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惠民縣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劉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惠民縣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劉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齊魯網濱州7月31日訊日前,中共惠民縣紀委、惠民縣監委對惠民縣供銷合作總社原黨委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劉磊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磊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公務接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涉嫌犯罪。

劉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惠民縣紀委常委會會議、惠民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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