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小區與公共道路之間停車收費:是政府“與民爭利”的行為


小區與公共道路之間停車收費:是政府“與民爭利”的行為


某市某街道,一夜之間,鐵樁遍樹,將小區門面房外與道路毗連區域封死如豬籠一般。其速度之迅猛,大有“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之勢。不管是預設的人行道、消防通道、盲人專道,一律封死。繼而設置入口欄杆,出口收費處。

交警部門更加給力,原來停車貼條的消防車專用車位、人行通道,也開闢為停車位,劃出了一塊一塊的白白的框框,陡然增加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車位。

接著一群頭戴小帽、身穿統一服裝的人員,指手畫腳,口中唸唸有詞,在車輛出口處與吃瓜群眾爭執。

一位業主說:“我高價買了門面房,繳納了物業管理費,車裡加滿了包括各種稅費的高價油,現在開車來自家門口,你們也收費?”

“穿制服”的人說:“你門口這塊地,你花錢買了麼?”

業主說:“我可是當年就看門面房外,場地寬敞,才購買商鋪的哈!現在倒好,回家都得收費,這是哪家道理!而且開發商說,這場地屬於規劃紅線內的,他們也是花錢從政府拍來的,屬於我們綜合樓全體業主的!”

“穿制服”的人說:“我們也是花了錢,繳納了政府幾十萬,從政府那裡承包來經營的,不收你費,我腦子有熱哈!”

將地賣出去開發建房的是政府,現在將地包出去停車收費的也是政府,大錢小錢都得賺,這事不是件好事,涉嫌與民爭利。

有漢一代,大儒董仲與漢武帝的對話、獻策中,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古之所予祿者,不食於力,不動於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與天同意也。夫己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況人乎。此民之所以囂囂苦不足也。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於下,民安能如之哉。”解釋為:自古以來享受俸祿者,就不能再拿出力人的份額,就不能從事工商業,也是得到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這與天意相同。如果己得到大的,又要取小的,天都不能滿足何況人呢。這是人民喧囂不滿的原因。身居高位,家中富足又享厚祿,因而乘高官厚祿的力量與民爭利,人民怎麼能安定呢。

這話說得何等的好呵。二千多年前古人就知道食俸祿者不得與民爭利,這是符合自然法則的,違背這一法則將招至天怒人怨。

“權力不與民爭利才能民富國強”這是治國施政之道。

可是歷史上、現實中,一些官員卻不知道這一點或者說明知故犯,依仗著手中的權力,享受著納稅人供養的高薪,幹著與民爭利的事情,這必然會引起民眾極大的不滿和憤怒。

2014年4月30日《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發表署名鳳城澤瑞的文章——《習近平“辦民生要貼民心”說與誰聽》,文章中引述了習總書記在同南疆五地州負責同志座談時指出的:“辦民生實事要循序漸進、量力而行、說到做到,使民生工程成為民心工程。”其中“'增民利',變'與民爭利'為'為民謀利'。按照'不折騰、不擾民'的原則,落實民生資金投入,加大社會保障力度,提高項目監管水平,增強行政決策的嚴肅性,增加行政收費的透明性,將最大利益讓給群眾,讓群眾的生活更有尊嚴、更加幸福。”

筆者認為,某政府為了一點上錢而積極作為上述事情的做法,有失施政風範,有違執政理念,有悖習總書記的教導——不僅不為民心工程,反做傷民心之事,折騰、擾民!

即使不談其行為的合法性,起碼有失文明化、人性化——廣場、道路樹樁、設障,攔截收費,似於草莽;更不利於消防安全——一但商鋪失火,人員、車輛無法疏通,更可怕的是消防車被路障鐵樁擋在小區樓宇之外!一旦釀成事件,某些人恐怕丟的不僅是烏紗帽,可能是肩上的腦袋!

不去想法增加民眾收入,而從民眾口中奪食,弄些小錢,製造了社會矛盾,違背了“執政為民“的政治理念

筆者提醒一些決策者,該醒醒了哈,去好好學習中華幾千年的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施政策略,好好學習習總書記的治國理念,這樣才能為政一方,造福於民,社會和諧,人民幸福。

作者:莊思武,江蘇景來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9521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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