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簡化程序」內蒙古對急難型救助對象實行“先行救助”

「簡化程序」內蒙古對急難型救助對象實行“先行救助”

「簡化程序」內蒙古對急難型救助對象實行“先行救助”

為了切實解決城鄉居民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細化臨時救助對象和類別、優化審核審批程序、科學制定救助標準、拓展完善救助方式等方面進行明確要求和規定,以加快形成救助及時、標準科學、方式多樣、管理規範的臨時救助工作格局,築牢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後一道防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意見》明確,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對於急難型臨時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時效性,進一步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積極開展“先行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根據救助對象急難情形,簡化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和公示等環節,直接予以救助,並在急難情況緩解後,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

《意見》還提出,各地要立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依據分類分檔原則制定臨時救助標準。根據救助對象不同的困難情形,確定救助類型;同一類型救助對象根據不同的困難程度,確定救助檔次,構建科學合理的臨時救助標準體系。臨時救助標準可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掛鉤,根據救助對象的家庭人口、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和困難持續時間等因素,分類細化救助標準。

「简化程序」内蒙古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实行“先行救助”

(信息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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