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酒後無證開車忘了將車停在哪 撥打110求助“自投羅網”

9月5日,無為縣一名年輕男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飲了大約三瓶啤酒後駕駛機動車,半路遭遇“疑似交警在查車”,便將車停在一個隱蔽的地方,隨後步行去朋友家打牌。次日凌晨,他徹底忘了車在哪,於是撥打110報警求助,結果“自投羅網”。

9月5日凌晨2時36分,無為縣公安局嚴橋派出所接到指揮中心指令:一名群眾稱自己放在嚴橋街道某銀行門口的一輛紅色“榮威360”轎車不見了。接到報警後民警趕往現場,在警車快到現場時,一名年輕男子急切地向警車揮手,整個人看起來醉醺醺的。民警第一反應是該人很可能是喝酒了。經現場詢問、查詢,該男子曹某,27歲,無為縣紅廟鎮某村人,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曹某自稱,9月4日19時許,他的妻子開車從紅廟鎮送他來到嚴橋鎮,車子就停放在街道上一家銀行門口,隨後由朋友將自己的妻子送回家。他本人則在銀行對面的燒烤攤吃燒烤、喝啤酒。當晚十時許,他去朋友家打牌娛樂,直至次日凌晨2時許,他來到此地,發現自己的車子已不翼而飛,而車鑰匙還在他自己手中。

曹某說,他從未與他人結怨,也無經濟糾紛,為了找車,就撥打了110報警。民警在聽完曹某表述後感到蹊蹺,街道社區多年未發生轎車被盜搶類案件,且曹某在講話時眼神迷離,特別是在“誰駕駛車輛送他妻子回家”及“當晚究竟喝多少酒”的問題上,始終含糊其辭。

民警以要求瞭解“案情”為由,索要曹某妻子的聯繫方式,現場撥打對方電話。他的妻子在電話中表示,4日未曾開車送丈夫到嚴橋。謊言被戳穿了,曹某低下頭,主動向民警交代自己“撒謊”的事實,並堅稱確實是找不到車子才報警的。

經民警進一步詢問,曹某主動交代,9月4日晚上,他自己開車到嚴橋鎮,將車子停在該鎮一銀行門口,然後與朋友在附近喝酒。晚上10時許,曹某開車去朋友家,可開出大約1公里時,看到前方好像有交警在查車,於是他立即下車,將車子停放在路邊一個“相對隱蔽”的地方,步行去朋友家。次日凌晨2時許,曹某回到銀行門口找車時,可能還未酒醒,實在找不到車子的他,想到了撥打了110求助。

目前,曹某因涉嫌道路交通違法,被派出所民警移交轄區交警中隊處理。經檢測,因飲酒時間過去太久,他的體內酒精含量為13mg/100ml,已達不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可他因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正在處理中。顧婭 倪旭生

來源 蕪湖新聞網 大江晚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