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果黃曉明操縱股市案屬實,將會有什麼樣的處罰?

業餘思想家


黃曉明賬戶出現在股票操縱案的行列,主操作人,涉嫌非法操縱股票獲利,罰款高達九億,可以說,這是近年來的大案要案,黃曉明牽涉此案,也是惹得一身騷,要想完全擺脫干係,看樣子很難。

不過,法律上,犯罪嫌疑人高勇,總共掌握18個賬戶,顯然都是跟黃教主級別差不多的大戶,據說總額達到二十億,可見一般人是不可能被這種“大師”操作的,只不過黃曉明名氣太大,倒是顯得這案子就是他的事了,其實不然。

在中國玩股票,水實在太深,黃曉明一個演員,想必不敢輕易試水,才會委託這種行家打理,現在出事了,如果法律界定黃曉明有罪,那麼十八個賬戶都有罪,而黃曉明每次都有拖後賣出的情況,說明這十八個賬戶中,還有比黃更重要的客戶,一則,法不責眾,罰也有限,二則,裡面有大魚,備不住就擺平了,三則,畢竟是委託打理,理論上屬於基金性質,基本罰款也可能不會牽涉,至於最後還有什麼沒有爆出來的猛料,就不得而知了,或許發生變化,也很有可能,就目前的情況,罪責有限。

還有人,把趙薇跟黃類比,性質大不相同,趙是自己主導,註冊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比這嚴重的多,也並沒有刑事上的判罰,恐怕,黃也能逃過一劫,不過聲譽肯定是受損,錢途不佳,以後行事就得謹慎了。


意從容語輕柔


根據黃曉明今天凌晨發佈的消息,他既否認參與了18億股市的操縱,也否認炒作長生生物,認為其餘長生生物毫無關係,至於事實真相如何,也許只有當事人清楚了。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何為“股市操縱”?

準備來說,“股市操縱”應當稱之為“股價操縱”,因為想要操作股市,核心在於操縱股市的價格,在股市中,某些投資者為了獲得鉅額的盈利,會通過各種手段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從而達到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為自己獲取不正當利益。這樣做,會使得中小股東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俗稱被“割韭菜”。

“股市操縱”會受到什麼處罰?

說起因為股市操縱而被調查的,最出名的莫過於國美的董事長“黃光裕”了,他被調查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涉嫌對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股價進行操縱。

一般而言,如果查實黃曉明通過操縱股市來破壞證券市場的,只是會被證監會處以罰款、警告,情節嚴重的最終就是採取禁入證券市場,不會涉及刑事責任,除非在這個過程中,黃曉明有行賄行為或者是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徑獲得內幕信息,並根據該信息買賣證券、期貨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證券、期貨,這樣可能會構成行賄罪和內幕交易罪,才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李欽宇律師


我說我買股票為什麼賠錢?原來是有人操縱股市啊!

證監會此前公佈高勇操縱股票獲利在9億,按照《證券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對高勇操縱股票總罰款18億元左右。

從這裡可以看出證監會對於打擊股票違法犯罪、規範證券市場的決心,另一方面也看出某些人肆意操縱股票獲利是多麼得豐厚。最苦的就是廣大股民被當作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據說,高勇操縱的股票其中就控制著黃曉明的賬戶,利用黃曉明的賬戶進行炒股。這其中不知道黃曉明參與其中沒有?如果有證據證明黃曉明參與了操縱股票,那麼問題就大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裡法律規定就很清楚了,如果黃曉明參與了操縱股票,那麼就有可能會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僅如此,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對於黃曉明等人,還應當實行市場禁入,或者予以罰款等等。

當然,黃曉明是否參與操縱股票還沒有最後定論,也許像黃曉明這樣的大明星是不屑於炒股的,也不會參與操縱股票的。


法重情深


雖然我國炒股多次提到禁止出借賬戶,但是證券法規當中並沒有具體條款提到出借賬戶之後會受到什麼處罰。雖然財新網對於黃曉明操縱股市進行了實錘,認為是曉明將賬戶給了他母親打理,而他母親經人介紹給了炒股高手高勇代炒,但是他的賬戶目前並沒有被凍結,操縱股價一案全部由高勇承擔, 沒收盈利所得9億,再罰款18億,黃曉明應該不會被牽連。

不過考慮到他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本來沒有犯法,直接承認不就完了,結果還搞個聲明來糊弄公眾,結果被財新網給錘了,這毫無疑問人設會被嚴重影響,這也相當於變向對其進行了懲罰。作為明星,不好好拍戲,提升演技,跑到股市來割韭菜,這下偷雞不成蝕把米了吧,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而且昨天還被人抖出其賬戶還出現在2014年長生生物的第二大股東當中,雖然也沒有涉及違法違規,但是目前輿論就是想把黃教主往火坑裡推,這也是之前的聲明把公眾給惹毛的結果吧。


大家怎麼看待此事?


侯哥財經


本來證監會這次懲罰的是高勇涉嫌操縱股價,這次高勇從股票操縱中獲利9億元,按雙倍處罰的原則算來是18億,這事也過去了。但是人們在處罰高勇操縱股價案時發現,高勇是拿著黃曉明的賬戶去炒的股票,於是大家就對黃曉明是否操縱股價產生了疑問。

後來黃曉明工作室在第一時間裡出面澄清,稱黃曉明不認識高勇,也沒參與過高勇的參與操縱股價的行為。但事後證監會調查發現,黃曉明曾參與過長生生物的炒作行為。這就會給黃曉明的聲譽帶來一定的影響。之後黃曉明將會受到怎樣的懲罰呢?我們認為有二種可能性:

一種是,黃曉明真的不知道高勇操縱股價的事情,黃曉明只是拿他本人的股票賬戶和資金交給了自己母親打理,而黃曉明的母親與高勇合謀抄股,那麼黃曉明的母親肯定會在高勇的案件中難脫干係,而黃曉明因為不知道,也沒涉及操縱股票案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只是外界覺得他把自己的股票賬戶和資金錯繳給了他的母親。

二種是,黃曉明把股票賬戶和資金交給自己母親,讓母親與高勇一起參與了股價操縱事情,並且親自暗中參與了長生生物的投機炒作行為,並不是黃曉明真的不知情,而是黃曉明為了擺脫與高勇的關係,故意說自己不認識高勇,那麼黃曉明的罪名就比較大了,既會受到粉絲的唾棄,又會受到合謀操縱股價的罪名的起訴,甚至還可能受到牢獄之災呢。

據我看來,要說黃曉明不認識高勇那是不太可能的,很可能黃曉明的母親與高勇一起炒股票,黃曉明也知道這個情況,但是至於高勇具體如何操縱股價,可能黃曉明還真的不知情,因為作為國內一線明星來說,自己工作室賺錢也忙不過來,也沒時間去關心母親和高勇是怎麼合謀操縱股價的。所以,黃曉明可能未必會受到處罰,可能他的母親真的難脫干係。當然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黃曉明這個人比較糊塗,連自己股票賬號給誰來管,這個人怎麼操作,買什麼股票都不知道,這恐怕有些太傻了。


不執著財經


前面趙薇剛想割韭菜就被重罰了,後面黃曉明出借賬戶涉嫌操縱股票又要面臨法律的制裁了,原來娛樂圈的明星都盯上股市的韭菜了,大家都在割,不割白不割。


證監會此次公佈高勇操縱股票獲利在9億,按一倍罰款了9億元,合起來利潤和罰款總罰了18億元左右。但是看似一樁操縱個股案,牽扯出了娛樂圈的明星人物黃曉明才導致了市場關注度升高,輿論升級,對於黃曉明是否存在處罰較為關心。


若是黃曉明此次只是把賬戶交給高勇委託交易與母親並不知曉操縱的行為,那麼他這種出借賬戶的行為就不被視為違法,也不會被調查,因為他只是出資給別人炒股,承擔的是資金的損失和盈利,不涉及到操縱股票的參與,就沒有處罰。


但是黃曉明工作室此前一再的澄清並不認識高勇,也沒有參與任何操縱股票的行為,在被證監會公佈實情後才揭開面紗,也透露出曾參與了長生生物的的炒作行為。這多多少少對黃曉明在演藝圈有一定的影響,增加其負面新聞和大眾的牴觸心理。


所以從此事來看,黃曉明若只要認定是出借賬戶,對高勇的操縱行為毫不知情,不涉及操縱股票事件就並不構成違法,也無需承擔相關責任,只需一些輕微的責罰即可。若是認定了合謀操縱就面臨著拘役或者判刑了。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首先,無論黃曉明是否受罰,都是他事業的一道檻,人生的一個值得省思的階段。

如果受罰,他將陷入類如趙薇的困局,尤其該案還涉及近日被千夫所指的藥企,公眾形象勢必從雲端墜落,演藝事業也將被拖下水,甚至還要波及家庭,妻子楊穎的事業,未來能不能重回觀眾視野是個未知數,可謂是毀滅性打擊。

在此可以確認的是,黃曉明在安全區,高勇案證監會已審結,所以黃曉明不僅不會受罰,而且與鬧的沸沸揚揚的長生生物無關。



儘管未受罰,黃曉明依舊可能損失慘重。證監會審理的結果是,黃曉明賬戶由其母張某霞管理,其母又交由高勇託管,高勇所作出的違規違法操作,與包括張某霞在內的託管人無關。

然而高勇違法行為受到證監會制裁,就好比你把錢委託給別人,別人拿著你們的錢做了違法生意,你雖然不知底細,但違法生意被處罰了,制裁了,被沒收或凍結,難保你的錢沒有損失。



對於黃曉明來說,損失更重的是無形資產。作為一線明星,個人形象是最大的資產,維護好個人形象,才能財源滾滾。明星形象一旦有風吹草動,其財路也會波及,就好比前段時間的趙薇,還有現如今涉稅風波下影響的范冰冰。尤其是范冰冰,廣告代言損失,可不是一部《手機2》片酬可以填補的。

此前證監會的處罰已經確定該案與黃曉明無關,但依舊無數媒體一擁而上,有的沒的,密集的炮火瞬間都對準了黃教主,唯恐沒他什麼事。出現這樣的情況,黃曉明只能被動應戰,並連夜發聲明。然而一個聲明很難堵住悠悠眾口,黃教主接下來要花大量的精力去挽回,疲於公關在所難免。


有句話說,戰線不宜鋪得太大,這話是這個時期黃曉明該反思的問題。此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梳理資料時發現,黃曉明名下公司有48家,涉及科技、餐飲、醫療、文化、服裝、商貿、投資等多個方面,其中最多的當屬投資類公司,多達14家。一方面黃曉明可以發揮明星優勢,生意風生水起,然而48家公司任何一項業務出了問題,都可能波及黃曉明個人形象。比如他旗下牙科診所的一項醫患糾紛或吃定他的患者無理取鬧,都可能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

而且攤子鋪得太大,明星個人多有無暇顧及之處。畢竟演藝事業已經忙的焦頭爛額,只能找到好的管理者或職業經理人扛鼎,難免出現高勇這樣的局面。加上明星不是萬能的,每個行業每個領域設計到的規章和法律事務那麼多,未必都能通曉,不知不覺,就可能違規違法。趙薇就是前車之鑑。

黃曉明是聰明人,深諳演藝圈花無百日紅,做點生意,也是為家庭謀劃廣路,這是對的。然而明星做生意一定不要貪多貪大,要做到可控範圍。在自己還沒做好徹底做個商人之前,該收的還是要收,該舍的還是要舍。畢竟演藝事業是他當下第一事業,出好作品才是第一正業。


曾念群



首先,我們不是專業法律人士,所以,黃曉明是否要受到處罰,或者法律法規的制裁,有相關的法律為依據,法官的宣判為結論,我們不敢妄加評議。

我們僅僅從大眾的角度來分析一下這個事件的本源。

首先,黃曉明的應急處理上就存在很大的問題,他們認為他們已經站在道德制高點上,他們的行為很規範,不是首先的自我反省,而是發聲明,且冠之於法律作為武器,以維護自身利益為油頭,無病呻吟地要什麼法律的公正,保留什麼追訴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等。

這真的是維護法律的尊嚴嘛?我們看絕對不是,這是綁架法律,用法律當掩護,來維護他們所謂的自身利益而已。我們也知道,法律就是維護大眾利益的準繩。可是,我們要看看他們的利益來路是否光明 ,是否正道?

我們再看看他們這樣做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是真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嘛?不是的,他們擔心,害怕,怯懦的是他們的名譽受到影響,他們的“星途”會嚴重受損,這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

不要浪費公共資源,回家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大眾的點評是對你們的鞭策,是你們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準繩。

6000萬的片酬,這是等價交換嘛?你們就真的沒有什麼“陰陽合同”都嫌疑,你們是否真的已經按章納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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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覓尋


日前黃曉明賬戶操縱股市一案鬧得沸沸揚揚,一方面黃曉明作為公眾人物,本身社會對其的關注度就比較高;另一方面,明星炒股本身就引人注目,更何況這次涉及到的還有威脅兒童健康的長生生物,近些日子市場關注度不減反增。

那麼,如果黃曉明操縱股市案屬實的話,將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一、黃曉明到底有沒有有意的參與18億股市操縱案

現在黃曉明會被會被罰款,更甚至於會不會坐牢的主要判斷依據就是,黃曉明本人有沒有有意識的參與18億股市操縱案。

這裡所謂的“有意識”包括黃曉明知曉出借自己的賬戶給高勇後,高勇會採用“操縱”股價的方式來獲利(間接參與)以及黃曉明本人就參與了“操縱股價”的過程(直接參與)兩種情況。

根據目前黃曉明本人的言論以及證監會的公開聲明來看,目前並未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證明黃曉明本人“有意識的”參與了股票操縱案。

如果最終證監會沒能查出定性的證據,那麼黃曉明頂多算是“出借賬戶”,並不會負任何的法律責任,甚至於連罰款都不會有,最終將會是高勇承擔罰款及刑事處罰。

如果最終證監會查出了黃曉明“有意識的”參與股票操縱案的話,那麼黃教主會面對什麼樣的處罰?

二、如果其有意識的參與了股票操縱案,將會面臨什麼懲罰?

首先,獲利8.9億,雙倍罰款也就是18億,黃曉明肯定是要負擔一部分的,具體的罰款金額要視其賬戶獲利金額來計算,這點目前尚未有權威的信息披露。但高勇使用了16個賬戶,黃曉明的只是其一,罰款金額對於明星而言應該還是能夠接受的。

其次,會否承擔刑事處罰。

此前對股票操縱的,有一部分獲得了刑事處罰,比如天天穿白大褂的XX,也有未獲得刑事處罰僅涉及罰款的,比如廖英強。前者和後者最明顯的區別在於涉案金額、對股民的損害程度等等。

這次的股票操縱案的涉案金額算是很大的了,而其過程證監會目前尚未公佈,我們也不知道其惡劣程度到底如何。

我們不妨先假設,假如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話,黃曉明本人是否也需要承擔?

這個同樣要看黃曉明是直接參與還是間接參與,如果是直接參與,那概率是逃不掉刑事責任的,如果是間接干預的話,律師的操作空間就很大了,最終很可能交點罰款了事。

其實,無論這件事黃曉明有無參與,對其事業而言都是很大的一道坎,畢竟牽涉到了長生生物,涉及到道德問題的時候,人們往往會被一些偏激的言論所煽動從而忽略了真相。所以說,黃曉明因為之前的無數次慈善捐款豎立起來的形象或許會因為這一次真假難辨的股票操縱案而毀於一旦,這對於一個明星而言才是最致命的。

以上就是我對於該問題的看法,個人觀點不代表君銀投顧官方觀點,如有不同的想法或是建議,可以直接在下方留言或是關注我的頭條號進行交流。


民眾投顧


趙薇照樣也被處罰了,現在不還在上綜藝節目嗎?不還是有一大堆支持她的粉絲嗎?也只有股民才會對他們的操縱股價嗤之以鼻吧,恨他們的也只是買了他們所控制的股票的股民,能有多少?現在的人們也就是趁著風口熱鬧熱鬧,要不為啥叫你們是吃瓜群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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