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公司不延長放假,員工必須去上班嗎?如果公司要求堅持到崗可以拒絕嗎?

只當你的配角


這個問題應該分兩種情況來進行說明,如果不加區別一刀切,那也是不妥當的行為。

今年因為新型冠狀肺炎的疫情,才導致國家從上到下要求各公司單位延長假期延遲開工。面對這樣一場特殊的戰疫,任何一個有擔當有責任心的中國人,都應該義不容辭的聽從統一指揮,響應國家的有關規定與要求。

但是這必須要分別看待和處理,特別是一些特殊行業,更應該積極行動起來,擔起自已的一份社會責任。

所以題主的這個問題,應該分兩種情況來區別處理。

1、如果與這次抗擊疫情有關的公司不延長假期,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則我們應該義不容辭的積極回到工作崗位。

現在為了抗擊這場冠狀病毒的疫情,衝在一線的醫護人員,正面臨著極大的醫療物資緊缺的困境,迫切需要這些相關的企業,能夠加班加點的生產這些物資來緩解。

此時我們作為生產這些醫療物資的相關企業員工,積極主動的響應公司的號召,回到生產的一線,是我們這些員工為國家和人民做貢獻的好機會,也是我們這些企業的員工,應該擔當起來的個人責任。

所以只要公司需要,隨時召回我們,都是應該義不容辭的響應,而不是在這裡想如何拒絕公司的號召。

2、如果公司與這次抗擊疫情無關,那麼我們也可以兩手準備。

具體來說主要有兩種手段來解決。

①、拒絕公司回到工作崗位的要求,這其實是在為我們抗擊疫情,做自己的一份貢獻。

為什麼要拒絕回到公司上班呢?主要是公司裡的員工可能來自全國各地,人員情況比較複雜。如果大家紛紛回到公司上班工作,難免會導致疫情的擴散,給國家打贏這場戰爭增加壓力。

如果我們都拒絕回到公司上班,那麼就可以避免這種疫情的擴散與加劇。因此必要的時候,我們可以通過向當地政府或者是新聞媒體舉報公司的這種行為。

②、公司能夠做好防疫的安全措施,確保能夠安全生產,那麼也可以接受公司的安排。

如果公司能夠為員工回到工作崗位,提供非常安全的保障措施,保證不會有疫情的發生,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那麼我們也是可以考慮回到工作崗位上。

在事實上想要做到這一點,沒有哪家公司能夠確保自己做到萬無一失,其中的難度大家完全可以想象得到。

若是公司做不到這一點,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接受公司的這種安排。

當然如果公司不顧員工的生命安危,而是執意要求員工回到工作崗位,那麼我們完全可以考慮辭職不幹了。其實這既是為我們自己負責,也是為我們家人負責,更是為我們祖國負責。

所以為了確保這次抗疫戰爭的最終勝利,不僅員工要敢於大膽的拒絕公司的這種不負責任的要求,也需要那些公司的老闆能夠擔負起自己的一份社會責任來,更需要我們各級政府加大對這種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只有我們大家齊心協力,才能夠緊緊的扼住疫情的命脈。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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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真實案例:

在原先的計劃當中,我們鄰居的一個同事需要在昨天的時候前往一線大城市工作。

當然當公司給他那個通知的時候,還沒有再次延期的通知,也就是說僅僅是延期了兩天。

然後把那個同事急得不行,找了半天都發現沒有找到路,根本沒有辦法,走出這個村子,就更不要說前往大城市了。再加上出租車已經不運營,在沒有私家車的情況下,指望著走到火車站純粹是痴心妄想。

然後他主動聯繫公司,表明自己根本沒有辦法按時按點到公司上班,公司瞭解他的情況之後,直接要求他在家辦公,按點打卡。

再之後我又接到了通知,延期上班到2月9號,因為公司的進度比較急,所以從明天開始也就是下週一開始,所有員工集體在家辦公,通過視頻通話的方式來完成工作任務額度。

員工可以拒絕嗎?

我知道的這個例子,大家能夠發現這個企業還是非常不錯的,能夠考慮到員工的切身情況,能夠給予員工部分照顧。

在職場當中,如果大家能夠遇到這樣的企業,這是不幸中的萬幸,最起碼茫茫人海當中你相中了一個品行比較好的企業,先不管它未來的發展前途,單純的品行這一塊就已經拿到位了。

1.非特殊企業可以拒絕。

有一些企業像會計事務所、像公司當中的圖標設計,這些辦公完全沒有必要在企業當中辦公,完全可以在家辦公,而這一部分在家辦公,在不影響效率的前提之下,可以拒絕公司領導的在其辦公的要求。

無非就是個圖標設計,無非就是個會計制度的審核,這樣的一部分比較清閒的工作,只要有電腦的地方就可以辦公,保證自家聯網,保證自己有獨立電腦,那麼在哪辦公不都是一樣的嗎?

2.特殊部門無權拒絕。

有一部分特殊部門他們無權拒絕,因為一旦拒絕之後就會引起麻煩。

比如大型超市,電力維修師等等這些特殊的企業,如果他們缺少這一環的話,那整個城市都運作困難啊。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大城市裡面所有的超市都沒有開門,新鮮蔬菜都沒有辦法買的話,會造成多麼大的麻煩。

當然針對這一部分情況,如果公司能夠在附近找到臨時工或者對應崗位端口來幫助自己補缺的話,也可以讓員工在家辦公或者給員工放幾天假。

總結一下吧,就是你的工作崗位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而且也不是要求必須上班的工作場合那麼可以拒絕,但是如果是特別緊急特別關鍵的工作,崗位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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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全能王


當前很多地方都下發了延期復工的通知,並且更多的地方安排在2月10日復工。但是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所以員工要根據公司的安排是否妥當,決定自己是否上班和是否拒絕到崗。很多地方的政策是靈活的,所以也要靈活掌握,但是要把握保證健康的基本原則,這也是為控制疫情做貢獻。

01.有些單位是必須上班的。

以北京市為例,通知要求:在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時 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如果是這些單位的員工,上班到崗責無旁貸。

02.有些單位是要進行妥善安排後才能到崗。

同樣以北京市為例,通知要求:在 2020 年 2 月 9 日 24 時前,其他企業具備條件的,應當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上班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應當採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員匯聚、集中。

03.作為員工應該和公司達成共識,採取靈活的方式進行工作。

在這樣關鍵的時期,企業和員工應該在工作方式上達成共識。員工也要和企業進行友好協商。如果有條件在家裡完成工作的,可以和企業儘量溝通協調,採取在家工作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務;沒有條件的必須回到崗位上班的,企業應該安排好保護措施。畢竟當前最重要的是防控疫情,少去人員聚集的地方,確保人身安全是首要責任。

04.結語。

延期復工對很多企業帶來的壓力非常大。現在最重要的是企業和員工要協商一致,在保證健康條件的情況下,在合理的範圍內達成共識,靈活安排員工工作和上崗。

為了抗擊疫情,有些損失在所難免,保證員工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員工在企業安排復工的情況下,一定要對企業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評估,如果存在明顯漏洞的情況下,拒絕到崗復工也是理所應當。


率職之言


疫情發生的情況下,企業是否執行延期放假的規定,由於企業不同,結果也不同。


企業一: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


有的企業,是專門生產防疫物資的,比如口罩、防護服、消毒水等等。目前,這些防疫所需的物資,可以說是供不應求,根本不夠用的。就比如口罩,我們普通市民想要買到醫用的口罩,是比較難的, 到處缺貨,不是沒錢,是根本就沒有貨。有的口罩都是臨時從國外進口的。


為了滿足防疫需求,很多企業都臨時召回了員工,取消了休假,加班加點的在生產口罩。如果你是這類企業的員工,那麼,你應該主動回到你的工作崗位,投入生產中,為國家防疫工作貢獻自己的力量。


這是你的社會責任,你的擔當和奉獻。


企業二: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企業。


有一些企業,是與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關係到群眾在疫情期間的正常生活。這類企業,也不能關停,必須正常營業。比如大型的超市、供電公司、燃氣公司、連鎖藥店等等。這些企業,群眾日常生活離不開。但是,這類企業,也並不是適合讓所有的員工都上班,畢竟人多了,形成了聚集,容易引發問題。


如果你在這類企業裡,企業雖然要求你返崗上班,但是並不是那麼的迫切,也不是每個人必須都去。你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去或者是不去。


但是,你要按照公司的相關程序,履行好請假手續,然後再進行休息。


企業三:一般性的企業。


對於一般性的企業,屬於政府禁止復工的行列,但是,就是不遵守相關規定,擅自要求員工提前返崗,開始上班。


這些企業的做法是不合適的。貿然讓員工返崗,工廠人數較多,容易形成聚集。而且,外地員工返回,更容易帶來問題。這是不利於疫情防控的。


因此,這類企業應該嚴格遵守規定,認真執行延期上班的要求。如果企業私自要求員工提前返崗,那麼員工有權拒絕。員工也可以向當地政府反映,要求政府介入,約束企業的不合規行為。


綜上所述,所處的企業不同,對於企業不執行延期上班規定,員工應該持有的態度也不一樣。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需要延期。員工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作出合理的判斷。


職場百靈鳥


在現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問題確實是很多人心中所想,但是該不該回去上班呢?我覺得要不同情況進行分析:


1、工作性質決定


如果你的工作並不容易接觸到外人,大多通過電腦辦公,辦公環境相對人少,固定,那我覺得可以回去上班,畢竟現在很多單位也已經陸續在恢復工作了。我昨天訂的京東的紙巾,今天也就馬上送到了,這些快遞小哥也未曾休息,而他們應該說是接觸人員也相對較多的。而且還有很多社區人員為了防控疫情也走家串戶宣傳防護,他們相對來說接觸的人也多,也在崗位上工作著。所以從這點來看,如果公司要求上班,在合理範圍內,那就應該去。


如果你的工作屬於高危工作, 上個班都可能會被感染,那就可以拒絕去,不過如果是這種工作,相信公司也不會強制去上班的。


2、居住城市情況決定


疫情有些城市嚴重一點,有些城市相對弱一點,對於弱一點甚至可能還是0病例的城市,公司要求回去上班也屬於正常情況,我們雖然要防範但不代表要草木皆兵,正確看待,認真防護,把工作慢慢恢復到正常,維持整個社會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運轉離不開每個工作崗位的付出,從這點來看按時上班也是應該的。


如果疫情嚴重的城市,相信企業也不會強硬規定員工上班,畢竟企業領導們也是能清晰認識到的。


另一方面,國家已經對返工時間出臺了時間限制政策,企業也應該嚴格遵守,如果企業在遵守的情況下要求員工去上班,那應該去,否則就可以算是曠工。如果提前上班那企業也應該支付加班工資。


奈奈姐姐


公司要求上班,是公司的規定,但回頭想下,你是否具備準時到公司上班條件,現在N多地方都停運了,如果有私家車,具備證明安全也是可以的,但沒有私家車,線路停運下,這是無法跨越的,不可抗拒因素,只能安心等待!煩燥的等待不是你一個人,安全健康行也不是你一個人,淡定從容心態面對!工作可以換,事業也可從來,沒有健康什麼都是浮雲![奮鬥][奮鬥][奮鬥]





雲淡風輕自飛翔


現在是肺炎疫情非常時期,國務院以及各地政府都頒佈了相關的企業延遲復工通知,從目前的情況看,絕大多數省份都要求企業延遲到2月9日24點以後開工,也就是說,幾乎所有企業都必須在2月10號以後才能讓員工上班,所以在這種行政規定下,你們公司不延長放假時間、強制要求員工必須按時上班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們員工可以不去上班,可以拒絕到崗。

對於公司而言,現在這個時候必須遵守政府下發的延遲復工通知,因為這關係到抗擊疫情的大局,公司作為市場主體理應承擔社會責任,這個時候就是積極用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關鍵時期。此外,公司還應該明白,在法定的延長復工時間之內,公司不能單方面以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也不能在員工不上班期間不給員工支付工資;同時,公司還應該保留員工的崗位,照常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如果員工拒絕了公司的上班要求,公司就單方面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那麼公司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如果公司在延長假期時間內沒有按規定給員工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按政府規定足額補發工資;如果公司因為員工拒絕來上班而另外重新招聘新人代替沒有上班的員工,那麼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補發延遲假期之間的工資並且補繳相應的社保。這些事情員工是必須要知道的,當員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時候,可以去勞動部門反映問題,事情會比較容易且快速解決。

總之,員工記住一點就是,政府已經發布了企業延遲復工的通知,公司必須遵守,所以公司不延長放假時間、強制要求員工上班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拒絕。


Sir聊HR


去~到了公司就一直咳嗽,公司就讓你回家了。


yapee


這要看什麼情況。

如果是眼下新冠狀病毒肺炎橫行之時,公司不延長放假,還要求堅持到崗的話,員工完全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畢竟國務院和各省都發文並確定具體不早於什麼時間上班,公司能大得過國家嗎?

再說了,在這樣的非常時刻,全國都在防控疫情,公司不按照規定延長放假,要求堅持到崗就是在跟大夥兒對著幹。再次重複一遍:在生命健康面前,工作、生產都是次要的!更何況,許多工作完全可以在網上、遠程協作就能完成,沒有必要一定要求員工去上班,那樣無疑增加了疫情蔓延的風險!

所以,如果像今年這種情形,公司不延長放假的話,員工可以毫不猶豫的拒絕上班。而且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要求員工必須到崗,那將置員工生命健康於不顧,一旦出了問題、發生問題或紕漏,恐怕這家公司是擔不起這個責任的,老闆是要坐牢的。

因為這不僅是個人問題,也不是哪家公司、哪個老闆的問題,而是關係到全社會和每個人,所以員工延遲上班這是不容商量的,也是不允許鑽空子的,否則將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隱患和危害,如果哪家公司連這樣的形勢都認不清的話,那可就真的是利令智昏了!

如果不是眼下特殊情況,正常來說,公司放假都是有通知的,什麼時候放,什麼時候開工,都應該有明確的時間規定。當然,這個時間規定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正常情況下,員工應該按照公司的通知時間上班,如果有特殊情況,也應該提前(如果不能提前也應該提前告知)寫請假單、調休單等,說明具體情況,交給公司領導審批。如果公司規定了,員工本人又提不出什麼正當理由,就不應當拒絕公司要求堅持到崗的要求,畢竟公司有管理員工的權力,員工不能隨意不服從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關係。

必須指出的時,在一些非常時期,員工不能以任何理由不上班。比如說像今年,類似醫務工作者、相關公務人員、防疫部門和相關崗位都必須上班,不能拒絕上班到崗,否則就面臨瀆職問題。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是不可以拒絕上班的。

當然,對於企業來說,員工與公司一般是僱傭關係或者勞動關係,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換回必要的工資待遇就可以了。換句話說,公司對員工沒有那麼高的強制性,如果員工有正當理由延遲上班,公司也沒有道理拒絕,只能使用一定的經濟手段來處理這樣的事情,比如對於延遲上班的員工,扣除相應請假天數的工資就可以了。

對於關係到國家、社會等公共事件或者特殊情況,公司也要有這樣的意識,要無條件服從配合國家大政方針,不要看不清形勢,財迷心竅,畢竟員工不是公司和老闆的私有財產,可以任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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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派職言


這個問題問得不錯,很實在。

公司不延長放假,員工是否需要必須回去上班,可以從以下方面衡量?

一、你所從事的行業是否經常與人打交道

最近這段時間,建議少出門,少於陌生人正面接觸,一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尤其是你所從事的行業,如果是一個與人打交道的行業,那麼可以選擇不回去上班,向公司請假。如果實在要回去上班,一定要做好防禦工作。

二、回去上班,條件是否允許

現在很多地方交通並不是太便利,因為有的地方已經停運。

結合當地的實情,如果交通不便利,可以實話告訴老闆。這並非是個人意願,而是被逼無奈,用人單位應該能理解。

如果公司堅持要求到崗,可以拒絕嗎?

與人接觸得少,可以選擇回去上班。

如果與人接觸得多,看你所從事的行業如何,也就是從事怎樣的行業,進行綜合衡量。

但如果實在趕不回去,那就沒辦法,坦白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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