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建築工程出現了質量問題,農民工需要承擔全部責任嗎,施工員和監理有責任嗎?

qy清源


根據目前來看,這種問題99.99%跟農民工是沒有關係的,農民工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一、農民工在工地現場扮演的角色

農民工在現場,承擔的是勞務分包的角色,意思是他只是出勞動力。

鋼筋用多大的、用多少根、混凝土打多少方量、養護多少時間這都是現場施工單位進行確定的,農民工只是根據單子進行勞務工作,完成他。

就算農民工沒有按照單子幹活,比如說少放了鋼筋等等,這些責任也是現場施工員和監理單位的,最多責任會落實到班組長的身上,而絕對不會落實到具體農民工的頭上。

因為隱蔽工程需要全程旁站,出現問題說明施工員跟監理員沒有監督到位。

第二、責任是誰的

根據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制度。

建設工程的質量問題有五大責任主體:
分別是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


一般的質量事故都是因為施工單位偷工減料或者趕工期造成的額,這種事故的責任方一般是施工單位處罰最重、監理單位次之、建設單位最輕。

所以施工員跟監理單位肯定是跑不掉,必須要處理的。


下面我就舉個例子看看具體情況:

2014年12月29日8時20分許,在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附屬中學體育館及宿舍樓工程工地,作業人員在基坑內綁紮鋼筋過程中,筏板基礎鋼筋體系發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傷。


這個事故屬於較大的事故了,因為質量問題導致了安全問題,死了不少人。

那麼處理結果是什麼樣的呢,我來放上來。


首先是刑事罪

上述圖片,紅色為施工單位、黃色為勞務單位(是施工單位的分包)、綠色為監理單位。

可以看到,責任最大的基本上就是施工和監理,勞務隊伍處罰到班組長結束。

其次是黨紀處分

這些是業主單位的處分,雖然死了很多人,但是沒有刑事處罰。



總之,施工現場第一責任人就是施工單位,農民工兄弟都是按照指令幹活,出了問題第一個倒黴的還是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




肉絲麵大雜燴


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農民工是不需要承擔全部責任的。

農民工是在勞務公司或班組長的帶領和指導下工作的,你讓怎麼幹,就怎麼來給你施工,農民工是最基本的勞動單位,你不按照領班的要求或本工作的技術指導工作的是要被扣工資的。

工程的幾個主要單位 建設單位 施工總包單位 監理單位 專業分包單位、政府管理監督單位

建設單位是貫穿工程的全部週期,工程的質量是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及行業標註修建的。施工總包單位是工程的直接責任人,工程質量的好壞在施工單位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項目經理對工程的質量負責。建築工程終身責任制。

監理單位是一個服務行行業,作為一個業主派的一個監工,出現質量事故,監理是不能推卸責任的,但是隻能追查個任監管不到位,未盡到以為等。大的質量事故誰也逃不掉。

施工員也就是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現在好多施工員根本不在施工單位備案的,看看施工資料就知道了,根本沒你簽字的地方,每個檢驗批,每個隱蔽驗收都是要有關人員簽字的,真出了質量事故,查詢一下施工資料就能夠找到應該負責的人員。

農民工是靠辛苦和技術吃飯的,誰也不想出現質量事故,沒有想幹壞事的農民工,只有不按照技術指導的管理人員


北極深山雪源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的是質量問題的大或小,還要分清楚是技術原因導致的,還是工人在做工上出現的問題。在工程上質量往往都是把關最嚴的。相關企業從修到拆,質量保證是必須嚴格的,在施工記錄資料都有檔案。偷工減料是不現實的,因為會有一層層的管理者來監督質量。甲方會派監理負責總質量問題,工程在施工中做的合不合格,質量有沒有達到標準,都是有監理決定的,如果沒有達到標準,是不會澆灌混疑土的。

勞務公司也會有技術人員在現場監管,小分組(模工,鋼筋工,水電工等)老闆也會有帶班在現場指導。工人在工地上幹活,都是服從領導的安排,因為決定權不在工人手中。如果是在未澆灌混疑土的時候出現了小的質量問題,那麼工人是會負責的。在澆灌混疑土成型以後出現的質量問題,主要還是看是什麼類型的問題,再由誰承擔責任。就比如說模工,在混疑土成型以後出現爆模的話,這個應該由工人負責,鋼筋工在混疑土澆灌過後,基本上就沒有多大的問題。假設出現了混疑土標準未達標,未按照圖紙設計等出現的問題不用工人承擔責任。

不可能承擔全部責任,就目前各施工企業的管理體制來說,他什麼責任都不用承擔,因為法律法規規定,工人上崗前及每道工序施工前,都必須技術、安全交底,那個項目部做到,三級管理、流於形式,如檢起來能經得起檢驗嗎?至於施工員有崗位證書,可根據項目的規章制度承擔部分責任。而監理工程師(或單位)是業主委託代理人,如下達錯誤指令,給業主帶來損失,是有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承擔相應責任和經濟責任。

我就是做建築工地的,其他的我不清楚,我是做鋼筋綁紮的首先我們做鋼筋都是按圖紙來做。工作完成後,還有一個掃尾工作就是看看哪裡做得不好在修一下,工作完成後施工員通知監理過來驗收,驗收合格後監理簽字澆混凝土。如果有質量問題只要我們是按圖施工其他的不管我們的事,如果有圖紙更改沒有提前告知我們的,對不起,我們不會去返工。要不然就是返工的錢另外算,還記得有一次,做基礎層施工員放線放錯了,我們插柱子全部插錯,結果怎麼樣猜猜看。

因建築工工程合同工作量大,設計內容複雜,專業性強,這就使得一個建設施工主體往往無法獨立完成所有的工作,分包則成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常態。建築工程開工建設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授權書,明確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滳慧商學


我是一名房建專業監理工程師,看到這樣的提問我想客觀地結合施工中的出現質量問題談談自己看法。

我監理過的工程,有私人開發的,有國字號的。

私人開發商的施工質量普遍沒有國字號的質量好,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的。

現在國家將工程質量實行終身制,工程質量比較好的能達到設計及規範的要求。

言規正傳,如果出現施工質量農民工沒有責任,如果不存在勘察.設計.業主的因素,責任在項目經理.總工.領工.總監.專監.監理員身上。

這裡結合自己監理工程的做法向大家彙報一下。

工程質量的好壞起關鍵性決定性因素的不是領工員,也不是監理。而是取決各施工班組長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各專業班組長的專業業務能力比有些施工和監理專業多了。抓好班組長就抓好了工程質量。我做監理經常不定期的召集領工及各班組長針對近期安全.質量問題提出要求,具體如何整改各班組長不用教,他們對圖紙和規範比領工和監理專業多了。


李永生8692114750


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農民工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除非是包工頭。

從道義上講,農民工是社會最底層的人了,每天辛辛苦苦早出晚歸的賺點辛苦錢,建築工地又是高危行業,出了質量問題讓農民工承擔責任真沒天理了。但是包工頭不一樣,賺的是工人辛苦錢和施工單位給的差價,如果造成了質量問題有可能給予施工單位一定的賠償。

從行業規定來看,建築工程的質量保證有一套完整的體型,從材料進場、施工過程和驗收檢驗都有詳細的規定。如材料進場有進場檢驗制度,由施工單位報驗監理抽檢。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有施工員控制施工過程的質量,質檢員也會對質量進行抽檢,施工班組應進行自檢和互檢。監理有旁站、巡視的監督職責。至於農民工沒有相應的責任規定,對農民工的技術交底工作由施工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完成。但是現實中,即使有這樣嚴格詳細的質量控制規定,因為責任心的缺失或者有意的偷工減料,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的現象仍然屢禁不絕。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質量保證的關鍵崗位是施工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和監理。也許有人要說了,活是工人乾的,當然應當承當責任,但是我的理解是如果工人乾的不好,施工單位可以更換,把責任推到工人身上是不應該的。最後一點,雖然農民工不承擔責任,但是建築行業說大很大說小也小,總出問題的農民工最終也不好找到活幹了。


一建造價應試


1, 一般大工地建築工程的流程是支設完模板後由勞務公司質檢合格再報建築公司質檢,然後才允許上鋼筋綁紮,到澆築前會由甲方監理,建築公司質檢和勞務公司質檢聯合檢查,有問題需改正後才會允許澆築。由此看來,出現質量問題責任不在工人,而是檢查不到位。其實只要不是大的質量事故,一般都會在建築公司與甲方的溝通中解決。

2, 如果是農民工小承包的範圍,比如模板支設是按照講好的多少錢每平計算的,或者是鋼筋按多少錢一噸結算,但澆築的時候出現了脹摸或者鋼筋錯位的情況,由於是包工,就會扣除他們沒 做好而出現質量問題所需的修改費用。這一般都是按實際情況工人能承受的範圍,屬於正常責任。

3,如果出現了大的質量事故,一般甲方會追究建築公司和勞務公司的責任,並與設計院溝通如何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在工地上,農民工由於文化有限,一般都是按照帶班的指揮來如何操作,除了農民工自己沒操作到位而需要負責任外,農民工不需要負以外的任何的質量責任。


老向農人


你好根據多年混跡工地來看農民工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不管農民工是否是主觀故意還是無意為之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農民工都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首先第一責任人是項目經理,在建築工程中從檢驗批到單位工程都是N個工序組成的,這些工序都是在先交底過程監督最終驗收合格,注意了實在三檢制度驗收合格後在報請監理單位驗收,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才能隱蔽該部位,那麼即使如此出現了問題首先承擔責任主體的是施工單位,比如某某建築有限公司。公司再根據質量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分析原因,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在實際施工生產中就不是如此了,首先是先瞞,能瞞則瞞把事情控制在很小範圍內,根據以往經驗來處理,比如鋼筋偏位了,柱子垂直度不滿足要求啊,混凝土剪力牆局部空鼓等

其次是即使監理單位發現了還是共同協商如何解決,在可控範圍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事情處理掉了

最後質量事故比較大就需要正常程序,牽扯到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這時就要先鑑定然後設計給出處理方案,再處理


工程的那些事


不可能承擔全部責任,就目前各施工企業的管理體制來說,他什麼責任都不用承擔,因為法律法規規定,工人上崗前及每道工序施工前,都必須技術、安全交底,那個項目部做到,三級管理、流於形式,如檢起來能經得起檢驗嗎?至於施工員有崗位證書,可根據項目的規章制度承擔部分責任。而監理工程師(或單位)是業主委託代理人,如下達錯誤指令,給業主帶來損失,是有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承擔相應責任和經濟責任。


醉江南小鎮


建築施工現場管理培訓系列教程 施工員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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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在實際施工現場出現一般質量問題,農民工是肯定不會承擔全部責任,甚至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一般主要他的老闆對他有約束力,誰發工資聽誰的。如果出現了一般的質量問題,一般由施工單位或總承包單位去承擔這個責任。監理雖說也有相當的責任,但幾乎不會承擔責任。

第二,如果施工現場出現了重大或特大質量事故或者社會影響比較大的,那麼如果是農名工操作上的問題的話,那農名工是需要負責的,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也是要付相應的責任。如果不是農民工的原因造成的後果,理應不承擔責任。


圖片為上海華潤時代廣場火災,4名電焊工與項目負責人被刑拘。

雖然這是安全事故,但道理是一樣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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