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要多少錢才能拉起一支軍隊?

怪島


我們以孫中山為例子吧!孫先生在1907年組織鎮南關起義,就算了一筆賬,要想拉起一個4000人隊伍,一個月各種花銷軍餉就要12萬大洋。在1908年,光復河口的時候,3000士兵一天光糧食,就要1000塊銀元,而且還要發獎金花紅4500塊銀元。

畢竟奪取炮臺,斬殺清軍哨官,殺死清軍督辦這些戰功都需要獎勵。沒有銀元,這些士兵就要跑光了。據史家估算,辛亥革命前十次起義,各方捐款總額約62萬港幣左右(約31萬美元)。

1912年,設立南京留守府,黃興任留守,南京當時有十餘萬軍隊,但軍費沒有來源。黃興無奈,軍隊的伙食從乾飯改為稀飯,以後連喝稀粥都不能保障。最後只能裁軍,就剩下了1個師。

如果,要搞一次1911年廣州起義那種規模的武裝暴動要花18萬銀元,如果像“護法戰爭”、成立“軍政府”、準備北伐戰爭,這樣的大行動,都至少需要上千萬大洋,甚至幾千萬大洋。

第一次在廣東成立“軍政府”,才1年就失敗,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沒錢。當時,廣東各項稅收,均為地方軍閥把持。如果想要隊伍,就要花錢給這些軍閥,他們就會出動一批健壯士兵,揹著好槍,讓你看看。但是打仗?那是萬萬不會去的,除非給的獎金非常高。

幾十年下來,錢花了確實不少,先生也沒有拉起一支真正的自己的武裝,直到與蘇聯合作建立黃埔軍校,從排長開始建立起自己的組織架構,才真正擁有了自己的軍隊。


深度軍事


按照題目描述,關於這隻軍隊的定義是,這隻軍隊屬於那種擁有三萬五千人數目的軍隊,並且要求全員配齊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至於輕重機槍、火炮、彈藥軍餉都要考慮在內,一共需要多少錢。


我們首先計算全員配齊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得多少錢,按照當時的實價,老套筒或者毛瑟不過才13元一杆,所以比較受軍閥歡迎,而這種莫辛納甘槍屬於純進口貨,很貴且很難買到相應的子彈和保養工業線,有多貴呢,一杆40元,三萬五千就需要一百四十萬大洋,如果去買老套筒或者毛瑟,就可以省一點錢了,但是可以歸可以,可能沒必要,在那個時代確實有軍閥超愛純進口的外國貨。

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算一下如果買老套筒或者毛瑟,可以省多少錢,經過我的計算,如果這樣居然可以省接近九十五萬大洋。嘖嘖嘖,要是我是軍閥,我也選老套筒或者毛瑟!用什麼莫辛納甘啊,那麼貴的東西,反正都是步槍嘛。


好了,我們說完了槍,再來聊一聊子彈,考慮到之前花了一百四十萬大洋買槍,現在需要給這些純外國進口的槍配子彈,就按照一個基數500發子彈的量配吧,由於這子彈也需要進口,所以也不便宜,一個基數500發就要20多大洋了,所以毫無疑問,子彈支出需要七十萬大洋。 現在已經花了多少大洋了?一共花了二百一十萬大洋了。

現在可以考慮軍裝的事情了,就按照一個人平均兩塊大洋的服裝費(應該不過分,畢竟軍官服裝可能要更多),那就需要支出接近十萬的大洋了,此時支出已經需要二百二十萬了。


接下來需要考慮重機槍和火炮的事情,由於這屬於重型武器,列強實施的都是禁運政策,想買到真的很不容易,基本上都是有價無市。最多允許購買輕機槍,被歐洲淘汰的布倫式輕機槍列強直接售價320美元,結果軍閥們還打破腦袋搶購。

按照當時的美元換算,上個世紀二十年代的一美元就相當於三到四塊大洋,所以輕機槍就按照960塊大洋進行計算,畢竟三萬五千人的軍隊,怎麼著也得要買上個幾百挺吧,就按三百五十挺計算,那就是一百個人裡面有一挺,那就需要四十萬大洋,如果是十個人裡面有一挺,四百萬大洋就出去了。


至於說重炮,除非您買工業生產線自己回家造,否則得話,列強拒絕出售。這個工業生產線嘛,當然很貴啦,就按照張作霖當年購買的火炮生產線,還建立在日本人刻意扶持以及俄國人刻意支持下,也花了接近六十萬的銀元。

如果你的軍隊不想受列強太多扶持,這個花費至少需要乘五,沒個三百萬絕對拿不下來。 好了,我們現在可以看看軍餉問題了,三萬五千人,至少要有三百五十個人屬於軍官吧,對軍官可不能太摳啊,比較北洋政府公務員魯迅一個月三十大洋,你的軍官乾的是賣命的工作,一個月至少五十大洋起步吧,不然人家挖你牆角你就哭死了。

尋常小兵一個月發個十塊大洋也屬於正常水平,這麼一來,一個月的軍餉就達到了四十萬的開銷。 那麼,答案就出來了,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要多少錢才能拉起一支軍隊?最多的可能性(堅決不和列強合作)是960萬大洋,最少的可能性(效仿張作霖)是340萬大洋,注意,這僅僅是一個月的花費哦。所以啊,也難怪說大炮一響,黃金萬兩。


夏目歷史君


根據標題給我們的要求,首先組建一支軍隊,這支軍隊的人數在三萬五千人,裝備最起碼是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然後和一些機槍,彈藥軍餉,這一共需要多少錢呢?首先我們來說一說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是個什麼槍?


在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的時候,可是大家常用的槍械是那種老套筒或者毛瑟,而這種槍的價值在當時大約是13塊大洋,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是當時的進口貨,價格是毛瑟的3倍,大概是40大洋,這樣三萬五千人籌備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則需要一百四十萬的大洋。


有槍可不行,槍裡面可是需要實打實的子彈的,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裡面的子彈也是進口的,每一把槍最少需要配備500發的子彈,500發的子彈的在當時的價格的20大洋,那麼三萬五千把槍就需要70萬的大洋來購買子彈。就光是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和它所需要的子彈就要花費兩百一十萬的大洋。


軍人不僅僅是需要軍需裝備的,軍裝也是軍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當然可能軍需有著進口和本地之分,可是軍裝卻沒有這麼多的要求,軍裝的價格就是一個人兩塊大洋左右,總共就是需要七萬大洋。而除去莫辛納甘水連珠步槍之外還是需要一些重輕機槍,一把機槍的價格大約在八百大洋左右,一個軍隊最少需要個幾百把機槍,那我們初步就定在300把機槍,那麼所需要的錢就是二十四萬大洋。

這樣算下來組建一支軍隊只是簡簡單單的軍需就大概累計兩百三十多萬的大洋,還有這很多的彈藥軍餉和平常的吃喝拉撒的費用,可見組建一支軍隊真的需要花費大量的錢財。


司徒歷史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打仗那打得其實就是錢。豎起招兵旗,自有吃糧人。二三十年代的中國軍閥混戰,幾乎成了有槍就是草頭王。那麼拉起一支軍隊來要花多少錢呢?這得看什麼情況之下,還有在什麼地方。



軍餉一直以來都是困擾地方軍閥的一大難題。然而軍閥打仗的目的也正是為了搶地盤籌軍餉。以民國前期的軍費開支來算,一個士兵每月軍餉十塊大洋,你拉一個3000人的團,每月就是3萬塊大洋。當時漢陽造26塊大洋一支,每人一支就得7萬2千,子彈一千發80塊大洋,雖然不說人手一千,人手一百總要吧,就是2萬4千,還需要後勤補給。簡單算下來,沒有30萬大洋開不了張。

但是,誰也不是有了30萬大洋才去當軍閥的。而且當時的軍閥們幾乎都有著自己的地盤,有收稅的權力,所以他們並不擔心自己的隊伍會有什麼問題,除非是打了敗仗,地盤讓人給奪了去,這就得考慮一下軍餉的問題。但是很多軍閥倒人不倒架,例如吳佩孚,即使丟了地盤,也還保留著五省聯軍總司令的牌子,四處籌錢發餉。



還有很多軍閥,其實是從土匪收編而來,他們其實是一步一步發展而來的,一開始都是窮得沒有辦法了,打家劫舍弄到了錢,再買來了槍和子彈在山上拉起一支人馬,最後被招了安成為一方軍閥。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川軍的範紹增。



因此,你說一個軍閥,只要他敢打仗,想要拉起一支軍隊,在那個人吃不飽的混亂年代其實也不是什麼難事,有地盤的刮地皮,沒地盤的打家劫舍,手裡有槍還怕弄不來吃食。就像劉湘這樣的,自己打了敗仗,就剩下兩個連,讓他么爸劉文輝給他帶著,自己想到轍了,回頭又靠著這些家底繼續打出個四川王來。


傅斯鴻


這個問題其實條件不足,比如只限定了一個軍的規模,但是並未確立編制,軍是否直屬炮兵部隊,每個師配多大規模的炮兵部隊,機槍下到哪一級都沒有具體說,不過既然是精銳,我們就按照抗戰後美械化的74軍為基礎,架空一個部隊。

這個軍下屬三個步兵師、一個榴彈炮營和工兵營、輜重團等單位,每個步兵步兵師轄三個團和一個野戰炮/山炮營,步兵團轄三個步兵營、反坦克/步兵炮連一個、迫擊炮連一個,步兵營下屬步兵連三個加一個機槍連,步兵連轄三個步兵排,步兵排下屬三個班,每個班配備輕機槍一挺。

參考74軍武器配屬,這樣一個軍大約是3.5萬人,裝備榴彈炮12門,野戰炮/山炮36門,81毫米迫擊炮108門,反坦克/步兵炮72門,重機槍216挺,輕機槍729挺,衝鋒槍2000支,步槍12000支。74軍還有火箭筒、火焰噴射器和60毫米迫擊炮,不過2、30年代這些玩意還沒有,就省略了。

我們再來看下采購這些武器需要多少錢,因為當時軍閥購買武器途徑不一,所以價格來去差距巨大,比如進口的98K價格每支從30至50美元不等,所以我們姑且取平均值:

步槍每支配1000發子彈,大約需要50美元,12000支就是60萬美元。

衝鋒槍在二戰前價格很高,比如像美國的湯姆遜衝鋒槍大約要200美元一支,這個價格很辣手了,而且選擇餘地不多,2000支衝鋒槍配子彈,起碼也要40萬美元。

輕機槍可以選擇捷克的ZB26式輕機槍,價格大約400美元一挺,子彈每千發大約50美元,而蘇式的DP機槍單價是225美元,子彈每千發25美元,按照每挺機槍配1萬發子彈算,729挺機槍用ZB26式輕機槍方案是65.61萬美元,而用DP機槍方案則是346275美元。

重機槍可以用馬克沁重機槍,大約500美元一挺,也按照每挺機槍配1萬發子彈算,216挺馬克沁重機槍需要16.2萬美元。

反坦克炮選蘇聯的37mm反坦克炮,按照39年給中國的價格是1330美元一門,每門配炮彈1500發,每發炮彈3美元,合計就是一門反坦克炮加炮彈需要5830美元,72門合計約419760美元。

81毫米迫擊炮大約1000美元一門,炮彈價格沒有查到,不過肯定也不便宜,姑且算108門迫擊炮加炮彈合計價格50萬美元吧。

野戰炮/山炮價格來去很大,德國造的75毫米炮價格從4800-12000美元不等,所以還是用39年蘇聯的76.2毫米野戰炮來算吧,蘇聯的76.2毫米野戰炮6580美元一門,炮彈13美元1發,每門炮配1000發炮彈,合計一門6.2毫米野戰炮加炮彈,36門合計704880美元。

榴彈炮德國造LeFH18型105毫米榴彈炮大約15000美元一門,而蘇聯115毫米榴彈炮是12000美元一門,炮彈30美元一發,德國的150毫米重型榴彈炮大約29000美元一門,炮彈50美元一發,按照每門炮配1000發炮彈算,最省的蘇聯115毫米榴彈炮方案也需要504000美元。

另外野炮和榴彈炮需要汽車牽引,48輛汽車大約也需要36萬美元左右。

以上方案按照最省錢的蘇式武器計算,也大約需要350萬美元,而美元和銀元的比價按照1936年《中美白銀協定》約定的每銀元相當於0.381美元計算,也就是摺合918萬銀元,加上運費、手續費等,光這3.5萬人的武器就需要耗費差不多1000萬元,而根據編練新軍時的開銷,武器費用大約是佔3/4,其他是軍裝、器具等,所以編練這麼一支部隊,就最少需要1300萬元的經費,手鬆一鬆或者遇到黑心點的軍火商,1500萬都打不住。

另外招募士兵還需要給安家費等,這也是很大一筆開支。而且總要預備一年的維持費用吧,20年代吳佩孚的第三師大約1萬多人,不打仗一個月需要開支20萬元,按照3倍半計算,那麼一個月就需要70萬年,一年就是840萬元。所以要練一支精兵,還是很費錢的。


不沉的經遠


一支軍隊最基本的要素就是人、武器裝備、軍餉和駐紮營房。拉起一支獨當一面的精銳部隊,人數最少得一個師。當時兵荒馬亂,中國人口有好幾億,兵員問題不大,口碑好的軍隊現場徵兵隨便都能招募幾千人。
武器裝備是大頭,一個師裝備齊全需要二百萬元。


其次是軍餉,每月三四十萬元,最少準備三個月的,也就是一百萬元。
營房情況彈性比較大,一般一百萬元基本夠了。再加上其他花費和流動資金,裝備一個精銳師大概需要五百萬元左右。
如果雜牌部隊一個師,至少減半,糊弄糊弄二百萬元基本夠了。拉隊伍,佔山頭,既有有錢的做法,也有沒錢的做法,錢只是個基本條件。喜歡我的觀點請關注點贊,謝謝!


養車智多星


我這裡有舊桂系軍閥陸榮廷統治廣東時期,每年的軍費預算。數據如下:

1916、 1917年: 1370萬元

1918 、1919年: 2700萬元

1920: 2570萬元

軍費中包括陸軍費、警衛軍費、兵工廠費用。

民國初年,貨幣單位可不是人民幣,而是大洋!大洋是非常值錢的,頂現在幾百塊人民幣。

當時桂系在廣東的軍隊,數量還不到35000人呢。因為陸榮廷一共只有5萬軍隊,他要統治廣西、廣東兩個省。在廣東估計只有25000人。民國初年時候,各路軍閥的兵力還都不多。

陸榮廷在廣東不到一個軍的兵力,一年就需要兩千多萬大洋。養軍隊實在是太花錢了!

另外,1916-1920年間,廣東並沒有爆發戰爭。所以以上是和平時期的軍費。如果要是打仗的話,軍費數目肯定還是要翻好幾倍!

到20、30年代,軍閥之間的混戰更多的,軍隊數量也更多了。軍費開支絕對比上面的數字要高。


國史拾遺


在戰爭年代,想要打勝仗就需要有軍隊,如果沒有一定的作戰實力什麼都是空談,可是組建軍隊也是需要成本的,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雖然當時的物價不如現代社會這麼高,但是當時資源匱乏,而且戰爭頻發,無法和資源充沛的現代社會相提並論,對此很多人都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在當時想要組建一支軍隊需要多少錢?

可以通過孫中山組建軍隊的實例來了解當時成立軍隊所需要的成本,當時孫中山在1907年時就曾經組建了一支四千人的軍隊,雖然在當時這個軍隊規模不算太大,但是在組建之前就已經準備出十二萬塊大洋,這些錢主要用於購買糧餉等物品,其中並不包含人員補貼等費用,武器的採購也沒有算在內。所以通過這個例子就可以明確的瞭解到,當時組建軍隊就是燒錢,沒有一定的資金保障根本就談不上行軍打仗。而且到了北洋軍閥混戰時期,當時物價上漲速度更快,軍餉也開始漲到十塊大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軍隊組建成本。

組建軍隊需要考慮到的費用項目是比較多的,其中飽含了工資、糧餉和武器裝備等方面,而武器裝備屬於硬件,不能缺少,也是需要大量花費的部分,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當時國內的軍閥在購買武器裝備時,大部分都只能通過日本、意大利等國家購買,其中很多國家都因為曾經參與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所以有大量的武器裝備,他們賣給中國武器並不是出於支援,而是為了將那些沒用的武器處理掉,所以勢必需要花費大量成本,而且購買的武器裝備也未必都是品質上乘的。

再來看當時武器的價格,想要購買三八式步槍一般需要八十左右大洋,包含一百發子彈在內的話就需要大約九十塊大洋。購買一門機關炮需要耗費大約九千左右的大洋,坦克的價格在兩萬塊大洋左右,飛機價格更高,一般需要十萬左右大洋才可以配備好。

在當時想要組建一支軍隊還需要考慮到人數,想要有一定的規模,在作戰時有影響力,那麼勢必要超過一萬人,而這樣的軍隊就要有幾千大洋的儲備,否則即便軍隊組建好了,也無法堅持太長時間,在戰爭年月,打仗不僅耗費心力體力,關乎性命,也是十分燒錢的。


紫禁公子


辛亥革命之後,大大小小的軍閥在中國大地上混戰不止,他們為了保住地盤,擴大勢力,花了很多錢在自己的部隊上。關於這方面的資料並不多,我整理了一點,能讓大家有個大概的感受。

要想拉起自己的隊伍,首先要有兵源。幸好,那是特別亂,因為打仗,到處都是流民。這些人為了吃上飽飯,是願意跟你打仗的。只不過,這些流民的軍事素養普遍不高,需要花大力氣訓練。

至於軍餉,因為各地軍閥的實力不一樣,所處的環境不一樣,也會有差距。比如當時實力比較大的馮玉祥,算是比較有錢的。他在北伐以後,普通士兵的軍餉每個月5元左右,後來物價飛漲,普通士兵的軍餉漲到了每個月10元。當然,軍餉是隨著級別上漲的,你官職越大,軍餉越多。

然後就是要有槍有炮,當時國產的槍炮質量和產量都跟不上,所以軍閥們都是想辦法買“洋貨”。

舉幾個例子大家就知道了,1922年的時候,張作霖從潰敗的白俄“捷克兵團”手裡,廉價收購了一批二手武器,其中步槍有30000支,每支13元。同年,張作霖從美國人手中購買裝甲車100輛,每輛20000元。

1921年,張作霖從丹麥購買了製造野炮、炸彈的機械300套,共花費3,000,000元。(人家財大氣粗,自己買設備造炮造炮彈。)

1928年,奉軍第三軍第四軍又從挪威購買軍火2400多箱,包括步槍、手槍、子彈,共計1,000,000元。

當然,這只是張作霖購買武器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上圖為“狗肉將軍”張宗昌)

為了讓大家對價格更瞭解,咱們再看看“狗肉將軍”張宗昌,他在1926年向德國洋行購買了1,800,000元的子彈,每百發售價13元。1927年的時候,張昌宗又購買了步槍500支,刺刀5000具,肩帶5000副,子彈500盒,手槍40支,子彈43000發,共計39405金元。

再看看馮玉祥,他在1926年從英國購買的步槍10000支,每支售價85元;子彈2,000,000發,每百發12.5元;機關炮24門,每門7500元。

另外,在1927年張作霖曾經在蘇聯駐北京使館,搜出了兩張馮玉祥購買軍火的清單收據,其中一張顯示:步槍3530支,子彈23649455發,馬克沁炮80門,三英寸野炮18門,榴彈炮8門,炮彈38箱計17654發,化學炮彈9360發,戰地摩托車18輛,火藥柱1800支,防毒面具30000具,燃燒器10架,納門特手槍500支,軍刀4000把,手槍子彈5000發,總計貨價4,501,999盧布。

因為不知道當時盧布的匯率,我也無法計算到底摺合多少錢。

當然,以上例子都是能找到價格的,還有很多軍火購買並沒有說明價格,也就無法得知到底花了多少錢了。但是很容易發現,軍閥所需的軍火量非常之大,除了步槍手槍,輕重機槍、火炮、裝甲車、飛機甚至化學武器都有。

因為子彈和炮彈都是消耗品,必須不斷地補充,還是很花錢的。

所以你想當個軍閥,只是拉起一支隊伍,簡單算一算,手裡頭有個一千萬左右就差不多了。但是啊,後續的花費太大了,必須要打仗,搶到好地盤才能有進賬。一打仗,要花的錢就算不清了,萬一搶不到地盤,別說錢了,說不定命都要搭進去。

所謂“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只要打起仗來,那就是大筆大筆的錢,花錢多,賺錢也多。


七追風


湊齊這樣一支裝備精良的3萬5千人的軍隊,將是天文數字的開銷,財大氣粗的張作霖也買不起的。

該槍使用無煙藥槍彈,煙霧少,槍聲清脆,連續發射時如同水珠濺落,因此被稱為水連珠。廣州的商號購買該槍價格為10兩白銀一把,子彈500發/19兩。(我也不知道批量買是否給打個八折,而且,武器不是常規商品,價格浮動很大。)

也就是說,光給這3萬5千人裝備上水連珠步槍並配上彈藥,就要100多萬兩白銀!換算成袁大頭的話,要150萬大洋。一塊大洋相當於現在的200元,也就是3億元人民幣。

1921年,曹錕從意大利購買了大量軍火。

其中:有山炮6門,價值460,000法郎,炮彈24000發,價值2,900,000法郎,菲亞特機關炮50門,價值700,000法郎,炮彈3,000,000法郎;

由此簡單歸納出,一門炮要將近8萬法郎;一發炮彈是120法郎;機關炮是14000法郎!

1934年春,蔣介石向德國萊茵金屬廠購買了24門15公分重榴炮,該炮口徑為150毫米。其中,每炮配有一千發炮彈,一套價格摺合中國法幣87萬元!這24門炮共計花了法幣2088萬元!

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加上士兵軍餉和日常花銷。組建這樣的一直軍隊,需要準備大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大洋!


列強之所以支持軍閥混戰,也是因為賣軍火真的很掙錢!

北洋軍閥一直靠借外債向國外購買軍火,蔣介石為了爭取列強支持,承認了北洋軍閥(北京政府)的外債。從1927年至1933年,蔣介石對有確實擔保的外債,清償本息達二億四千九百餘萬銀元!6年軍火消費,跟《馬關條約》賠款差不多了。到1934年6月,蔣介石已承認並歸入整理的對外欠款達到十億五千六百萬銀元。到1949年,漲到了30億兩白銀!

這些外債,大都是軍費開支。而且,都是以礦產資源,鐵路資源,海關稅收做抵押的。新中國成立以後,對這些外債,一律不不予承認!

(文|勇戰王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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