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房產證寫的是父親的名字,父親死亡後,母親還在,兒子該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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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寫的是父親的名字,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房子是父母親的共同財產,房產的50%屬於母親。父親的50%,立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奶奶爺爺、母親和你們姐妹兄弟,過戶的話需要公證處公證:爺爺奶奶是否已故或放棄繼承;其他姐妹兄弟放棄繼承或你是獨生子女;母親放棄繼承及50%財產的贈與。假如不急於過戶,可以和母親商量,立個遺囑,同時保存好爺爺奶奶、父親的死亡證明、父子證明,獨生子女證等資料,等母親去世再辦理過戶手續。可能各地會有一些差異,儘快去房產過戶窗口瞭解一些具體的要求。

其實,房產過戶還是父母健在的時候以買賣的方式最省錢,又比遺囑、贈與繼承簡單、確定,零風險!

說說我的過戶過程,當初因為兒子在外讀大學,買房手續繁瑣,就房產證寫了自己和妻子的名字,準備以後立遺囑繼承給兒子。瞭解這方面的知識後,才知道辦理房產過戶工作人員會要求繼承、贈與過戶經過公證,費用是50~100萬的是1%,100萬以上是0.5%,以後房子再轉手的話,還需付房產增值數的20%的個人所得稅。我的情況是房子已經滿5年,且是唯一住房,價值100萬。買賣過戶主要費用是契稅,只有房價的1.5%,再加評估費0.1%,其它就剩幾百元費用。所以我是用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兒子,相對來說省錢,手續簡單。自己退休就回歸故里,可以安心地在美麗鄉村慢慢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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