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慎買!為什麼說保障期一年的重疾險就是一個大坑?

我這裡講的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險指的是保障期為一年的重大疾病保險。

為了便於大家理解,本文將先從一個案例開始。

案例、2007年,小王30歲,身體健康,他發現一款重疾保險,保障期一年(可連續投保至69歲),保費300元,保額20萬,比起那些動輒數千的重疾險真是划算多了,想想錢不多,就投保了。雖然保費隨著小王年齡的增長而不斷增高,小王仍然每年都如期續保,直到2012年的時候,小王35歲被查出患甲狀腺原位癌,原位癌達不到重疾理賠標準,經半年治療,小王痊癒了。小王開始擔心自己如果患了癌症,之前投保的重疾險20萬保額太少,於是想到保險公司投保一款重疾保險以加高保額,結果被拒保。想想還有20萬保額的重疾險,也算不錯了。2013年,小王繼續投保這一款保險,此時保費已經700塊一年了。同樣,2014年的時候小王仍然繼續正常續保了該產品,結果很不幸,小王的癌細胞擴散了,在2014年7月被查出患甲狀腺癌。小王的家人拿著他的保單以及診斷證明及相關資料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等到理賠結果下來的時候,小王蒙了,交了這麼多年的重疾險,結果被告知拒賠,拒賠原因是,小王在2012年的時候被查出患有原位癌,從2013年開始就已經不具備資格繼續投保該產品。小王以重疾險條款上寫明(可連續投保至69歲)為由,將該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結果法院判決的結果為敗訴,可連續投保並不代表保證投保。

慎買!為什麼說保障期一年的重疾險就是一個大坑?


來了來了,劃重點!

小心那些業務員用這個坑你啦!

連續投保和保證續保是有很大區別的。

連續投保的意思是:在你身體條件允許,且保險公司願意繼續銷售這款產品的前提下,可以繼續投保。

保證續保的意思是:不管你的身體條件如何,也不管這款產品是否停售(停售只是以後不讓買了,但在停售之前買的可以繼續買),你都可以繼續投保這款產品。

我見過的保險產品成千上萬,可保證續保的醫療險見過不少,還沒見過一款可保證續保的一年保障期的重疾險。

保險憑什麼收了保費,又不提供保障,好事儘讓保險公司給佔了?

保障期為一年的重疾保險實際的意義是交費一年保障一年,也就是說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是一年一簽的,小王每次續保的時候相當於和保險公司再簽了一次保險合同,而每次籤保險合同的時候,小王都應該有義務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小王在2013年續保的時候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了自己的身體狀況,保險公司是會拒保的。也就是說小王未盡如實告知義務影響了保險公司正常承保的決定。

但是,很多業務員會有意無意的不告知有這樣那樣的限制,就把投保人坑了

如果小王一開始投保的是長期重疾險,那樣會正常獲得賠償嗎?

會。

長期的重疾險或終身重疾險只用籤一次保險合同,如實告知一次,只要在你首年交費的時候,你的身體狀況健康,符合保險公司承保的各種條件,然後過了觀察期後,不管你的身體狀況發生什麼問題,你只要不欠繳後續的保費,直到保險合同終止,保險責任始終都是有效的。

而且,連續投保可能只是看起來便宜。

比如說你簽了一個保障期20年,交費期20年的保險產品,這個就和你交一年,保一年,然後連續續保20年是完全不同概念的。哪個更有保障性,肯定是前者。購買前者就不會發生小王的遭遇。因為前者更具保障,所以前者的總體保費會貴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另外,當你30歲的時候,你投保前者年交保費1000元,實際你20年裡面每年交費都是1000元。而你投保後者,30歲的時候是300元,40歲的時候是1000元,50歲的時候是2000元,每一年都會增長。只是在你剛開始投保的那一年會發現300比1080便宜了好多,但實際上,真正交滿20年後者比前者的總體保費也便宜不了多少。

小注釋:我這裡保障期20年,交費期20年,只是舉的一個適合比較的案例,並不是建議大家都去投保保障期20年,交費期20年的重疾保險產品,每個人實際情況及需求都不相同,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慎買!為什麼說保障期一年的重疾險就是一個大坑?

敲黑板~

最關鍵的來了!

所以,保障期為一年的重疾保險產品,會讓大家誤認為自己已經有了重疾險的配置,以至於忽略了長期重疾險的配置,這一點是非常要不得的,等到自己的身體狀況發生下滑的時候,想要再轉投長期重疾險卻被拒保,這個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如果你沒有保險意識也就算了,關鍵是你有了保險意識,但最終卻沒有從保險上獲得自己應有的完善的保障就真的是太不值了。買保險不能一味的貪便宜,商業保險公司是要賺錢的,便宜的東西有可能是有問題的,只是作為非專業人士你發現不了而已。

阿升一定要再三強調,保險是好的,但小心保險銷售員給你挖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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