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為儘快解決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全過程一次上門或零上門,實現數據共享、打破數據孤島,現場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等服務要求,近日,由全國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組歸口上報及執行,由國標委作為主管部門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擬立項國家標準項目開始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0日。

擬立項標準公示報告指出,十八大以來,國家對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和推動公共服務標準化的重視程度前所未有。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要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並把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納入基礎性制度建設。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規定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優化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服務項目的辦事流程和服務標準。這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家領導人對標準化工作的高度重視,也表達了對“便民化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期盼。

當前,我國已發佈實施的與政務服務相關的國家標準有《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系列標準、《國家電子政務網絡技術和運行管理規範》、《政務服務中心網上服務規範》、《政務服務中心服務投訴處置規範》、《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服務指南編制規範》等。這些國家標準的制定與發佈為規範我國政務服務中心服務內容、服務要求與服務效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然而這些國家標準僅是對政務服務管理通用性的基本要求,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內容上都遠遠滿足不了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標準化建設需求。為切實扭轉“以批代管”的制度慣性,解決權力運行業務流和信息流整合優化、信息孤島、多部門聯辦事項等橫亙在辦事流程中的“中梗阻”,儘快解決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全過程一次上門或零上門,實現數據共享、打破數據孤島,現場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等服務要求,《指南》成為當前政務服務領域最基礎、最急需的標準之一。

擬立項標準公示報告顯示,《指南》適用於政府及其部門、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行使行政權力和辦理公共服務。《指南》在制定過程中,結合全國審批服務先進經驗,規定了術語和定義、事項範圍、基本要求、諮詢服務、現場服務、網上服務、監督檢查與評價改進等內容,具體內容如下:

(一)明確術語定義,界定工作範圍。

《指南》首先明確了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定義概念,即通過整合政務資源、優化辦理流程、融合線上線下等方式,服務對象到政府辦理審批業務在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時,從受理申請到作出辦理決定、形成辦理結果的全過程一次上門或零上門。其次,《指南》進一步明確了審批服務的事項範圍,應為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兩大類。

(二)設立基本要求,規範前置條件。

《指南》設定事項梳理、流程優化、窗口設置、系統建設、聯動機制為5項基本要求,第一梳理並公佈審批服務便民化事項;第二以減環節、減次數、減材料、減時間為原則,優化辦理流程;第三編制服務指南,清理無謂證明;第四根據辦事事項領域、辦理流程關聯度、辦理數量和頻度等要素,設立區域受理窗口;第五應建設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積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通過數據共享調用與實時數據推送對接,做好各類信息資源的全量彙集,建立電子證照庫、電子檔案庫、公共支付平臺以及移動端應用,同時還應保證用戶隱私及信息安全,系統、運行維護;第六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五級政務服務體系的聯動機制,實現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三)創新服務內容,暢通服務渠道。

《指南》提出三項服務內容,分別為諮詢服務、現場服務和網上服務。其中諮詢服務是基礎,諮詢渠道的暢通是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順利高效開展的重要前提,只有保障了電話、網上、現場、信函等諮詢渠道的暢通,申請人事先能獲知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信息,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多次跑和反覆跑。現場服務是保障,採用“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模式,破解辦事多頭跑、資料反覆交、辦理時限長等難題,形成統一收件、按責轉辦、統一督辦、統一出件、評價反饋的業務閉環,實現集成高效審批。網上服務是關鍵,統一建設的政務服務平臺應實現網上申請、在線辦理、實時查詢等網上服務,通過讓數據多跑路,換取群眾和企業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四)強化監督評價,優化辦事效率。

為加強督查、目標倒逼,推動和改進政務辦事服務質量,《指南》中規定檢查方式可採取“雙隨機、一公開” 、現場巡查、電子監察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樣檢查、抽點檢查、定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部門間辦事環節是否打通,信息系統是否實現數據共享;綜合受理、一體化的辦事規範和辦理流程是否建立;服務指南的準確性、完整性、更新及時性;辦事是否存在超權限、超時限、逆程序等。同時,《指南》合理設置了信息公開情況、辦理流程梳理優化情況、辦事效率情況、違規辦理情況等方面評價指標,客觀評價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成效,以更好的“管”促進更大的“放”和更優的“服”。

據悉,為保障《指南》編制工作規範透明、科學有效,使《指南》在全國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中起到規範、引領作用,起草組將以科學謹慎的態度編制本標準,充分參考現行相關標準和充分徵詢全國政務服務相關部門的意見,過綜合分析、充分驗證資料、反覆討論研究和修改,力求準確合理、切合實際,技術上嚴格按照“簡化、統一、協調、優化”原則及“三稿定標”流程規範執行。各有關單位可登錄國家標準委網站的計劃公示網頁http://ballot.sacinfo.org.cn:8080/stdpub/index?bId=1202查詢項目信息和反饋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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