、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其限期整頓、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由公安機關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出租屋業主或者受委託的出租屋管理人對發生在出租屋的賭博,放任不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公安機關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歡迎來稿!蜀黍將擇優刊發
@平安清遠 投稿箱:[email protected]
來稿請註明:姓名及聯繫方式
來源 丨 平安佛岡、平安連南
閱讀更多 平安清遠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