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和平醫院」常年招聘優秀博士,優質平臺優厚待遇

和平醫院自2018年推出百萬重金招聘博士政策以來,吸引了一批優秀人才加盟創業。近日,和平醫院再出新招,推出“博士升級計劃”,給予高端人才500萬安家費,500萬科研啟動資金,為高端人才搭建最優創業平臺。

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

為凝聚優秀人才,優化醫院人才梯隊結構,提升醫院學科建設水平,加快推動“人才興院”戰略,結合醫院可持續發展需要,特制定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

一、引進對象、條件及待遇

(一)引進對象

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醫、藥、護、技)取得博士學位,在本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成就或發展潛力,且符合醫院事業發展需要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

(二)相關條件及待遇

1.符合第一至第四層次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照如下標準執行:

「和平醫院」常年招聘優秀博士,優質平臺優厚待遇

2. 其他符合本辦法第一款第(一)條引進對象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入職後根據醫院聘用的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標準,享受安家費50萬元後,根據如下七個維度,綜合確定其引進待遇,科研啟動經費與其引進待遇持平。

2.1科技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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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學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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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科技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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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成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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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海外留學經歷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具有海外工作學習經歷者,每滿1年計100分,但最高不超過500分,同時需提供相關海外工作學習證明。

2.6 在職、全日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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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博士畢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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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進程序及聘用

1. 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報名方式:以信函、電子郵件、微信、現場報送簡歷報名,由專人負責資格審查;

(2)報名材料:

① 填報《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高層次人才應聘報名表》;

② 個人簡歷:個人簡歷(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經歷、專業方向、發表的學術論文及科研成果、各類獲獎、工作情況、留學情況等);

③ 所需附件材料(複印件):身份證、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明、畢業生推薦表、榮譽證書、科研論文材料等。擬引進的應屆畢業生須在辦理正式報到手續前取得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2. 評審

由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工作組,由工作組對應聘者進行專業學術答辯,對應聘者的學習經歷、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評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推薦人選,並將評估結果上報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經領導小組同意後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3. 擬引進人員體檢

4. 簽訂聘用合同

經醫院黨委會會議批准,與引進高層次人才簽訂聘用合同。

三、管理模式

1. 引進高層次人才均須簽訂引進人才合同書。根據責、權、利相一致的原則,約定應履行義務、享受待遇、服務期限等具體事宜。按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2. 第一至四層次人才實行聘期制,一人一議簽定專項合同書,按合同進行考核管理。

3. 其他高層次人才入職後,簽定《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聘用博士合同書》,按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博士培養工程”規定進行考核管理。(來源:和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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