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舌尖上的“紅線”

隨著對新冠肺炎病毒傳播途徑和方式的研究和探索的不斷深入,多方面的矛頭都指向了野生動物,也正因為如此,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時隔三天,2月27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56次主任(擴大)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有4060公里的國境線,動、植物物種豐富,非法獵捕、交易、走私、運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時有發生,增加了人感染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風險,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隱患。可改變多年形成的陳規陋習並非易事,在具體的工作中,執法難度有多大?還有,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該何去何從?

舌尖上的“紅線”


3月3日晚播出《新聞聯合播》節目,我們邀請了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和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一起來探討這個話題。


舌尖上的“紅線”

舌尖上的“紅線”

主持人 郭崢:為什麼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中央和地方會出臺有關禁止捕獵交易野生動物的《決定》和《意見》?捕殺野生動物和這次疫情的聯繫在哪兒?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此次新冠肺炎的爆發,很多矛頭指向了武漢的海鮮市場,在海鮮市場裡有大量野生動物交易的存在。矛頭指向成為全國人民關注的重點,這次疫情來得之猛烈,造成的影響之嚴重,對全國的影響非常巨大。在這次疫情大的背景下,出臺《決定》是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所出臺的一項決定。


主持人 郭崢:很多人就認為野生動物的養殖和食用是人類的傳統和文化,還有的人就認為豬牛羊不也是野生馴化過來的嗎?人工飼養的比如:竹鼠、火雞一類家禽,是否算野生動物?家畜和野生動物的區別是在哪兒?要執法,首先要弄清野生動物的概念,那麼在具體的執法過程,我們怎麼定義野生動物?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從生物學上來看,《野生動物保護法》就是在野生環境下自然生長、繁育,未經人類人工馴化的動物。在我們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裡,對範圍進行了限縮。第二條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野生水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著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決定裡面,對於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把範圍擴大到對野生動物保護範圍中。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

我們怎麼區分,最重要的一個標誌是要看能否進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經過嚴格檢疫物種來源,以及病毒攜帶的這些來源,已經查明情況,列入目錄的情況,經過嚴格檢疫是可以食用的。但是,對於一些物種來源,以及病毒攜帶的情況不清楚,是否可能引發公共危害安全的隱患的物種,我們不是僅憑藉大家一般常識性、生活性的判斷能得出結論的。所以就需要相關的職能部門,來及時制定和發佈《禽畜遺產資源的目錄》,具體告訴我們在生活當中,怎樣準確甄別家禽、家畜的具體範圍。


主持人 郭崢:是不是野外生長的動物才是野生動物?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我們涉及到生物學意義上的意義和法律概念並不重合,在我們執法辦案過程中如果界定野生動物,主要依據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目前全國人大出臺的《決定》,來準確的界定其內涵。


主持人 郭崢其實在2月17號,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嚴厲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這個通知嚴厲懲治,嚴在哪些方面?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第一是“背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緊迫性,是這次6部門下發《通知》的大背景。在此,我們看到了面對此次洶湧的疫情,我們要有所作為。第二是“兩個嚴厲”,第一個是嚴厲打擊非法獵捕、殺害、走私、運輸、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製品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第二個嚴厲打擊,是對於執法部門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進行阻撓的這類違法犯罪活動,也要進行嚴厲打擊。


主持人 郭崢:現在有沒有與野生動物有關的在辦案件?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在辦涉及野生動物的案件一直都有,尤其是靠近鄰國邊境地區,涉及野生動物案件比較突出。在內陸地區,列如昭通、曲靖也存在岩羊、野雞、貓頭鷹、老鷹等涉野生動物案件,出現對它們的獵捕、殺害甚至交易行為,都有可能受到《刑法》的追究。


主持人 郭崢:我們在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明確?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在偵查活動當中,如何收集證據,在審判過程中如何使用證據,以及對被告人在刑罰方面會有什麼影響,被告人應當承擔什麼形式的民事賠償,是我們公益訴訟當中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劃的。


主持人 郭崢: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號出臺的《決定》與之前的《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相比較最大的改變在哪些方面?是不是反映出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特別有關“合理利用”的漏洞凸顯了出來?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這次決定的出臺,主要有兩個亮點,第一個亮點是:更加廣泛的調整範圍,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關於禁食的法律規範主要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沒有合法來源和未經檢疫合格的其它野生保護類野生動物。《決定》在其它野生保護動物的基礎上,適當的擴大法律的調整範圍,明確了“三個禁止”。第一個,嚴格禁止《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它有關法律當中,已禁止的獵捕、運輸、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第二個,全免禁止食用,國家保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它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一些動物。第三個,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等行為。

首次全面界定了,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制度。


第二個亮點是,更加嚴格的法律處罰,首先決定了明確要求,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的獵捕、交易、運輸、食用等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的基礎上要求加重處罰。


另外是,對本《決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參照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當中對同類違法行為的處罰,建立了更加嚴格的管理和更加嚴厲的法律責任。”


主持人 郭崢在具體的辦案過程中,如何協調處理決定和法律的關係?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的《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法》都是法律,都需要遵守。都是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應當遵守的依據。

為什麼人大常委會以《決定》的形式,先行出臺法律,主要是考慮到當前疫情的形式發展迅猛。如果全面修訂相關法律,需要一個過程,為了滿足當前疫情防控關鍵期間的執法辦案需求,從源頭上及時全面禁止捕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控,再發生引發其他公共安全事故,通過此種形式,以先行立法的形式,及時有力的為目前辦案提供依據。在法律適用裡有一個原則,是“後法優於原法”原則,意義在於,決定作為後面頒佈的法律,與之前頒佈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在適用過程中,如果之前頒佈的法律在與《決定》的相關內容裡,出現不一致,應當優先適用《決定》。


主持人 郭崢:涉及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普遍,非法飼養、非法販賣、非法食用、涉及各個環節,不難看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並不容易,難度在哪?有具體的時限限制嗎?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主要有四個方面難處:第一,在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引導下,大批不法分子將珍貴野生動物以及野生動物製品推向市場,有的用來作為藥品,有的用來作為食材,有的作為奢侈品來進行交易,這個在全世界都是一個難題。在一些地區,人們獵捕、食用野生動物是作為一項民族傳統,這些需要變更,但是還沒有進行一個很好地改變。


第二是監管難,野生動物市場規模龐大,利潤豐厚,不法分子為了獲得高額利潤又不斷頻繁地來進行貿易活動,因此給監管部門的監管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第三是查處難, 由於這種高額利潤的存在,涉及野生動物犯罪有集團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的趨勢,這樣一來,再加上犯罪鏈條比較長,涉及到走私、販賣、運輸、繁育、消費等各個環節,裡面涉及的人比較多,由此產生的證據就非常零碎、繁雜,這樣也給我們監管帶來了非常大的難處。再加之我們監管部門的力量不夠,一些能力還有欠缺,這也給監管帶來了新的困難和挑戰。


第四是懲處難,比如說我們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著重保護受保護的野生動物,而對於非保護的動物的監管力度是不夠的。在懲罰上,對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和三有保護動物的處罰比較重,但是不屬於這個範圍之內的其他野生動物處罰就較輕。還有一些大家對於保護的野生動物是否屬於三有保護動物還存在一定的誤區和疑慮,這個有待於進一步明確。


雖然2月24日全國人大的《決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就把所有野生動物涵括在內,擴大了保護的範圍,相關配套法律需要一個調整時期來進一步完善。


主持人 郭崢:雲南省有4060公里的國境線,國境線長涉及邊民之間的往來就多,有一些人會從境外購買麂子、果子狸、蛇類等再帶到境內來,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閆福松:邊境線長這也是我們監管難的一個具體體現,在監管當中,邊境線長它就點多、線長,監控不過來是很正常的事情,而與我們相鄰的這些國家他們在野生動物保護上和我們國家又有較大的差異,這也是我們必須要客觀承認的一個事實存在。加之雲南省臨近邊境的地區資源特別豐富,尤其是對於野生動物的生長是得天獨厚的一個寶庫,因此就使得野生動物資源非常的豐富。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村民如果去境外背一些麂子、蛇類回來食用可能觸及到的罪名一個是偷越國邊境罪,就是說你私自翻越國境去到國外,這個是偷越國邊境,是屬於刑事犯罪。你拿來食用的野生動物如果檢測出來是國家保護動物或者是三有動物那就觸犯的是非法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如果你買來的是活的,自己拿來殺了,那還有可能構成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如果只是是買來一些像穿山甲片、熊膽認為是做藥用的,或者買來象牙、虎牙這些作為炫耀性裝飾品的,這些就觸犯了非法購買、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也是觸犯刑律的。尋常可見的像青蛙、壁虎、蜥蜴這些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非法捕獵20只以上就達到了刑法追訴標準。


主持人 郭崢:平時工作中遇到的包括國境線兩邊的非法野生動物相關案件多嗎?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此類案件還是時有發生的,而且有呈現逐年上升這麼一個整體上升的趨勢。


主持人 郭崢:調查取證難度很大,會對工作造成影響嗎?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通過我們辦案也發現,相關的犯罪有一個演化趨勢,逐步朝網絡化、集團化、智能化的方式在發展,那確實對我們辦理案件也增加了難度。


主持人 郭崢:像七彩山雞、藍孔雀,甚至還有鴕鳥,竹鼠、獾、蛇等人工飼養動物的情況並不少見 。在今年1月22日,省林業草原局發出通知,其中有一條就是對竹鼠、獾等可能攜帶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以及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動物一律禁止銷售、運輸。那麼,根據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的決定和我省的實施意見,這類動物即便是檢疫合格,現在還能繼續銷售和運輸嗎?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從這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佈以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和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是一律禁止的。那麼從法律規定上面來看,其實對這個《決定》關於對野生動物的管制,可以用兩句話來概括:一個是一律禁食陸生的野生動物,人工飼養的也不行,但是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當中的家禽家畜是可以的。另一個是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陸路野生動物的行為,但是因為科研、藥用或者展示等其他特殊用途的,那麼經過相關部門嚴格的審批和檢驗檢疫的那麼是可以的。


主持人 郭崢:傳統中的熊膽粉、蛇膽川貝液,好多藥名中都有野生動物的蹤影,那麼,接下來會有改變嗎?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針對這種情況,《決定》專門規定了,因為科研、要用或者是展示等其他特殊途徑、特殊需求的,經過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或者是檢驗檢疫,同時確實是出於上述這些非食用性的利用用途的情況下是可以利用的。我覺得法治的進步和大家觀念的改變,以及我們一些傳統的陋習和一些不規範的做法都會在一個逐步地改善和進步的過程當中。


主持人 郭崢:依照目前法律法規,熊膽是不是已經禁止使用?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 楊帆:這個可能要和專門的職能部門這邊進行一個銜接,就是看它在國家的《藥典》當中有沒有明確的列進去,部分珍惜瀕危野生動物製品已移出《藥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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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紅線”

編導:羅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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