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会

为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议精神和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以案促改”任务落实,彻底肃清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6月26日,驻省民委纪检组与省民委(宗教局)共同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会。省民委(宗教局)和驻委纪检组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委“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冯新柱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情况,集中学习了省委印发的警示教育材料,组织观看了《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机关各处(室)和宗教院校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刻汲取冯新柱案教训,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上,驻省民委纪检组组长杨光宇就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以案促改”措施、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出要求。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冯新柱案的严重危害性,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二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不断提示自己责任所在,不断内省廉洁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扯袖子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确保自己分管部门、所在处室干部清正廉洁。四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事业为重、清廉为本,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驻省民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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