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北京市政府:必需行業以外的企業2月9日24時前靈活安排工作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王君璐)北京市人民政府31日發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企業靈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提出除必需行業外,其他企業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應當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安排職工在家上班的企業,安排職工工作應當採取錯時、彈性等靈活計算工作時間的方式,不得造成人員匯聚、集中。

  通知要求,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產、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企業應當對職工加強體溫檢測和健康防護,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做到防護工作全員覆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此外,通知要求北京市企業職工因出差、探親訪友、回鄉等正在湖北地區的,要嚴格遵守湖北地區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湖北地區。到京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返京職工,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監督性醫學觀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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