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已經通過公務員登記的公務員,準備調到參公單位,這對個人有什麼影響?

項少龍537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可以相互交流調動,不受限制。你已經登記公務員了,那麼你調到參公單位後,身份是不會改變的,你還是公務員身份,不會給你重新按照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的。

舉個例子,大家所熟悉的團委,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很多領導幹部都是從團委出來的,也就是社會上稱的團系幹部。拿市級單位來說,比如,你本來是市某局副局長,是副處職務,調到團委任團委書記,是正處職務,將來再到各區縣當縣長或縣委書記。也就是說,參公人員和公務員之間流動是不受限制的。

總之,你是公務員,調到參公單位後,對你個人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當然排除那種現在正在機構改革去行政化的參公事業單位。

有問題歡迎交流,也可關注後私信交流。


中省直遴選


公務員調參公單位是否有影響,要看地方實際,也要看個人實際。

1、如果是領導幹部,影響不大。比如縣裡的副科以上領導幹部,市裡的副處以上領導幹部,從行政機關調到參公單位任職,無論是平級調動還是提拔任用,都是班子成員,不影響其身份、地位,組織需要隨時也可以回行政機關。

2、如果是一般幹部,有的地方有影響,有的地方沒有。目前,全國已經有很多地方打破參公和公務員交流壁壘,允許兩者之間自由流動,無論是公務員去參公單位,還是參公去行政機關,都不受影響,其身份都是組織編制部門登記備案的公務員。但有的地方不行,參公人員調行政仍作為逆向調動來處理,除非提拔到副科級領導崗位,否則參公人員調不了行政機關。不過隨著改革的推進,這種身份限制逐漸會打破。

目前,比較尷尬的是參公單位的取消。本輪機構改革,行政類事業單位統一被納入了清理的範疇,剝離行政職能收規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職能相近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沒有行政職能,就失去了參公的依據。其人員除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機關外,其餘人員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都將隨單位改製為公益類事業單位,直到退休編制核銷。

由於參公單位都將取消,此時從行政機關調過去,當領導還好,改革後依然是領導而且隨時可以調回來,如果是一般幹部,改革後雖然不是失去身份和待遇,但如何安置是個大問題,留下,單位已經改事業,沒有了上升通道;不留,也不見得回得去行政機關,即便能回有沒有位子給你,給你什麼位子都是問題,去與留都難。

所以,在當前機構改革的當口,普通公務員最好還是別去參公單位。

我是小公,專注體制問題解答,感興趣或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我,私信交流


80後小公


不能一概而論。已經登記的公務員調入參公單位,編制自然就是參公編制。1.第一個緯度要看要去什麼屬性的參公單位。如果取去執法類參公還是比較保險的。2.第二個緯度,看去什麼級別的參公,如果是去比原單位高一層級的參公還是可以的,因為平臺高了,發展機會多了。3.第三個緯度是平調呢還是晉升呢?如果平調就需謹慎考慮了,如果是到參公單位晉升了,也無礙。(因為有這種情況,行政機關領導編制無空缺,去參公單位晉升提拔去擔任領導,先佔個坑,由於公務員和參公編除了喪葬費撫卹金有差異,工資福利待遇幾乎一樣,物質條件不受影響,能去參公單位解決領導編制也是一條路,雖然可以相互流動,想回來擔任行政機關領導也不是太容易,在有領導編制空缺前提下,還需要上會研究,通過了才可以)4.第四個緯度,是去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還是去獨立的參公呢?內設機構跟行政機關聯繫緊密一點,機會可能多些,但也不絕對。

綜合來說,如果同屬一個地方待遇不會影響,如果是平調的話,去級別層級高的單位平臺高些,晉升提拔的話可以去先解決了領導編制也不失為一條路,以後可以再想辦法迴歸。如果是平調同一層級的單位的話需要慎重。如果是不同的地方的話,儘量去層級高的單位。


公考進步君



已經通過公務員登記的公務員,調到參公事業單位,對個人不會有什麼影響!

一、國家公務員可以調任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可以調任國家公務員部門任職,轉為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當然也可以調任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任職,轉為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為有利於領導幹部交流、輪崗,領導幹部可以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國家公務員部門之間調動任職。

大家從公開報道中可以看到,國家公務員調任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新華通訊社等事業單位,或從事業單位調往國家公務員部門任職。

但這基本上是適用於領導幹部。


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習稱參公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原來多是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當然具有行政職能,經多次的機構改革,因為壓縮行政機構數額、縮減行編制,不得不退出黨政機關序列,成為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雖然使用事業編制的事業單位,仍然具有行政職能,屬於事業單位中的一個特殊類型。

參公事業單位,其機構性質本身是事業單位,但完全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習稱參公人員,執行國家公務,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參公人員與國家公務員沒有任何差別。

既然參公人員與國家公務員木有任何差別,國家公務員調任參公事業單位,對個人不會有任何影響。

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在深化黨政機構、事業單位改革中,將予以消化,不再保留。



z山海


公務員調到參公單位,其身份就會變成參公人員,使用的編制也會由行政編制調整為該崗位使用的事業編制。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被劃轉到相應的機關承擔,除行政執法事業單位外,其他事業單位不再參公。所以說,如果公務員調整到行政執法單位任職,其身份不會影響,如果是調整到其他參公事業單位,不建議去,去了有可能變成事業身份。

以述是普遍現象,具體到個人來講,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衡量。從公務員調整到參公事業單位,或者調整到事業單位,一般來講,都是提拔任用。或者已經提拔後,到事業單位擔任主要負責人。這時候到底要不要去,就要看新崗位對個人的今後發展的實際影響了。即使不是提拔任用,如果個人屬於專業技術類人員,調整的崗位更適合個人在專業技術職稱領域發展,也可以認真考慮。職稱發展也是體制內晉升發展的道路之一,更適合專業技術人員發展。

公務員調整到參公事業單位,除行政執法機構身份不受影響外,受縣區行政編制偏少的基層實際情況影響,一些群團組織,也是使用事業編制的參公單位,這類機構在事業單位改革中,依然保留參公屬性不變,更有可能將群團機關使用的參公事業編制,置換使用行政編制。如果是這兩類參公機構,可以不用考慮身份問題。

即使調整到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由公務員直接調整到事業單位的,屬於可以保留身份、並在公務員崗位自由轉任的六類人員之一,還可以重新調整公務員崗位任職。

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動向不同,黨政機構是管理監督機構,事業單位是公益服務機構,政府機構改革的原則,是輕管理重服務,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是大趨勢,行政編制和公務員崗位會越來越少。對於個人的身份選擇,要根據個人實際發展出發,慎重對待。

真寧腔調,貼心提示:評論刷得太快,來不及全部回覆,若有問詢,請私信。

文章看點:1、公務員調整到參公事業單位,身份也會轉為參公人員,編制調整為事業編制;

2、縣區基層除行政執法機構參公外,其他保留的參公機構,就只有使用事業編制的群團機關了;

3、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考慮走職稱發展路線;

4、省考、軍轉、群團等六類人員保留參公身份,可自由轉任;

5、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是政府機構改革的主要趨勢。


職言管語


公務員編制和參公編制對個人的影響很大。一是影響個人以後調動。我們這邊規定很明確,公務員編制可以調動到公務員單位或者參公單位任職,但參公單位的公務員絕對不可能調動到公務員單位任職,只能在參公單位和事業單位調到任職。二是影響個人前途,公務員單位一般會有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多,你在公務員單位,即使沒有提拔,按照現行的職級並行制度,在工資上也可享受副科級待遇。三是參公單位有風險,一旦單位改革,有可能變為純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就會改變,以後就不能享受相應的公務員車補,職級晉升,退休等待遇。


永遠守護你雲和瑞


哈哈,單位分成三六九等,人也隨之被分成三六九等,長此以往,體制內人才如何流通?


木26340727


各位讀者:其最主要的影響就是晉升的慢,晉升的空間小。前途非常有限,誤人子弟。其次,參公的事業單位隨時、隨地都可以撤銷。參公的事業單位都沒了,你還是什麼參公的公務員?你抓到一手好牌還沒打就輸了。


什剎海漁翁


公務員在一般情況下不會調到參公單位,如果這樣調動的話應該就是提拔一下去參公單位。

另外參公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和參公群團單位,個人覺得參公群團單位相對比參公事業單位要好一些。

公務員調動到參公單位按規定是需要重新進行等級,根據單位性質登記為參公群團或參公事業身份。

如果不是提拔去參公單位,個人不建議去參公單位,因為去參公單位容易想要再回公務員單位就難得很了。

要慎重。


天之一葉


沒有影響,不過要轉參公身份,進行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