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城管宿城分局招聘工作人員

城管宿城分局招聘工作人員

城管宿城分局招聘城市管理執法協勤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受宿遷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委託,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城市管理執法協勤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報名、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二、招錄崗位

1、城管宿城分局執法協勤人員2名;

2、清障車駕駛員崗位1名。

三、招聘要求

1、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保守工作秘密,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失信記錄;

2、能夠較好履行崗位職責,吃苦耐勞,適應外勤、不定時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4、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條件

(一)城管協管員崗位

1、退伍軍人;

2、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齡30週歲以下(1988年9月以後出生);

3、中共黨員或在部隊榮獲優秀士官以上表彰的條件適當放寬並優先錄用。

(二)清障車駕駛員崗位

3、擁有B2以上駕駛證,駕齡2年以上;

4、中共黨員或在部隊榮獲優秀士兵以上的條件適當放寬並優先錄用。

五、招聘程序

2、 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洪澤湖路便民方舟一號樓206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清障車駕駛員需提供駕駛證複印件,並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4、資格初審:主要審核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得進入之後環節。

5、技能測試:(1)筆試(城管協管員):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法律法規知識(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分值100分。

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場地+路試(清障車駕駛員):分值為10分,合格分為6分。考生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駕駛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依據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6、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行為舉止、語言表達及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低於60分的不得進入之後環節。

7、綜合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場地+路試成績)佔百分之六十,面試成績佔百分之四十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8、體檢:根據考生綜合成績,以崗位招錄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其他報考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9、政審:體檢合格人員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的,按照其他報考人員的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10、面試、體檢、政審都合格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束後,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到宿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從事城市管理執法協勤工作。被錄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基本工資2200元/月,考核工資500元/月。試用期滿後,宿遷市人力資源公司與擬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實行二年一聘,基本工資2500元/月(含五險),考核工資500元/月。

七、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15358319288(張老師)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監督電話:0527-84500702。

城管宿城分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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