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老賴不履行,法院也沒辦法,該怎麼辦?

隨風-_-


邊疆法院執行局新人對您的問題進行回答。

標題,“老賴不履行,法院也沒辦法。”看得我有點扎眼。

大概看了看您的情況,大概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執行人方判決生效後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導致申請執行人一方因病無法及時醫治,且被執行人方沒有受到懲戒。”這個情況。

首先跟您說一下:老賴這個詞太俗語,而且法律上並沒有老賴這個詞彙,是失信被執行人。

如果您核實被執行人確實有財產但執行法官的處理方式你不滿意,建議你走如下救濟途徑:

1.申請對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15日,同時再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如被執行人有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2.向申請執行法院紀檢監察室反映。

3.向申請執行法院審監庭反映。

4.向申請執行法院同級檢察院民行科反映。

5.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6.提起“拒執罪”刑事自訴。

如果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且目前您的經濟情況較差,因您的案件是涉民生案件,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

您可以把本條回覆內容拿給您的承辦法官看一下,希望對您有一定幫助,如有不妥,也請您海涵。


大大大郭哥


法院都沒辦法是不可能的 法院是國家法律的執行機構 要說法院都沒辦法那就只能說無法可依了 這個國家就真的要亂了 到那時就只能以暴制賴了。不是沒辦法是法院想不想辦願不願辦 勤辦或者懶辦的問題 所有問題都在於所執行的人 法律是健全的 但是人卻有各種各樣 個人觀點 各抒己見


烏鴉83242506


為維護社會誠信和法律尊嚴,法院應加大執行力度,老賴太可狠,在中國老賴違法成本低,法律應該制定失信老賴及連帶擔保人不按期履行法院判決和調解文書的一律按詐騙罪判刑,管制勞動償還債務直至償清出獄,並恢復父債子還等讓老賴不敢賴,加大老賴違法成本,不能讓申請人贏了官司輸了執行,流血又流淚,嚴懲失信老賴刻不容緩民心所向!


社會必須有誠信


強烈要求小編撤銷老賴一詞,還賴正名!最高法院早在2013年11月14日已經將惡意欠債人定義為失信被執行人!2017年3月14日在全國兩會報告中再次將之寫進工作報告加以確認!

今年新華社播發的禁用語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條也明確“禁用口頭語或專業用語中含有民族名稱的汙辱性說法”

老賴和老(任意姓)一樣,只是友姓人之間打招呼的口頭用語而已,僅僅如此而已!

小編濫用老賴代替失信被執行人說事已經嚴重汙辱了賴氏尊嚴!

請擇時更正!謝謝


本人姓賴


通過媒體曝光,可以找廣播電臺,電視臺曝光,擴大社會影響,輿論的壓力或許能起到一定效果。

還可以上網曝光,去老賴所在地的各大網絡論壇發帖,或許會遇到熱心網友為你打抱不平,“人肉”老賴讓其身敗名裂。

也可以去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或者到法院對其財產申請保全等等。

總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盡各種辦法給老賴壓力,或許會有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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