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對借錢不還的人,該怎麼辦最有效?

高低低


分享幾個真實案例。

1.座標某縣城。一服裝廠老闆借我爸20w,到期一年了仍不還錢,多次上門未果。遂讓我和我表弟每個人揹著小包,裝上洗漱用品,手機充電線,充電寶等等。直接去到他廠子裡,他到哪我倆就跟到哪,有人的地方我們就說:欠我們的20w什麼時候還,重複說,對著他說。他開車出去,我們立即開車門坐後排跟著;去飯店吃飯,跟著,跟他坐一桌,見到人來就說欠錢啥時候還;見熟人,談生意,跟;回家,跟,我們就站在門口,啥時候出來,跟;果然跟的時候就開始找會計找熟人轉賬籌備這20w了,最終收到欠款。注意全程不要打,不要逼,只是跟,不影響他自主工作,生活和休息,要不然就犯法了。

2.傳統“要賬公司”。同一個座標,“要賬公司”18年初已經被列為老賴了,現在在監獄裡,這一塊就不詳細寫了。

3.債權置換、解債公司。這一塊兒一定擦亮眼睛,選好公司。前幾天一個新聞視頻火了,視頻裡也是解債公司,還不上客戶的錢,逾期不給,被記者和業主找上了門。選公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他的解債模式是什麼,看他的後備資金的來源,是不是科學合理。


債值通科技


香港人庾潤梅先生95年在廣東湛江做服裝生意,當時欠人家房租來借錢8000元人民幣給其解決困難。但後來借錢給他的人家庭發生特別問題,追了多次不還其後返港換了電話扮失聯了。遇到無良的人香港人。


逍遙派掌門4


一般來說,借錢不是親戚就是朋友,平時沒有交往或關係差的人鮮有借錢的。本人曾經幾次遇到過借錢不還的朋友,當初借錢時雙方約定了還款日期,但是到了期限,沒有哪個主動還款的。怎麼辦?我的做法是:第一步是有意的暗示,如果朋友裝糊塗,第二步就直接提醒,借錢大都就還了,多數朋友也不願翻臉,畢竟借錢不還是沒有道理的。

雖有好幾個借錢的朋友,但我就遇到一個催幾次都不還的,開始他還接電話,說是想辦法籌款。再催就推三阻四,再後來竟不接電話了,令人氣憤!我與這個朋友又不住在一個城市,兩地相隔幾十公里,想去他家或單位追討借款,又覺得太麻煩,還無端的浪費精力和財力。好在打有借條,最後一紙訴狀到法院,才要回借款。

總結借款經歷有幾點請網友注意,借錢有風險,借錢須謹慎。第一要看借錢的人是否誠信;第二要看借錢人有無還款能力;第三借錢就要寫借條;第四借錢最好是本地人。

對借錢不還的人,千萬不要一時衝動,做出綁架、傷害和殺人的傻事,一定要依法追討。否則,不僅要不回借款,還會觸犯法律,鋃鐺入獄,得不償失,後悔晚矣!


19860501聞雞起舞


如果別人借自己錢不還,最好是先提醒借錢的人,讓他快點還錢,如果長時間不還錢,首先要問清楚因為什麼不還錢,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其實借錢不還,這和自己也有很大關係,你借錢的時候首先要了解,這個人的人品好壞才能往外借錢。借錢的時候最好寫個借條,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如果錢特別少不寫也可以,如果借的錢多必須的寫借條,最好在找個證人,借錢的人就不敢懶賬了。如果真的碰上借錢不還的人,千萬不要上門 罵和打架,這種事應該先找,當地領導幫助解決,如果實在不行了,那隻好去法院告狀了。如果你借錢的時候,沒有借條和證人,告狀贏的可能性也不大。


博愛小博士


這個我深有體會,也算是給自己一個教訓,並且永遠記住這個教訓,只能說讓自己以後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他的錢回來了,先買個套房,但沒有問問我用錢嗎?第二次,他的貨出完了,沒有問過我用錢嗎?第三次,他的車賣了,總算說了句先給你4萬,但最後一分沒還。又是親戚,也沒打借條,現在很後悔,買房子都沒錢,而且房價一直漲。這個教訓告訴我,無論什麼人借錢不能借很多,或者不借,省的多個仇人。


你好拽啊147451284


私人借錢,借出容易還回難。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一、沒有打借條,還能要回錢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借款人如無書面借據,要提供必要事實根據。因此,在沒有打借條情況下,出借人應提供其他可以佐證的證據,如證人證言、擔保人的書面或口頭證據、擔保物的相關證據、催要借款的證據、對方部分償還的證據及說明借款人逾期不還理由的證據等。如以上證據足以證明雙方債務存在,出借人仍可起訴。

二、打了借條,沒寫還款期限怎麼辦?

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可隨時還款,出借人也可隨時要求對方歸還,但須給借款人必要準備時間。如果經出借人催告後對方仍拒不還款,出借人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要其支付自催告之日起的利息。

三、借款人找不到了怎麼辦?

(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法院受理後確認借貸關係明確的,可缺席判決,並對其財產執行追償債務。

(二)對於已婚的借款人,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出借人可在下列兩種情況時要求“夫(妻)債妻(夫)還”: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購置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所負借款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下列情況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償還借款:1、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從事收入不用於共同生活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4、一方因賭博、吸毒等非法行為所負債務;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於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證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財產,可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執行。

四、借錢不還是否只能打官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如果私人間借款合同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則借款人一旦逾期不還錢,出借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所在地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追償債務,而無需打官司。

最後提醒大家,私人借貸時,最好要求借款人寫一張包括借款時間、幣種、金額、還款時間、利息及逾期利息等內容的借條,數額較大時最好要求提供擔保。


東哥133938125


沒法。說什麼沒用。就是個不要臉的人,本人親身經歷二十年前借給別人

50元,之後幾年才見到他面打招呼了,一會兒他來了反而說氣話,( '▿ ' 老闆我不就借你50塊錢嘛,你還在我朋友面前喊我,,▿ ' )到現在都沒還我錢。這樣的人遠之為好


心靈自由9


對於借錢不還的人,我還記得六七年前初一的時候,當時借了一百多給同班同學,當時一百多可夠我用兩個星期的伙食。至今都還沒還給我,以前多次找他要總有理由推遲,直到現在慢慢淡忘。所以現在借錢一定要看清楚人,畢竟借錢的人才是皇帝,小額可沒有寫所謂的借條更沒有收所謂的利息,借錢一定要講好什麼時候歸還,一次沒準時註定再也沒有下次。


客官電影來了


凡是能開口和你借錢的大都是親戚熟人朋友,獅子大張口的抱歉,除了我姐我誰都不借(因為在我最困難最需要錢時是我姐幫處了我,只要在我承受範圍內,有多少借多少。)小來小去的有時莫不開只能借,當然除了我姐我沒和別人借過錢,可能是沒那麼困難吧。

要說不還的我也碰到過,是我一起工作過的同事,當時還拿她當朋友。記得那時她對我挺好的,偶爾還會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給我買早餐,平時也待我像妹妹一樣關照,時間長了也就成朋友了。一開始她說要給老家的媽媽郵寄藥品,月底了錢不夠讓借她點,錢不多,也就三五百,我立馬就借她了,人家也不賴開工資就還我了。第二次同樣的事又和我借,我就更沒猶豫了,這下掉坑裡了,借完人就不見了,電話也打不通了。你說你能怎麼樣,放誰身上好意思不借,錢不多就當教訓吧。

其實就算她說有難處真還不上,我也不會介意,念在平時的情份上,也就那麼地了,可氣的是像個騙子一樣跑路了。



颳風下雨出太陽


專業、合法幫助企業(公司)及個人追討各項借款、工程款、貨款、糾紛款、詐騙款等各種死賬、賴賬及其他債務,解決各類經濟糾紛,尋人查址,小額債務三天內追回,大額債務七天內追回,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代理您一切不便處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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