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樓市裡的門道:為什麼租房要“押一付三”?

現下出於各種原因不打算買房的朋友們,把眼光投向了租房市場,在租房過程中,雖然法律上沒規定一定要收押金,但是,在租賃合同裡,似乎收押金已經變成了一個慣例。

樓市裡的門道:為什麼租房要“押一付三”?


什麼是"押一付三"?

"押一付三",是對租賃行為中的押金和租金的一種交付方式的習慣性簡潔的稱謂。"押一付三",顧名思義即承租人以一個月房租作抵押,次先付三個月的租金。"押一付三"的首次付款是付4個月的房租,第2次付款是在入住的3個月內。

例如:

房東將某間房子以500元每月的租金出租,租房者和房東商定押一付三,則租房者應該一次性付給房東三個月的房租,再交相當於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租房者支付的費用一起是500*3+500=2000元。 在合同到期時,承租人沒有違約或者損壞房屋、設備的情況下,把押金返還給承租人。

曾經北京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徵求市民意見,七成人支持"押一付三"的交付方式。"押一付三"的目的防止承租人反悔不租

比如,有的合同中會提到,在簽訂合同後,付三押一,然後三個月後,每月結算租金,合同到期後,房東還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賃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實際租賃期短於一年,即罰沒押金。這是基於雙方協商的結果。

合同履行期限未滿,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考慮到承租人處於弱勢地位,並且租賃合同的簽訂主要是考慮到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而這種目的和需要是會發生變化的。法律不應強人所難,使租賃合同成為束縛承租人自由的枷鎖。

因此,在承租人一方具備正當事由,不需要再繼續承租房屋時,應當允許其解除合同。雖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須提前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有所準備,能夠在合理期限內找尋新的承租人,避免因房屋閒置造成經濟損失。

作為一種財產抵押

在合同終止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有義務返還押金。在租賃期限屆滿後,出租人對房屋內物品進行清點,如果發現有遺失、短缺或者非因正常使用消耗而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以就有關損失從押金中扣除。

但是所扣除部分不應當超過損失部分,不可以以財產損失為由,不進行評估就全部扣留押金,反之,如果損失大於押金數額的,出租人也可以要求承租人對超過押金部門的損失繼續進行賠償。"押一付三"的風險承租人想退回押金是困難重重

例:6月底,市民孫女士和房東的租約到期,隨後,她找房東討要押金,可對方卻一直拖著不退,並不接電話。前兩天,她好不容易聯繫上房東,可對方卻"耍賴"不認賬,"房東說,從來沒向我收過押金,而且合同上也沒寫明有押金這回事。"

房東的說法讓孫女士很生氣,她還會繼續找房東討要這筆錢,"不是為了錢,是為了討個說法。"並提醒大夥在租房時,一定要記得在合同上寫明押金等相關事宜,以免產生糾紛時遭遇"耍賴"不認賬。給騙子和黑中介以可乘之機 "押一付三"可能會助漲某些房屋中介公司惡意挪用客戶資金,威脅租賃安全。

同時,許多租房人絕大多數是外地來務工、經商、學習的,且收入都普遍偏低,"押一付三"對大多數承租人來說,經濟負擔太大。租房時押一付三要注意一些事項

1. 租房時不要急於交訂金或租金,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自己的決定。當然,有個人在旁邊參謀一下會更好。

2. 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需要查看房東的身份證和房產證等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20%。

3. 要對房屋維修及費用問題做出約定。

4. 仔細簽訂租房合同,尤其明確對押金的處理。

結束語

"押一付三"的支付模式中,出現一個月押金主要是為避免承租者退租時沒有結清部分水、電等費用或有未交付的租金,採取季付則是為避免按月收取麻煩。

事實上,"押一付三"模式形成根本原因是外來人口的大量增加,租房需求遠遠高於出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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