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何看待樂清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後,滴滴聲明自己協助警方14小時快速破案?

網事看客


順風車又出命案,麻木不仁就是幫兇!

繼空姐坐順風車遇害案之後,時隔僅三個月,悲劇再度重演,又一位花樣年華的女孩坐順風車被害,令人扼腕嘆息!除了譴責兇手慘無人道之外,人們也在追問滴滴的責任。我以為,從某種程度上講,滴滴的麻木和不作為,令其成為本案的“幫兇”。

據被害女孩趙某的朋友小李(化名)回憶,24日13時30分,趙某表示已坐上順風車。14時29分,趙某在微信群中表示進入無人山區併發來“怕怕”,“這個師傅開的山路,一輛車都沒有”的信息,14時14分時發出“救命”、“搶救”。

小李與朋友多次聯繫趙某未果,自15時42分起,先後七次聯繫滴滴,滴滴平臺表示一個小時內回覆。但一個小時後,滴滴仍表示要“耐心等待”。

小李還在16時左右到永嘉上塘派出所報案,其間警方通過趙某朋友的手機與滴滴平臺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要求獲得司機具體信息(電話、車牌等),但無果。

趙某的另一位朋友小四(化名)告訴記者,17時42分,滴滴平臺反饋熱線來電錶示已聯繫上司機,但司機稱趙某沒有上車。小四要求滴滴平臺給出司機的具體信息,被滴滴平臺以洩露用戶隱私拒絕。趙父也曾向滴滴公司索要司機的相關信息,得到同樣回覆。

乘客失聯且發出求救信號,這是十萬火急的事情,隨時可能出人命。但凡還有一點同情心、一絲責任心,滴滴應該儘快處置才是。但是,在接到失聯乘客朋友的求助後,滴滴沒有快速處理,延誤了時機。而且,在耗去大量時間,最終取得與司機聯繫後,滴滴又以洩露用戶隱私的理由,拒絕被害人的朋友、親人甚至警方索要司機信息的要求。

如此看來,對滴滴而言,人命不是最重要的,它的“商業規則”才是。雖然乘客失聯且可能面臨生命威脅,涉事司機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對滴滴來說,保護司機的“隱私”才是最重要的。如此麻木不仁,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令人無法原諒的是,就在案發前一天,市民林女士坐順風車被司機帶進偏遠地方,險些被侵害,她向滴滴舉報後,滴滴也沒有及時處理。林女士當時拍下了涉事車輛,後來她與受害女孩家屬確認,犯罪嫌疑人與她前天所坐的車輛竟為同一輛車!倘若滴滴還有那麼一絲一毫的責任感,豈能對這種重大安全隱患無動於衷?難道,非得要出人命了才來“高度重視”嗎?

總之,由於滴滴在處置樂清女孩被害案過程中的不作為,以及在前期未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間接導致了悲劇發生。雖然滴滴已經為此事道歉並承諾賠償,但道歉不是免罪金牌,經濟賠償也不是它要承擔的全部責任。滴滴是否需要為此事承擔刑事責任,這是有關部門應該認真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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