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沒業務往來到我公司開了200萬發票,16%的稅也繳了,這樣有問題嗎?

用戶61456695734


非請自來。

典型的“虛開”,沒有“問題”,只有“犯罪”!針對本題,我們抽絲剝繭分析一下。

開票金額200萬,而且稅率為16%,據此可以判斷該公司很可能為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及提供勞務適用的稅率為16%,而且通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按題目描述,該公司應該是在沒有真實交易而為他人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該行為已經構成虛開增值稅發票罪。

按猜測,該筆業務最可能是銷售貨物,我倒很好奇,是如何進行賬務處理的。相關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一定很高,不然不好應對稅控系統。要我還真沒那本事能處理,慚愧!

另外,開票16%稅率開了200萬,相關增值稅款就是32萬,稅款是否繳納、對方是否抵扣稅款都不影響定罪。有多大的事?參考圖中的量刑標準自行對號入座!

談如何判刑,非本人強項。可以明確的是,對於“虛開”,公司及相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都將受懲處。

事以至此,多說無益,祝好運!


龍門賬


沒有業務虛開增值稅發票200萬元,本無納稅義務的情況下,繳納約30萬元依然改變不了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本質!現實工作中,有納稅人固執的認為虛開增值稅發票,交了“稅”就沒有任何責任了。殊不知,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罪責主要分為兩部分:

一、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經濟責任

虛開增值稅發票和正常的經濟業務關係,有著本質的區別。正常經濟業務,繳納稅金是履行納稅義務的範疇。然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經濟責任與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並不匹配。因違法,在法律強制力的威懾下,承擔經濟責任,而不是履行納稅義務!

雖然不屬於納稅義務的關係,但是虛開增值稅發票導致受票人抵扣增值稅、所得稅前扣除,以及其他稅費的流失。對稅收保全的危害造成實質性的影響!“16%的稅”在綜合稅制下,僅僅包含了增值稅稅率下降前的部分增值稅!

虛開增值稅發票造成的稅收流失,從稅款保全的措施看。誰造成,由誰補齊!!!出票人走逃的,虛假業務的受票人或進項稅額轉出、或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是稅收保全的另一種形式!

出票人咎由自取,那麼受票人就冤得很?

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刑事責任

現實工作中,許多遊走在“虛開”法律邊沿的納稅人,對於虛開增值稅發票“起罪點”並沒有充分的瞭解。筆者查閱相關法律條款,將最新的虛開增值稅發票罪歸納總結為以下兩方面:


1、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現實是,少數納稅人經歷過,偶然虛開了一張幾百元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機關和法院的工作人員並沒有找上門。給部分納稅人造成錯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沒事。這是典型的自欺欺人!

或許不是所有人都經歷過稅務聯查!一張幾百元的普通發票,複印記賬憑證、情況說明……稅務機關反覆約談。經歷過以後,或許你會糾正這樣的看法。

虛開100份以上;虛開金額40萬元以上;年內二次虛開被查。其中三條,出現任意一條,即可立案!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筆者只說重點!很多人在心裡琢磨,虛開多少錢的專票會判刑?筆者明確告知:最新的認定標準,對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沒有“起罪點”的說法。只要屬於虛開增值稅發票,無論虛開金額是多少,還是開了幾張,均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僅僅區別與刑期的長短!

三、綜述

逃稅罪不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認定的必然條件!只要是虛開發票的行為,必然遭受經濟處罰和法律的嚴懲!題中所述,虛開200萬元發票,“增值稅”繳了,這事還沒有完!切不可再心存幻想!


順通財稅段賢明


這樣做無疑是有問題的。

眾所周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會涉及到刑事處罰的。當然,虛開的目的一般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或者用於抵扣稅款。

虛開發票包括了四種行為:

1. 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像本文所述的情況,沒有業務,平白無故開了200萬的發票。一般這樣這種情況是為了賺取一定的服務費。

2. 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情況多是開具數量金額不實的發票。開了幹嘛?可能因為對方公司年底要“衝賬”,或者跟對方公司套取更多現金留作他用。

3.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種情況多存在於缺少進項的單位。不知道對方的公司是不是出於這樣的目的。

4. 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算你只是溝通聯繫、牽線搭橋也可能觸犯到法律的底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量刑這裡提一點,最高是可以達到無期徒刑的。

此外,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幫人開了發票,但是增值稅稅款都交了啊,也許我只是一個“代開”的行為,主觀上沒有故意去騙取稅款,客觀上最後也沒有造成國家增值稅稅款的損失,那這種情況是不是就沒問題了呢?也有問題。

1. 代開只有稅務機關或者稅務機關授權的機構才可以,其他單位和個人是不得代開的。如果非法代開,那麼是違反了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按照虛開發票進行處罰的。

2. 雖然你的行為沒有造成增值稅稅款的損失,但增值稅發票除了具有抵扣的功能,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這種行為可能造成其他稅款的損失,這個可能構成逃稅罪。

所以,不管是不是出於抵扣增值稅款的目的,都可能觸犯法律。虛開的這條紅線,千萬別碰。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沒有業務往來,為其開了200萬元的發票,雖然繳納了16%的稅,不等於沒有違法犯罪

💁毫無疑問,這肯定是有大問題的。

開發票或使用這200萬發票的任何一方,都涉嫌共同弄虛作假,以公謀私;這不僅是涉及16%的稅金問題,而是100%或更多的問題;

🙎開票方在事實上,已涉嫌協助、支持弄虛作假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論是否簽有合同,從違法的初始起,其合同與承諾都是無效的。

👦這發票問題的需求雙方責任或知情、或涉嫌作假,或證據鏈範圍問題,應包括:

🙋如果是消費性發票,至少涉及相關領導、財務主管、會計、開票人或經辦人;發票摘要包括消費人員和人數或證明人,以及具體簽字的言詞內容;

🙅如果是屬於商品交易性發票,應涉及商品收發貨品名、或種類問題、運輸工具、承運人、運雜費、驗收人或保管員;

👧如果是財產、家用俱……發票,還應涉及第三、或第四級賬簿的登記,是否與名稱、數量相符、使用地址、使用性質、使用年限、使用人員等相關問題與之相對應。

簡言之,對以上問題一經核實,可以確認違法犯罪的對象、證據、或論罪而定案。



氣壯山河


我是會計師水木陽歌,歡迎評論關注!

根據題主描述,沒有業務往來,到你公司開具200萬元發票,至少是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因此,問題肯定很多,稅務違法犯罪風險很大。

從虛開發票廣義上界定,一切不如實出具發票的行為都是虛開。而狹義上的虛開是指對發票能對納稅人納稅情況數額有關的內容作不實填寫致開票稅款與實際繳納不符的一系列行為,如虛構交易等。狹義上的虛開是構成虛開發票罪的客觀要件。

沒有業務往來需界定暫時沒有業務,你單位預收貨款,對方需要發票,開票方提前開具發票雖屬違法,但不構成虛開專用發票罪或虛開普通發票罪。

因為你單位如實申報繳納稅款,對方也末用於抵扣或所得稅前扣除,沒有構成偷逃稅款或騙取出口退稅,或者將發票用於其他非法目的,同時你方不存在主觀故意,如收取高額中介費信息費,以非法營利為目的,並且以前未有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情節不嚴重的,一般不構成犯罪。

但如果確實沒有業務往來,以後也與對方沒有任何業務,開具200萬元發票已經不是開票時限違規問題,很明顯滿足虛開發票罪主客觀要件,如果對方用於抵扣和稅前扣除,那麼國家稅款損失將超過70萬元,已經構成情節特別嚴重,基準刑可達10年以上。

因此,財務人員不應心存僥倖,即使預收貨款,對方要發票,也需審核業務合同和其他資質,判斷是否具有開票條件,以免成為背鍋俠。





陽歌財稅


先告訴你虛開200萬發票,交了16%增殖稅對方有什麼好處!(你公司應該是經營虧損企業、否則增加200萬利潤是要交稅的,對方肯定利潤太高、還想從公司抽資金)

第一進項抵扣200萬:增值稅少交16%。

第二利潤減少200萬:營業稅(利潤稅)少交25%。

第三有發票可以從公司掏出200萬進老闆私人帳戶:分紅個人所得稅20%。

綜合所述:他們有偷逃稅款45%,90萬!還有32萬稅款非法轉移……

被查到後果:對方公司責任人3年以上實刑,1-5倍罰款、頂罰是5*122萬!你公司責任人輕不了多少……


新晴辛靜


金額小一點,幾萬問題不大,兩百萬,只開錢,沒有實物交易或者真實的技術服務或者勞務服務(比如給客戶編寫大型軟件,沒有實物交易,只能算半實物交易),也是嚴重違法的。即使就像你的公司給用戶編寫了大型軟件,開票200萬(自己的員工勞務成本為160萬),有的地方都會人為你是虛開發票,發生過跨省逮捕的案例。


用戶1408246800169


你說的這個情況顯然是犯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或“虛開發票罪”。

在這裡,你沒有說清楚是開的那種發票。按法律規定,如果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發票,即只要具有虛開行為,便構成犯罪,沒有“數額”“情節”的限定。你這裡在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開了200萬元的發票,即使是16%的稅款交了,也是屬於“數額巨大”的犯罪情節。

我有一位熟悉的老闆在一年前就犯了這樣一起案件:他是南方一家服裝公司的董事長,一年前在北方地區的一家紡織品有限公司接收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3張,票面金額390萬元。當時稅款金額62萬元也交了。

過了不到一個月,這件事就被公安部門的經偵大隊查獲,並很快抓了4個犯罪嫌疑人:北方那家紡織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北方那家紡織品有限公司的開票人、財務科長;南方那家服裝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南方那家服裝有限公司的採購員、接收發票人。

經過半年的調查取證,公安部門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將4人移送到了檢察機關,又不到半年時間,檢察機關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將4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現在正等待法院的審判。

所以說,你說的沒有業務往來虛開了20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程度也是很嚴重的。因為,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千元以上的,就構成了犯罪。其中,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而你說的虛開200萬元發票,就屬於“數額巨大”的犯罪情節了。

需要知道的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換句話說就是,前面說的4種行為都屬於犯罪。


潤友


這個問題屬於典型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一,沒有業務往來,開具發票。第二稅率16%(現在應該是13%)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使繳了增值稅也是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直接業務往來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實際金額與發票不一至,產生虛開。如虛高價格,導至發票金額不真實。

3、發票發貨數量與實際發貨數量不符,導至虛開。

二、發票開據必須保持三流一致:

資金流(合同金額、收款金額、發票金額一致)

物流(發貨數量、物流數據、開票數量保持一致,如有差應做相關處理,保持一致)

票流(發票、合同、送貨單據、銀行往來單據等必保持一致)

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的人員

雙方公司法人、雙方公司財務人員、中介方或是介紹人,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 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 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3. 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4. 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虛開發票的後果:

1、虛開構成犯罪的標準是:虛開發票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或者虛開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可以認定為犯罪。

2、虛開發票的懲罰:最高可到死刑。

一般情況,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金;

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

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沒收財產;

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東誠財商學院


您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去年7月至11月,一名曲陽縣男子王某先後兩次為天津濱海新區某公司虛開價稅金額20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於12月6日將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的網上逃犯王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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