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15695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堪憂,或是評估方法太業餘!

4月1日,國務院扶貧辦開發指導司發佈了《關於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評估了15695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評估時間範圍為自項目併網至2018年11月30日。根據文件,評估結果如下。

15695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堪憂,或是評估方法太業餘!


近40%的電站出力不足80%,這個結果不禁讓人感嘆:光伏扶貧的電站質量實在是太差了!

然而,在認真看了文件之後,也不禁感嘆:這個評估太業餘!

我並不肯定,這些電站的質量是否問題,可能這些電站的質量確實存在問題;

然而,如果用文件中介紹的評估方法來評估,那誤差會非常非常大!由此得到的結論也站不住腳!

評估方法

我們先來看一下文件中的評估方法:

15695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堪憂,或是評估方法太業餘!


從文件中的評估方法中我們可以看到幾點:

1)評估數據的時間段非一整年

評估時間為:併網之日~2018年11月30日

進入第一批目錄的項目,都是2017年底前併網的項目,可能是2017年6月份,也可能是2017年11月份。

因此,評估的數據,並非完整一年的數據;

2)當地光伏發電年等效利用小時數如何取並未說明

太陽能資源的特點

做過太陽能資源分析的人都知道,太陽能資源有兩個特點:

1)一年之內各月的變化非常大

發電量少的月份(如1月、12月)的發電量只有多的月份(如5月、10月)份一半的情況非常有可能!

下面兩張圖分別為某東部省份的氣象觀測站監測的當地水平面月總輻射量的實際數據,某東部電站2018年的月實際發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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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某氣象站10年平均水平面月總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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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某光伏電站2018年月發電量情況

2)不同年份之間的發電量差異非常大

10年之內,極大年和極少年相差10%以上也非常正常!

下圖為中國氣象局發佈的,全國平均的水平面年總輻射量。

15695座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質量堪憂,或是評估方法太業餘!


可以看出,2011年和2015年全國平均的數值差異就很大。全國平均值尚且如此,如果具體到局部地區,差異會更大!

基於此,我們實際中對發電量的預測,一般採用10年~30年的平均值進行分析,或者採用典型代表年的數據進行分析和預測。

通報中評估方法的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通報中的評估存在以下問題:

1)數據時間選取問題非常大!

假設某電站是2017年6月30日併網的,到2018年11月30日,則發電量相對較差的月份會比較大,會造成實際的發電量取值並不能客觀的反饋一年的真實結果!

建議在評估中,選取連續、完整一年的數據進行評估。

同時,由於電站建成初期,出力可能不穩定,建議採用從併網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選取,進行評估。

2)應該結合當地的太陽能資源情況

如果光伏電站2017年6月30日併網,

評估數據選擇了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的數據

則應根據項目所在地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期間的太陽能資源情況,進行理論發電小時數的測算。

結語

光伏扶貧電站的質量可能堪憂,尤其是後期運維不到位,造成發電量明顯低於周圍電站,都是有可能的。

然而,我們也應以嚴謹、客觀的態度對這些電站的評估。尤其是光伏扶貧這樣重大的民生工程,更加應該嚴謹、客觀,而不應該由於評估方法的問題,給大家造成觀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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