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女兒和我表弟的兒子結婚,算近親結婚嗎?


女兒和表弟兒子結婚,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應該算是近親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 ( 女 )、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直系,簡略地說就是“生我的”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我生的”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根據遺傳學原理,近親結婚由於基因相近等因素增加了後代患病的機率。像是血友病等就與近親結婚有關。因而,國家明令禁止是本著後代的健康。許多人知道這項科學常識,會非常自覺地遵照這項規定。


老照片


近親結婚有危害

近親(或稱親緣關係)是指男女雙方在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祖先,他們之間的通婚,稱為近親結婚。近親結婚的夫婦有可能從他們共同祖先那裡獲得相同的致病基因,尤其是隱性致病基因,並將之傳遞給子女,使後代中隱性疾病的發病率增加。而且近親結婚易將雙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遺傳給後代,增加出生缺陷幾率,不利於民族的健康和人類的發展。

國家對近親結婚的相關規定

我國《婚姻法》第7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四款規定,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結婚登記。

我國禁止結婚的血親範圍

1、直系血親。即父母和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之間。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與侄女之間、姑媽與侄子之間、舅父與外甥女之間、姨媽與外甥之間。

如果是近親結婚,怎麼辦?

已經成婚的,在備孕之前應該去正規醫院做遺傳諮詢,最好做下遺傳學的檢查,雙方排除遺傳病。懷孕後建議做產前診斷(羊水穿刺),以便及早發現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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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和我表弟的兒子結婚,算近親結婚嗎?”如果是直系中的表弟,百分百算作近親結婚。然而,這裡這表弟沒有說明是哪一代的“表”。

表弟,一般情況下,是父親姐妹(姑姑們)的兒子或母親的兄弟姐妹們(阿姨舅舅們)的兒子。如果是這三輩內的關係,屬於近親。


我國禁止結婚的血親範圍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直系血親。即父母和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之間。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四款規定,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結婚登記。

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與侄女之間、姑媽與侄子之間、舅父與外甥女之間、姨媽與外甥之間。

口語中,如果是祖父母輩的旁系血親,也可以稱呼為“表”親。例如,我大姑婆(爺爺的姐姐)的女兒的孩子,我也可以叫表兄弟。這樣的表親關係,是可以成家的。

如果是已經在一起,在考慮懷孕之前應該進行遺傳諮詢。出生後的孩子應加強隨訪,定期檢查。如果第一個孩子生後患遺傳性疾病,打算生第二胎應去醫院進行遺傳諮詢。如果抱著僥倖的心理,冒風險再生一個,其遺傳性疾病的發生率遠遠比一般人群要高。


暖心秋媽




女兒和你表弟的兒子結婚,是屬於近親結婚,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近親結婚的含義是在五代血親以內的人結婚,它造成的嚴重後果就是劣勢遺傳,生下畸形兒女的概率比較高。這不但會給家庭生活帶來困難,也會增加國家負擔。所以是被明令禁止的。

雖然過去姑舅、兩姨結親的不少,也並不是家家都會生有畸形兒,但是防患於未然,應該儘量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按照我國《婚姻法》,像你這種情況可以結婚,不屬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的

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如圖所示,你和表弟有同一個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也就是圖上第一代。你爸媽和你表弟爸媽屬於第二代。你和你表弟屬於旁系血親第三代。你們表兄的孩子屬於旁系血親第四代,所以法律上允許結婚。

雖然可以結婚,法律也允許,但是畢竟是有一定血緣關係的。在結婚之前最好去醫院檢查一下,保證以後子女的健康。對後代負責


小商橋那年冬天


如果你女兒跟你表弟的兒子結婚,真的是近親結婚。

你女兒與你表弟的兒子,是存在血緣關係的,屬於三代內的旁系血親。你媽媽與你姨媽是親姐妹,是第一代旁系血親(有直接血緣關係),你與你表弟是屬於第二代旁系血親,你女兒與你表弟的兒子是屬於第三代旁系血親,如果他們倆真的結婚的話,是屬於近親結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表兄妹結婚是極端盛行的:一是表兄弟打小就認識,青梅竹馬,感情尚好,一是家長是親戚,結成親家是親上家親…解放後從優生角度出發,禁止近親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你女兒與你表弟兒子之間是禁止結婚的,如己造成事實婚姻也是不合法的,是違法行為;己締結的婚姻也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龍哥3135


首先這是違法的,我國法律規定,禁止近親結婚,近親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我們這裡的說法是要出五服,就是要五代之外。先撇開法律不說,危害還是很大的,近親結婚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近親結婚會使子女得到一對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從而使子女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

有一個同事的姑姑,她和她的老公就是表兄妹,因為父系社會,他們認為母親那邊的親戚不會影響什麼,兩人就結婚了,結婚以後生了三個孩子,三個孩子還挺健康,等長大了都結婚了前兩個沒有問題,第三個孩子沒有生育能力,這就是近親結婚造成的。

近親結婚就算生下的小孩沒有問題,可是萬一攜帶了遺傳病的隱性基因,不能保證後代沒有遺傳病。所以近親結婚一定要制止


高瑾文


可以結婚呀!

法律規定直系親屬不能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親屬不能結婚。


直系親屬就不用多解釋了,直系親屬一般是指直系血親,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直系親屬結婚屬於亂倫,法律是明確禁止的,同樣也是違反人倫道德的。

旁系親屬則是指具有間接的親屬,即非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例如兄弟姐妹之間,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間等。

兄弟姐妹屬於二代旁系,姑表、姨表屬於三代旁系。三代以內旁系是不允許結婚的。



問題之中的結婚對象屬於四代旁系。不在法律約束範圍之內,不屬於近親結婚,可以結婚。


浪raft


你女兒和你表弟的兒子算是才四代,還有一定的遺傳性,是近親屬關係,是不能結婚的。姑表下邊的兒女姥姥爺與曾祖是同一個人為四代關係,姨表弟下邊的兒女叫姥姥爺是共同的一個人也是四代關係!



一號儍子


不算近親結婚,

我國新婚姻法第六條的規定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婚配。

你和你表弟的關係是旁系三代,你的女兒和表弟的兒子已經是旁系第四代了。沒有在法律禁止的範圍內,可以結婚,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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