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典型案例|柴某某訴大慶市房產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基本案情】

2013年8月7日,柴某某與大慶市某房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其開發建設的商鋪並支付了房款,大慶市某測繪有限公司負責該房產的測繪工作。2016年8月4日,該測繪公司公示了測繪數據結果。柴某某認為測繪公司在測繪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於2016年8月5日向大慶市房產管理局郵寄了申請書,請求依法對測繪公司的測繪數據進行審核,並向其書面告知核查結果。2016年8月10日,大慶市房產管理局簽收了申請書,但未予答覆。柴某某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大慶市房產管理局履行法定職責。

【裁判結果】

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房產測繪單位應當採用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技術水平,接受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指導和業務監督”及《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等房產管理的房產測繪成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施測單位的資格、測繪成果的適用性、界址點準確性、面積測算依據與方法等內容進行審核。審核後的房產測繪成果納入房產檔案統一管理”的規定,大慶市房產管理局作為大慶市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房產測繪單位負有監督職責。本案中,柴某某申請大慶市房產管理局查處測繪公司公示的房產測繪數據即柴某某房屋初始登記所依據的測繪成果,屬於大慶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範圍,其應當依法履行調查職責,給予柴某某答覆。故判決大慶市房產管理局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將調查結果書面告知柴某某。一審判決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典型意義】

本案是涉及房產管理部門履行法定職責的典型案例。依據行政法原理,行政主體享有的法定職權又是其法定職責,必須依法履行。行政機關不履行、拖延履行、不當履行法定職責都將構成行政違法。本案中,大慶市房產管理局作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房產測繪單位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利害關係人對房產測繪單位的測繪數據有異議,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履行相應監督管理職責,大慶市房產管理局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相應職責並依法作出答覆。法院裁判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責令大慶市房產管理侷限期予以答覆,有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於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全面、正當履行法定職責具有積極意義。

(本案例入選黑龍江省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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