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小學女學生穿“8000元”衣服上學,被同學弄髒,家長要求全價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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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顯眼但超出正常價值的物品在不適合的場合使用時應當公示使他人能夠明確知曉其價值,並且物主必須盡到謹慎保護義務,否則其他人無須就超出正常價值的部分承擔責任。

就比如以前發生的遊客不小心摔碎三十多萬的玉鐲案件,最後是以店家未盡到謹慎保護義務為由讓店家承擔了大部分損失,遊客只是賠了一小部分。

衣服也是一樣。如果是在高端酒會上穿高價服裝並沒有問題,因為參加舞會的人都會很清楚知道大家身上的禮服很值錢。但幼兒園這種地方並不適合穿著高價服裝,家長明知衣服價格很高但沒有盡到合理保護義務,放任衣服處於極為危險的環境中,所以即使被別人弄髒,他人也會因為損失超出合理預期只需要承擔正常衣服的價格的賠償,大部分損失應由家長自己承擔。

《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第三十條 【侵害財產超出行為人行為時預期的損失的賠償】侵害財產的侵權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遠遠超過其行為的預期,承擔該賠償責任顯失公平的,應當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方式,確定適當的賠償責任。


三隻腳的大大烏鴉


把別人的衣服弄髒了肯定是要賠的

其實要不要賠根本不應該是一個討論的問題。對於孩子來說正是立規矩學道理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時候,正確的行動對他們的教育意義是巨大的,也是最有效的。弄壞別人的東西要賠償,這是從古以來天經地義的事情。不管是孩子還是大人,誰都逃不出一個理字,不管人家小女生為什麼要穿8000元的衣服上學,那是人家的事情。把人家衣服弄髒了就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做得不對理所應當付出代價。

雖然開心爸爸沒穿過8000元的衣服,甚至連800的衣服都沒有給開心買過。但這並不是一個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不賠的理由,貧窮並不是我們可以降低道德底線的理由,也並不是一個我們可以仇富的理由。

怎麼賠就是一個可以商榷的問題了

賠償是必須的,通過這件事情可以讓兩個小朋友都受到教訓。穿昂貴衣服的小朋友以後更應該知道自己的衣服太貴重,如果能夠避免的話最好是少和別的小朋友打打鬧鬧;弄髒小朋友衣服的小朋友也應該知道,有些事情是我們不應該去做的。不管人家別的小朋友穿的是8000的衣服還是80的衣服。

但是全價賠償的話很明顯是在敲詐,對,就是敲詐!一直以來開心爸爸都主張,孩子們的事情就不要摻雜大人們的思想。前段時間開心就有一次在幼兒園被另外一個小朋友故意推到,把前面的兩個門牙都磕出血了。後來那個小朋友的爸爸媽媽也沒有過來專門為這件事情說什麼,老師也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沒看護好把開心給磕出血了。

說實話,當時開心爸爸就很火大,恨不得揪著對方的小朋友,你至少得說一句對不起啊,又沒讓你出什麼治療費的連聲對不起都不應該有?但是最後這件事情還是不了了之了,只是因為開心表示沒什麼,他已經原諒那個小朋友了。

所以說孩子們的事情還是用孩子的方式來解決吧。明顯就是幾十塊錢乾洗一下就能夠解決的事情,如果說非要全價賠償的話,開心爸爸只能說大家就法庭上見吧。


開心爸爸的日記


對於這一問題,大家的觀點都很一致,認為進行賠償合理,但是全價賠償便明顯的不合理,不僅不合理,反而有些可笑:

第一, 大家都清楚,衣服從穿在身上的那一刻起,便已經貶值,雖然它的功能或許沒有改變,但是一上身,便已經“舊”了,就像穿了的衣服無法再原價退還一個道理。

第二, 衣服本身就是易耗品,從穿在身上的那一刻起,便會面臨著穿壞或弄髒的命運,被別人弄髒,是一種偶然也是一種必然。

如果真的髒的很嚴重,影響穿著,讓同學適當賠償,是可以接受的,而要全價賠償,便有些過分了。

第三, 大家也會看到,衣服的主人是一位小學女生,小學生正在成長過程中,會不斷長大,再好的衣服,穿一兩年也就穿不下了。

就是這樣的一件衣服讓別人全價賠償,難怪會有人覺得有“碰瓷”之嫌。

作為家長,給自己的孩子穿多少價位的衣服,是一種自由,但是在給孩子穿昂貴的衣服或者送一些高價的物品前,就要意識到小孩子正處於愛玩愛鬧的年齡。

相互之間互動打鬧,弄髒弄壞雖然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結果,卻是有很大概率發生的,家長能夠預計並勇於面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是一種擔當;

孩子身上有著比較昂貴的穿戴或物品,讓孩子小心一些,提前給老師說一下,在家長群裡提醒一聲,讓大家都注意一些。

畢竟昂貴的東西比如眼鏡等,弄壞了,就算別人給了賠償,也是一種浪費損害,儘可能的採取措施規避風險,是一種能力;

在做好了各種準備的情況下,依然不可避免的會出現損壞,面對犯錯的孩子,要求適當的賠償。

既是對自己的合理補償,也是對犯錯孩子的一種懲戒,讓孩子以後小心仔細,但是賠償要合理適量,這是一種分寸。

一些影響不大的損害,或者孩子已經認識到了錯誤,但實在是無力賠償,就像前一陣子“學生不小心剮蹭豪車,留下紙條。

車主不要賠償反而資助學生”的主人公一樣,適當的寬容大度也是一種美德。

一個有擔當、有能力、懂分寸而又寬容的家長,教出來的孩子,必定不會為一件弄髒的衣服斤斤計較,他們會有大胸懷、大視野,自然也會穿的起比8000元更貴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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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看到這個因弄髒孩子8000元衣服而引起的賠償糾紛,我想到的並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而是這個事件在我的腦海中產生了一個也許不該產生的問號:

大人給孩子買這麼高檔的衣服,家庭的收入能否支配?經濟來源正不正?

也許我的想法是多餘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能夠給小孩買8000元衣服的家庭確實不會太多。人們的消費水平一般是和經濟實力掛鉤的,像這樣的家庭,那就是非常有錢的家庭了,否則的話,不可能給孩子買一件將近上萬元的服裝,即便是對孩子再寵愛。

因此,對於給孩子買這麼昂貴的衣服不能不令人浮想聯翩。這麼高的消費(在我看來),資金來源是正當收入呢?還是來路不明?如果收入來源與消費水平不匹配的話,有關部門還真有必要對其進行詳查了。


九味羹


有意思!8000元的衣服穿在小學生身上,我個人認為:跟80、800元好無區別!孩子畢竟是孩子,你作為家長是有責任的,首先你應該在衣服上貼上標記“我這衣服價值連城誰弄髒弄壞誰賠”哈哈哈😄。你家現在太有錢是你家的事,小小孩子每件衣服如此奢侈,富成這樣不如做點善事,得饒人處且饒人!若再咄咄逼人,你的財以後還是否再屬於你,未可知!一件衣服而已!



生在狗年的豬寶寶


我之前考試考的好,爸媽買了一件300多的羽絨夾克給我,我家經濟條件也不好,爸媽兩天的工資才買的道歉,穿去學校被同桌用筆劃到了,當時因為是新的還貴,就和同桌(也是好朋友)鬧開了,我叫她洗乾淨,她說洗不乾淨怎麼辦,我說那就賠,當時我很生氣還想去打她,但回到宿舍我想了想,覺得我太不對了,把她約出來談了談,(她脾氣好)也沒怪我,我笑了,抱住她,她連說了好幾個對不起,我說沒事,給我了一個巧克力派,下午的家長會我和爸爸說,他也和我想的一樣


眸雨傾城


應該要賠點的,這也是財富啊,但賠多少得商量,或上法院。一是。先得看這件衣服,值多少錢,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我買的衣服好多標幾千,幾千,但有時八十也買來了,你說算幾千,還是八十,衣服出店就不值八十了,穿一次算舊衣服了,穿過的衣服又應該半賣半送。二是。你的廣而告之,跟別人說,誰和我家小孩玩,碰到我家小孩的衣服要賠錢。得讓人知道。你沒說,說明你先錯,你有下套碰瓷的成份。你現在要賠錢了,先說陪你女兒玩的,你不要付工資嗎?按分鐘算,周立波出場一次多少錢,她也多少錢。你現在說,要八千,把人家嚇著了。小孩不吃飯了,不睡覺了,精神上受到了驚嚇得去醫院這錢你得出吧!


騎在牆上的草


這是新式碰瓷?小孩子們在一起不用說肯定會弄髒衣服的還有可能弄壞衣服這都常有的事,這家長竟然給你那麼小的孩子穿那麼貴的衣服去上學你就應該知道這一點,現在只是弄髒了還沒弄壞你竟然要人家賠償,你是想你孩子今後其他小夥伴都疏遠他還是故意拿這件衣服來碰瓷的?!


大公小民


給我第一反應是,是什麼衣服要8000元人民幣,8000元的衣服也會被弄髒!?這個事件至少公安部門,物價部門等兩大部門需要參與調查。兒童服裝怎麼會要這麼多錢?有沒有涉嫌欺詐?同學在一起玩耍弄髒衣服很正常,小孩家長要求賠償也很正常,但非正常的價格就不正常,應該深究。至於小孩家長不能包容同學間玩耍而造成的過失,你既然給小孩買8000元的衣服,就應該要考慮會弄髒弄破的可能性,畢竟是小孩穿,就是你自己穿衣服也有可能會弄髒的,不是在T臺上,被無意弄髒了要求照價賠償,實在很難讓人理解。即使被賠償了,你就給你家小孩樹起了與其他同學隔絕的屏障。恭喜你!你很快就跟崑山紋身哥一樣出名了!


鯤鵬展翅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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