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又到月末

又到了整編謠言合輯的時候

來看看7月又有哪些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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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一:西藏山南高速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網警闢謠】經山南網警核實,山南高速段未發生此交通事故。據核實,該交通事故實際7月22日發生在青海省西寧到格爾木茶卡高速段,目前當地交管部門已與其家人取得聯繫。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謠言二:日喀則東嘎有人偷小孩,被警察抓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網警闢謠】經日喀則市桑珠孜區網警核查,該信息為謠言。造謠網民扎某,於2018年7月4日在日喀則市東嘎林卡附近見幾人在貨車附近說話,便拿出手機拍攝視頻,並配音稱“東嘎鄉有回族在抓小孩,被公安抓了”,視頻拍攝後,扎某將視頻傳發至個人朋友圈中,引發不明真相的網民大量轉載。

經查,造謠人員扎某,現年15歲,系我市某初中學生。7月5日桑珠孜區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扎某進行行政拘留10日處罰,因違法人員扎某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扎某不予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同時,桑珠孜區網安大隊已對扎某家長及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責令扎某的監護人加以管教。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造謠網民扎某的保證書)




謠言三:日喀則交警從群眾手裡扣押三輪車,給自己的親戚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網警闢謠】經日喀則市公安局督察支隊、交警支隊、桑珠孜區網警大隊以及教武場派出所核實查明,該視頻信息為謠言信息,網傳視頻實為“因交通事故車輛損壞無法駕駛 車主搬運車輛”畫面。

經查,該謠言視頻發佈者為日喀則網民普某。據普某交代,其於2018年7月3日在日喀則市步行街路口處(6號警務站旁邊)看到有人在拉三輪車,便拿出手機拍攝視頻,並配音稱“日喀則交警從群眾手裡扣押三輪車,給自己的親戚”,視頻拍攝後將其傳發至微信群中,引發不明真相網民關注、轉發。

7月9日,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公安局教武場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造謠者普某進行行政拘留10日並處伍百元罰款;對傳謠者多某和落某給予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西藏7月網傳謠言合輯!

(造謠網民普某的保證書)

【網警提醒】

1、散播謠言要承擔法律責任,尤其是在當今發達的信息時代,以網絡為平臺的新傳播媒介上,發表言論同現實生活中承擔法律責任是一樣的,原因是在網絡上散佈謠言輕則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權利,重則危害社會管理秩序。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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