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暴力解決施工矛盾 三施工人員獲刑

因工地施工與鄰近的鄧某、李某發生衝突,後施工人員歐陽某指示範某、付某等人前去工地毆打鄧某。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分別判決被告人歐陽某、範某、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

安源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3月,萍鄉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小區生活汙水處理工程開始施工。施工時,被害人李某、鄧某以施工損壞其種在鄰近土地的樹苗為由來到施工現場交涉並威脅施工人員。被告人歐陽某、範某、付某等人進入工地做事後得知工地遇到麻煩。歐陽某表示可以處理並私下邀約鄧某,企圖通過暴力解決但未果。半個月後,被害人李某、鄧某用挖機挖溝引水,但水溝阻斷了工地車輛的進出。歐陽某得知後電話指示範某、付某等人前去工地毆打鄧某,後範某等三人各拿一把撩刀衝向李某、鄧某。李某逃跑時摔倒在地被圍著砍,鄧某則得以脫身。經鑑定,李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安源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歐陽某、範某、付某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綜合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因素,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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