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還能共享
對!
這種新事物已經出現
而且還得到不少農民的支持!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體或農戶委託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上進行流轉交易的閒置宅基地和房屋。首批“共享村落”50戶房源 ,按照區裡的安排,由村裡組織人力用半個月時間排查出大量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農民均有出租意願。
農民個人閒置的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和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簽訂《委託書》,經區農業管委會備案後,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佈、組織交易。交易完成後,90%出租費用分配個人,10%作為村集體經濟收益,主要用於村內基礎設施維護、公共服務建設等。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宅基地、房屋所有權不變,出租的只是宅基地和農民房屋的使用權。如同共享單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等,交付租金便可在規定時限內獲得使用權。
今年71歲的方先生是 “共享村落”首次簽約的客戶,他租賃一間期限為20年的房屋用於養老。 “我惦記這件事(農村養老)已經五六年了,就想和老伴兒找個安靜的、環境好的地方養老,經過多處考察,‘共享村落’正合我們的心意。”方先生與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簽訂租賃合同後,也享有對房屋的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收益權等權益。
共享村落可以幹什麼?
“共享人”獲得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使用權後,在出租期限內,用於創新創業,發展鄉村旅遊、民宿、創意、文化、商貿、娛樂等產業,也可用於個人休閒、居住、養老等用途。
哪些人可以申請?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其他組織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共享。
在全國範圍內,已有北京、海南等地的“共享農莊”做出示範。
所謂共享
就是把閒置資源利用起來
現在一些村裡
房屋閒置太可惜
城裡的人想去用起來
卻又不知道怎麼做
有了共享村落
這個問題就能得到解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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