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公告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委及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防控期间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关于信访工作安排,自2020年2月3日起,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提倡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诉求。

三、对于急于立案的当事人,我院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等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办理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不便网上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平台或电话方式联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交通的地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或邮寄材料等方式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确需进入法院的,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等症状的,应当及时登记、劝返,告知到医疗机构就医。

六、我院将严格遵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开展执行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网络查控财物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全力以赴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部分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可能会受到些许影响,若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需求或建议,请与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兴文路18号。电话:0436-3587201。邮编:137000

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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