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為什麼房地產開發商普遍都不願意干城中村拆遷建設的工程?

用戶夏天的風


現在都是政府拍賣地塊,拆遷工作是政府在主導做。雖然表面上看,政府主導拆遷工作的話,開發商成本會降低,實際上不是這樣。

1、城中村因為開發之後地理位置好,加上有安置工作,並且拆遷的賠償金額較高,這部門都會反應在地價裡面。所以樓面價會很高。

2、城中村好多人都是一直等著拆遷,一夜暴富。。。所以好多人都想趁機大撈一把。容易造成矛盾。

3、雖然拆遷工作是由政府主導,但是政府賣完地之後,拆遷工作往往滯留不前,開發商投入大量資金以後,卻沒有辦法儘快投入建設。造成資金滯留,不利於週轉。

4、城中村投入成本高,政府一般要求較高的商業配比,風險大,且不利於快速回籠資金。

個人拙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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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拿地有二種方法,一種是參加競標,一種是參加城中村拆遷建設工程。

竟標拍賣的土地是政府已經完成土地轉換,大多數是新徵的集體土地,開發商直接從政府手裡拿地,不捲入第三方矛盾,程序簡單,無後遺症。拍賣的土地一般情況都在新區,佔地面積大,在設計上有空間,能夠提高小區的檔次,房子也能賣個好價錢,有實力的開發商都希望能夠拿到地段好,面積大,手續齊全無後遺症的土地用來建高檔小區。

城中村改造就比較複雜,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各項政策,拆遷區域有企業,有居民,有村民,房屋性質也複雜,有企業的國有資產,有集體資產,有市民個人財產,村民個人財產,有產權證,無產權證,小產權,被拆遷戶也成分複雜,有支持拆遷,有反對拆遷,有積極配合的,也有釘子戶漫天要價。拆遷工程受阻,半拉子工程是常見的,一個城中村改造項目,從立項到峻工週期太長,快則三五年,慢則十幾年,拖延時間長了,開發商的成本就大,特別是小開發商資金來源於集資,信用社貸款,利息高,僅利息一項拖上幾年就被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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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城中村拆遷的主要流程是什麼樣的?我們需要知道

第一、前期拆遷動員、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前期和後期安排工作基本都是政府的責任。簡單來說,規劃、公告、動員等這些後勤工作是由政府來做。

第二、前期費用支付,以開發商為主。前期開發費用一般來說是這樣支付的,小規模的或許有市級財政支付,但是涉及到較大範圍的城中村拆遷,基本上是由開發單位支付(計入土地出讓金金額),簡單理解為開發商拿買地的錢提前支付拆遷安置費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開發商代為支付的情況更為普遍。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城中村拆遷責任分工中,基本可以確定是開發商基本要出錢還要出力。

城中村拆遷涉及人員太廣,複雜度太高

大家都應該看過一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其中大風廠拆遷的事情基本就是如今城中村拆遷的縮小版,一個涉及到幾百工人的拆遷都那麼麻煩,更何況是涉及到幾千、幾萬戶村民的拆遷工程?只有更復雜沒有最複雜,幾點愚見:
第一、資金、項目進度難以控制是主因。雖然說很多地方在進行拆遷安置的時候會明確拆遷補償標準,但是不可否認總有些所謂“釘子戶”(官方定義)會索要較高的補償,當然你也可以不給,但是隨便幾戶村民就可以讓你停工幾個月半年的,工程進度雖然停了,但是錢還是在裡面投著(開發商不可能不給工人工資、設備租賃費等)。所以,拆遷安置最大問題就是進度無法控制,自然進度無法準確控制,資金也就很難準確控制了。要知道房地產企業可是資金流動性企業,資金流動一旦受到影響後果可是很嚴重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大開發商不願意動城中村拆遷工程的原因)。

第二、涉及面太廣,出風險係數高(開發商承擔風險太高)。城中村拆遷不像開發商直接競拍土地,競拍成功後可以隨時開土動工(當然規劃要通過)。安置動員、拆遷安置房發放、安置房建設、商品房建設等等其中最難的就是安置動員、拆遷安置費發放環節,加上國家不允許強拆那麼只能談了。可以說開發商處於中間最不討好的環節,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開發商的風險都是最大的。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開發商在城中村拆遷過程中基本上出力也要出錢,而且很有可能不落好。如果項目進展順利的話或許可以撈一筆,但是一旦項目出現延期或者其他情況,基本上就沒得賺了。人為財死,沒有利潤的情況下自然城中村拆遷的活開發商就越來越不願意幹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四五線城市會出現政府回購的情況,也是為了安撫開發商而已。各位覺得呢?歡迎關心房產的朋友積極留言、點贊、關注、轉評哦。


勇談房產壹貳叄


實際情況是它們非常願意,請你來太原市看看,都拆成什麼樣了,全國的大地產公司都來了,


穿了馬甲的春


為什麼房地產開發商普遍都不願意干城中村拆遷建設的工程?

  1. 任何項目都要考慮成本、時間進度、範圍、風險等因素;

  2. 城中村拆遷的不確實因素太多了,沒辦法精準把控;

  3. 開發商的負債率都很高,基本模式就是銀行貸款-拿地-開發-快速出售,才能賺取利潤,如果項目進度沒辦法快速推進,賺的錢還不夠還銀行利息;

  4. 城中村賠償問題的溝通成本太高;

  5. 法律法規不完善。

做生意都是以賺錢為目的,那裡來錢快那裡開發


Battylin


補著款項費用太高,城中建房限高,建築成本無形的上升,另他們沒有賺頭。注意事項繁雜等諸因素,所以他們.臨願去離城市偏遠地方去開發,大有賺頭!


為活而累


應該是因為政策好了,不讓打砸搶了


健康幸福888888


拆的動嗎?。就拿深圳來說,我那時就租住在類似城中村的地方,在羅湖區。周邊都是各類酒店、賓館等娛樂場所,我公寓樓下都是賣小吃的,生意特別火。凌晨3、4點最熱鬧。這種地兒沒錢敢拆嗎?那才叫寸土寸金。


用戶5465209618


我認為嘛

第一,城中村容積率普遍偏高,高於舊房區,應對這些問題,首先,對於超高容積率的城中村,放棄改造,對於地點優越的城中村,直接不限容積率,直接把裙樓建到原來最高的以上,樓上則要6倍。政府想改造,必須放開容積率限制。

第二釘子戶多,費用太大,消耗太大不如不做。行懟辦法是孤立釘子戶。部分釘子戶獅子大開口,導致很多沒人住。

第三,不開發的城中村地處邊遠,開發利潤太低了。


沙漠城市化設計師


開發商不願幹拆遷安置房的原因有四點一是週期長不利於資金回籠二是不能自主定價利潤低,三是政府幹預多協調難,最重要的是房屋質量監督管理由政府指派監理公司負責監理更嚴,開發商自己開發的房子他們自己指派監理質量監管要鬆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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