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被人拿刀追殺時應該怎麼保護自己?

許先文化藝術教育


北京那位周律師,就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意外脫刀倉促“逃跑”來判定寶馬男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和能力。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是逃跑還是臨時逃脫?並不確定。3、逃脫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正所謂”抽身拔刀“。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雙方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方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以寡敵眾,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兇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可能的活動能力(包括捆綁等各種有效束縛手段),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危害沒有完全解除之前)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後再去防衛。


太陽島165567255


被別人追殺就不簡單的是小矛盾引起的衝突了。不過,還得跑。不跑要麼進醫院,要麼進監獄。最慘的是受傷了還要進監獄。所以能跑還是跑吧。跑不了就分兩種情況了。小矛盾認慫那怕認人打一頓也就過去了。大矛盾那就是你死我活了,先把隊方弄死再說。剩下看運氣,運氣不好十年以下,運氣好了判幾緩幾不是不可能。總比死了強。所謂:忍一時。退一步。很多血案都是由小矛盾不斷升級最終釀成悲劇。如果第一時間大度一點,有一方讓一讓也就過去了。別都覺著自己拽的二五八萬。鬧大了誰也好不了。男人嘛,大事精明,小事糊塗。有時候吃小虧就是佔大便宜。


小蝸牛168169957


什麼叫防衛過當:

舉例說明:

1:壞人拿刀對著你,這時候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

2:當壞人的刀插入你身體的時候,你依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

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那麼怎麼才能算正當防衛呢?當壞人拿刀刺向你的一剎那,你判斷準確,果斷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才屬於“正當防衛”

記得,只能是一刀,用兩刀涉嫌防衛過當。當然,如果會點九陽神功,或者九陰白骨爪之類的,就更完美了。


王者歸來1Q




你笑起來很好看喲0


唯一的辦法就是學白衣男子,打得過儘量把對方打贏,打不贏就跑,邊跑邊打110,在那樣的情況下,打110都來不及,本地人還好,尤其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接警的警察一問,你能告訴我現在在什麼位置嗎?大體位置:具體位置?什麼縣什麼鎮什麼村?誰都能想想,沒有緊急情況誰報警呢?一旦有緊急情況了,人的生命都受到威脅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除了緊張就是恐懼,別說是外地人不說不出來詳細的地址,就連本地的人,恐怕也早已嚇慌了,這些真實的心裡我前兩天就親身領悟到了,不是在這裡胡說八道,說的都是大實話


春暖花開50671


1伺機逃跑尋找封閉空間報警。2被追殺因為你是目標,跑到人群裡,促使其他人報警,為什麼?因為中國國情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你要是喊叫不一定有人真幫你,但是你要是跑到人群,而他追殺目標是你,自然其他人是安全的,但其他眾人看到有人拿刀像自己衝來,要麼跑(現場混亂你容易跑掉),或者報警,因為沒人確定與自己是否有關係。3尋找可能的“武器”進行自衛,為何?因為起碼有生的希望。不管如何,萬不能做任人宰割的羔羊。


單眼皮的麥


如果根據我們目前國家立法精神和一些血淋淋的事實證明,不管自己還是家人被欺凌,唯一的標準動作是千萬不要還手,只能選擇用百米衝刺的速度快跑,逃離現場,所以平時要多練習跑步或鐵布衫功夫,出門最好戴個帽子,穿的衣服厚點,哪怕高溫天都不要圖涼快,關鍵時能保命。如果你和家人跑不快被打被砍,靠!只能怪你爹媽生你們時少給了二條腿。


中國海外


期待正義得到伸張!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進程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人間正道風雨彩虹


劉強東都在辦公室練習跑步了!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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