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大連市民暴雨中被電死,經查系亮化工程漏電,你怎麼看?

木子娜26


看到這則新聞,真是覺得很痛心。就因為一場暴雨,引起了漏電,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被無情地奪走了,真的是非常可惜。如果平時政府部門能夠對於亮化工程的安全性再多一些檢測和預防,市民在暴雨天外出的時候能夠多一些注意和小心,也許這種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吧。今日遼寧普降暴雨,大連也不例外,由於暴雨夾雜著狂風,就造成了大連青泥窪橋附近的一處亮化工程漏電了,誰知這是經過的一名市民就因為漏電觸電身亡了。雖然,110警察和120急救人員都迅速趕到了現場,但是都無濟於事了。

對於暴雨造成的漏電,很多人都有所耳聞,但還是有不少人並不是太在意,在暴雨天出門的時候沒有注意附近設施的安全性,對於漏電觸電的危險性還是沒有太在意。

在這裡也要提醒大家,如果下雨天必須要出行的話,一定不喲選擇積水的路段,如果並沒有辦法一定要趟水過馬路的話也要先觀察一下附近有沒有什麼電線在積水裡,避免因為漏電而造成觸電的危險。

其次,下雨天尤其是暴雨天氣,一定要避免在施工路段或者是樹下行走,一旦施工漏電或者樹木遇到雷電,後果都是不堪設想的。

最後,對於那些有景觀燈、綠化等的地方也要儘量避開行走,最好的辦法就是下雨天儘量不要在外面行走,以免造成危機生命的後果。


遼瀋晚報


對於這樣的事情發生,是比較遺憾的,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被意外奪走了。

事實上,在路邊因為公共設施漏電等,導致意外發生的事情並不少見。那麼,這樣的事故發生,責任在誰呢?

相似案例

小衛是當地小學的一名六年級的學生,當天放學後,他與其餘幾個小夥徒步行走,至某處馬路旁時,被路燈電杆的漏電電擊,倒在地上。原來,由於當天下雨積水,在路燈下而形成了一處水坑,由此引發漏電,而小衛當時正好路過。

事發後,因為找不到合適的責任人,小衛的父親將路燈的建設單位當地住建委,以及管理單位當地市政工程管理處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

而法院,也查明,責任在當地市政工程管理處,於是判決其賠償受害者家屬各項費用。

法律分析

行人因為公共設備故障,導致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設備的產權人、管理人承擔人身傷害的賠償責任。

產權人、管理人有管理和維護的設備的義務與責任,上述案例中,路燈的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由哪個部門承擔責任,視情況而定,例如有可能是市政管理處,也有可能是居委會、路燈管理所等。

《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因此,可根據具體情況,向責任單位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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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問題問的是;《大連市民在暴雨中電死,經查系亮化工程漏電,你怎麼看?》

我認為造成這樣的悲劇原因只有三種;

一是該工程的配電安裝不合理。(可能是不需要負終身責任的非專業電工)

如果是設計安裝合理就要不折不扣地按照“低壓電氣安裝安全規程”規定去做,一定要裝設漏電斷路器來保護、一定要按規定裝設合乎接地電阻要求的、良好可靠的保護接地線來保護、其接保護接地線的安全載流量還要匹配漏電斷路器的脫扣電流值。

二是使用劣質配電器件(即謀財害命產品)。

如果配電器件質量低劣的話;就不能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名不符實。

三是沒有定期檢測維護所造成的。

如果沒有定期檢測維護的話;即使是“魯班工程”也會遲早出問題。

即是說;如果是排除以上三點、即是配用電線路始端裝設有質量可靠的、匹配線路導線安全載流量漏電斷路器的、其配用電的保護接地線源又合乎接地電阻要求的、保護接地線的安全載流量又是匹配漏電斷路器脫扣電流值的、又是有人定時檢測維護的話;就能夠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即使該亮化工程配用電的漏電斷路器的漏電保護功能故障失效(因其故障率高)、它的短路保護功能(耐用可靠)也發揮作用瞬間脫扣分閘斷開電源保障安全,其作用原理是當線路或設備故障漏電時、漏電電流就會連通保護接地線產生極大的短路電流致使漏電斷路器的短路保護功能瞬間脫扣分閘斷開電源保障安全。再說即使由於水浸、線路或設備的漏電電流不是完全經保護接線產生不了短路電流拒動作、漏電電流也經水中流入大地造成較大的接地電流、那麼兩路漏電電流疊加起來致使漏電斷路器的過載保護功能(耐用可靠)也動作脫扣分閘斷開電源保障安全。

以上是我的分析與認為,如有異議的希望大家提出正確見解。


手機用戶6243137918



這個事情今天在大連的朋友圈都傳瘋了。雖然觸電後110和120來到現場全力救治這名觸電者,可是他最終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對於這件事,首先,我要表示遺憾,畢竟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失了,一個大活人就這樣沒了。看樣子這個人還比較年輕,他的家人肯定無法接受這個結果。真的像那句話說的那樣“我們真的無法知道意外和明天哪個會先到來”。

其次,我覺得通過這個事情也是很我們大家很多人提個醒。我本人有個心理誤區,一般下雨天,如果打雷了,那麼我會格外小心,但是,如果下雨天,沒打雷,那麼,我可能就有些放鬆警惕。今天在大連發生的這起意外觸電事故讓我明白了:即使下雨天沒有打雷也要注意安全、

在下雨天,我們在外面走路,不可避免的要趟過積水。在趟過積水時要注意安全,注意觀察一下附近有沒有什麼電線在積水裡,避免因為漏電而造成觸電的危險。除此之外,金屬的物品也要儘量遠離。

再次,通過這件事,也希望相關部門對於路燈等公用電器設備進行一次大檢查,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亡羊補牢也不失為一種補救的方法。

當然了,估計索賠也是免不了的,不知道這個事情會對逝者和家屬如何進行索賠也是需要關注的。畢竟這個事情責任方不是馬上就能知道的。


大連的雜家


大連真奇葩!常年不下幾滴雨,好不容易 下了雨卻電死人。電力部門能不能不給無辜的點安全?


韻律183131816


社會的進步,代價太大!

只能再次提醒大家:雨天不要扶路燈杆!

注意、遠離電力設施!(照明、高壓電、變壓器等)

注意、遠離排水系統!不要走水坑!如果涉水,儘量跟著前面的人走。

注意高空落物!

能不出門就不要出門!


智慧兒童教育


答:及時解決好城市亮化工程的“漏電”隱患,防止人為造成傷亡事故,是管理好城市一大不容忽視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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