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法制週報》:懷化:集中宣判19起毒品案

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淨化社會環境,提高全民自覺抵制毒品的意識,“6·26國際禁毒日”當天,懷化沅陵、辰溪、洪江市、洪江、中方、靖州、新晃及會同8家基層法院對19起毒品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最高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

此次宣判共判處24名被告人15年有期徒刑至2個月拘役。被告人胡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予以販賣,並販賣給謝某某甲基苯丙胺數量約6克,對從其身上和住所查獲的毒品甲基苯丙胺52.11克應認定為其販賣的數量。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胡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的數量為58.11克。據此,辰溪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另23名被告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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