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新媒體通報咋寫?政務公眾號運營“大牛”這麼說……

我們每天都能在兩微一端上看到大量政法部門的新媒體通報。通報不是一種文體,它是政法部門為適應新媒體發展需求而創建的一種告知方式。

通報通常文字精練,有話則長,無話則短。發佈後的社會反響是檢驗通報成效的最重要標準。通報能否做到主動發聲、澄清事實、避免猜測、讓人信服,這裡面是大有門道的。

新媒體通報咋寫?政務公眾號運營“大牛”這麼說……

新媒體通報咋寫?政務公眾號運營“大牛”這麼說……

要點一:通報的目的性要明確

政法部門發通報,一是滿足知情權,起到公示告知作用;二是回應監督權,對於公眾關心關注的情況給予說明;三是行使引導權,對於出現的謠言和虛假信息進行駁斥或提醒;四是鼓勵參與權,向社會公開徵集線索,通過新媒體渠道獲取群眾支持。

滿足知情權,要求做到及時、準確和翔實,務必把事情說明白、講清楚,語言要平實,不能過於專業或交代過於簡略;邏輯關係要清晰,不能產生跳躍而引發歧義。

回應監督權,要做到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解答公眾關注的疑點或熱點問題,有問有答但不能答非所問,更不能語焉不詳,善於用證據證明結論。

尤其對眾說紛紜的細節和難點不能迴避。行使引導權,要做到主動作為、因勢利導,刷出本單位本部門的存在感。要打有準備之仗,不能等輿論炒熱之後再去補救。

實踐中,一個事件是否應該告知公眾,應提前進行風險評估和綜合研判,有時先於公眾關注而主動發聲,起到的降溫效果可能更明顯。

鼓勵參與權,這是新媒體快速發展的新形勢提出的新要求。新媒體不只是宣傳窗口,更是信息收納渠道。要通過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鼓勵網民為政法機關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和線索,或積極建言獻策,使政法工作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礎,始終立於不敗之地。

要點二:通報的必要性要充分

一是要清楚通報究竟是寫給誰看的,有沒有明確的群體和對象。如果只有少數群體關注,要考慮發佈的範圍和方式。

二是要考慮吃瓜群眾看熱鬧、插一嘴的心態。很多時候這類網民並不關心發佈的具體內容,更多的是藉機表達自己的情緒和意願。如何把利益群體和吃瓜群眾剝離開,需要在發佈的內容和方式上做一番功課。

三是要有預期的效果。如果預判發佈通報之後事態可能更復雜,就要慎重選擇發佈的方式和時機,落腳點要放到更有利於事件的解決上。記住:通報應該是雪中送炭,而不是揚湯止沸,甚至是火上澆油!

要點三:通報的內容要有所取捨

一般來說,通報要做到一事一發布,主幹清晰、重點突出。如果涉及的旁枝末節過多,就有可能在細節上出現紕漏,甚至產生自相矛盾的現象。

換言之,通報中對事實的陳述要簡單扼要;如果要強化結論,必須說明具體證據從何而來。需要強調的是,取捨還包括對圖片、視頻、解釋條款等素材的選擇。

當前政法新媒體應用較多的是“平安藍”圖文通報方式,優點是版權明確,標識感強,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短處。

特別是在突發案事件的輿論引導中,應力求在更短時間內,更快更準確地回應公眾期待,搶佔輿論場的“第一時間”和“第一空間”。

相比之下,“平安藍”式的圖文通報在製作環節上需要耗費一定時間,會影響輿論引導的實效性。

而公眾更關心的是通報的內容是否權威、準確、翔實,具有說服力,並不在於配色上如何賞心悅目。這一點務必引起通報發佈者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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