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我們是自私的,連基因都是自私的!

我們是自私的,連基因都是自私的!

「你為我撓癢,我就騎在你頭上。」

人是自私的,這個理論大家都知道。但也有人反駁,說不對呀,有很多人是無私的哦,比如母愛。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給了我們一些答案,無私,也是自私的隱性表現。比如母愛,也是基因自私的表現。

這裡當然要談到《自私的基因》這本神作以下簡稱《基因》裡面談的基因理論,這是建立在後達爾文學說上的一個理論,達爾文《物種起源》的核心主線是自然選擇,優勝劣汰。這裡談到的基礎線是—生物個體。從最早200萬年前的能人(早期猿人)進化到約1到5萬年的晚期智人(所謂現代人的祖先),再到如今你我身邊的現代人是進化化最好的佐證。

但理查德道金斯的理論可能更深入一些,道金斯是當今仍在世的最著名的無神論者和演化論擁護者之一,他的理論是-這一切都是基因在作祟。也就是說“人類的皮囊”只是基因的軀殼,只是所謂的“高達”,再想一想一些美國大片中人體因被基因蟲控制的畫面那就細思恐極了。往深入研究,卻並不太覺得這是危言聳聽。

首先基因是自私的。基因最重要的事情是更好的複製我自身的本體,人類的一切行動都被基因在進行控制。從人類學的角度來延展,我們最大的命題是生存+繁衍。但生存和繁衍的本質又是什麼?從達爾文的層面來解剖,生物要進化,那就必須要繁衍,畢竟,世界上沒有任何生物是可以永世長存的。繁衍是根本是進化的基礎,但生存,那就要靠真本事了,這裡基因當然是最大的功臣。

當然,在這本書中,道金斯最重要的還是提出一個概念叫meme(中文翻譯幾經波折從彌母到模因),模因和基因的發展搭建了人類發展的2條線,我自己的解釋就是:基因主宰肉體,模因主宰精神(靈魂)。兩者的本質是自私的。

先舉個幾個正例:(利己行為)

人是自私的,這點無可辯駁。從達爾文的進化論來看這是人類本身是在儲蓄能量,為了更好的生存做準備。實際上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因為基因在作祟。數百萬年以來,人類會滅絕,但基因永不會滅絕。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染色體是由DNA和蛋白質構成,而基因是DNA載有遺傳因子的片段,從最開始的受精卵(精子23條染色體+卵子23條染色體結合)結合為46條染色體,新新人類從此開始了新的篇章,從下一代開始,下一代只接受到了上一代1/2的基因,父母各一半,等到了再下一代,基因的傳承則變成1/4,按照此等邏輯,基因的傳承會越來越微弱,但永不會消亡,從微積分的角度來看會永遠趨向於0,但不會等於0。這裡似乎就解釋了很多現象。

第一:生活中,我們一直理解:父母對孩子的愛是與生俱來的。但是,這其實是基因在作祟,從基因的角度上來說,要保證自身的基因能好最優的複製到下一代身上。第二:找伴侶時鋪設門檻,而不是順其自然兩兩結合。從基因的角度上來說,優秀的基因只與優秀的基因相結合,才能產生更佳的副本。

再舉幾個反例:(群體行為,計劃生育)

可能有人會反駁,生活中明明就有利他行為。比如:我叔叔就對我很好,我大伯也很照顧我。請別忘了,近親的基因都是來自於同一組基因始本,也就是說:近親的基因在某種程度上是具有相似性的。也許是1/100,也許是1/1000的遺傳分代,但近似的基因會集合在一起形式一股“基因的群體力量”對抗外界的阻力。

書中也提到了-ESS(進化的穩定策略)的概念,比如:獅子雖然吃肉,那為什麼獅子不吃獅子呢?因為對於獅子來說:相互進攻贏的幾率不高,但相互形成種群對抗外敵,贏的幾率幾乎是100%。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我們人類會有***氏家族...等等,與其說是血緣關係,不如說是基因的相似性。往往,危險來了,近親家族更多會集合在一起,對抗外敵。

還是有人會反駁我,既然基因的目的是為了更好更多的複製本體,那計劃生育出發點是好的嗎?

別忘了,這種說法,理論上雖然成立,但實際情況是:資源總是有限的。道金斯提到一些生物學家做過一些實驗和觀察,有很多鳥類,在孵化出很多下一代時,甚至會拋棄一些多餘的後代,確保後代的最佳數額。人的精力也總是有限的,一旦後代越多,人的精力就會越分散,從而某個個體的優質基因就會被不斷稀釋,從基因的層面上來說,有時候質量顯得比數量更加重要。

寫到這裡,可能人有人覺得道金斯寫的是一本科幻小說。實際上,道金斯還真的就埋了一個伏筆:

在這本書的前言,道金斯寫道:大家不妨把此書當科幻小說來讀,但,本書也絕非杜撰之作。不管道金斯有沒有把你搞糊塗,但是,從後達爾文學說的角度來看,我們又多了一層理解人類傳承的視角。我們不僅僅把視角侷限於,自然選擇,優勝劣汰。


這不,沒多久,加拿大一個叫基思·斯坦諾維奇的心理學大牛開始接著“基因和模因”開始搗亂,他寫了一本叫《機器人叛亂》的暢銷書。

可能有很多人不認識斯坦諾維奇,但《思考快與慢》作者丹尼爾卡尼曼大家應該都很熟悉了。丹尼爾卡尼曼經常會大量引用斯坦諾維奇的文章。那麼機器人叛亂講了一些什麼東西呢?

這裡的機器人不是什麼我們理解的傳統機器人,而就是指我們人類本身。之所以稱“機器人”是為了回應道金斯-因為從道金斯看,人類都是生存機器,為的就是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這裡的叛亂,主要還是指人類對於模因的叛亂(反叛)。既然基因我們自身無法決定,但是模因我們可以做主吧?哪怕我基因不好,但是我後天通過模因的改造還是可以搬回一局的。所以他提出2點:

第一:狹義理性。

要正確做事。當然最好是能保證你想要的結果,但是是你自己想要的,還是你的基因模因想要的,並非內心真實想法,只是為了完成基因和模因的想法....那就不得而知了。(這裡請參考HBO的西部世界)

第二:廣義理性。

做正確的事。不會太在乎目標是否合理,只在乎你到底想成為什麼樣的人。總的一句,你可以控制模因的走向。

——如果我們理性地檢驗、評估、整合、改變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就有可能達成自己的願望,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某種類型的人。

斯坦諾維奇最後提出以下:

尋找人生意義的重新定向——遠離自主意識和確切內部感受(有點像系統1了)朝向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成為自主和獨特個體的理性評估活動(類似系統2了),將使我們受益匪淺。

所有這些活動,都界定了人類的獨特性:他們獲得了對自己生活的控制,以一種地球生命行為中的獨特方式——更加理性的自我決定。

通過理性的自我決定,跟地球上其他生命相比,人類將以一種獨特方式獲得對自己生活的掌控。

當人類揮起理性之劍——認知科學與決策科學之劍,斬斷基因和模因控制時,作為基因和模因的機器人叛亂就獲得成功——從此不受別人控制,自我控制,成為自己的主人。這裡好像又回到了馬斯諾的最高級需求: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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