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結婚當天突然要加離娘錢,男不堪重負不結了,酒店訂的酒席怎麼辦?

春義2018


結婚之前這些細節什麼的都應該就提前說好的吧。到了結婚關頭才臨時加錢,新娘家估計是抱著要結婚了不加也得加的心理吧,確實做法有點過分了,搞得像是賣女一樣。

現在要問酒席怎麼辦,我建議可以和酒店商量,這個是可以退的,但可能也要付點手續費,當然如果可能也和女方商量下,看具體怎麼處理後續。既然到這一步了,再退一下儘量以和平方式解決最好。


薰微之戀


結成親家了,女方家大人這辦事方式不可理喻?我們這一家嫁女兒,幾十年前的事,男方家結婚前往女方家送麻糖,一般五百根(現在改成方便麵),他家難纏要7百根,男方也認了,送來了女方母親嫌小又退回了,男方又炸7百根送來,結婚前一天來拉嫁妝,女方家還是難纏,男方把嫁妝拉回家,第二天不來娶媳婦了,原來男方也不是善茬,退婚吧怕虧彩禮錢,嫁妝拉回家後差不多扯平了,這邊女方家七大姑八大姨等著去送親呢[捂臉],最後兩家去公社說官司,成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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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離婚。

離娘錢,離娘肉。顧名思義。就是離開孃的錢。女方家,養大了一個女兒,很不容易,費了千辛萬苦的,現在你一個臭小子,說把她帶走,就帶走了啊。哪有那麼容易的啊。所以說,人家女方的家長,要求你,出錢,給足一定的補償也不是沒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這個也要,實事求是。依照男方的家庭條件而定。你給人家一定的離娘錢,也是有必要的。

現在娶媳婦,有多麼的不容易的啊,男多女少,待價而沽。你也理解人家一下子。就是女方也太不人道,選擇的機會不對頭,也多多少少,也給人家一點面子,畢竟你的女兒的未來的命運,掌握在人家的手裡面。

離娘錢,也叫離娘肉。是屬於封建社會的陋習的一種。新中國以後,早就在破除的範疇之內,提倡新人新辦。

弘揚社會主義的新風尚。但是現在,隨著人們拜金主義的泛濫,

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的舊習俗,陳渣泛起,過去就有,叫離娘肉。也可以,換算成錢。是男方給女方,孃家的一筆結婚的費用,結婚以後,不再帶回夫家的。

我認識的一個男朋友,甚至於,也是入洞房的時候,才想起來要錢,著急的,為人老實,因為結婚,已經借了不少的錢,連夜出去,借的高利貸,一毛錢的利息。

結婚以後,常年累月的一喝酒,想起來這個事情。就和老婆吵架,成了心病。

真的,有故意刁難的嫌疑。

為什麼婚前,不商量好,婚前不說,和說好一切的條件,非要等到關鍵時刻,上轎子,才說。





襤褸的靈魂


離娘錢這個習俗我們這裡有,除了離娘錢還有離娘饃,娶親時必須帶上離娘饃,進女方家後隨即放在堂屋桌子上。而離娘錢則是女方上轎前給丈母孃的錢,這錢是隨心錢,多少不限,有240元丶36O元丶480元不等,經濟條件好的還有給1200元的。不知題主家鄉離娘錢是硬要還是隨心?數額多大?如果是千元左右還是咬咬牙掏了省事,如果數額超過萬元,那就該另當別論了。俗話說好事多磨。既然已是結婚當天,包一個紅包裝上幾百塊錢,遞給丈母孃回頭就走不就完事了嗎?丈母孃不會再糾纏女婿娃了,你放心的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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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娘錢,過去嫁娶中是有這麼個禮數,他包括離娘布,離娘鞋帽,,離娘酒肉。(半斤兩小瓶酒四兩豬肉)

離娘布是給父母做身衣服,鞋帽是給父母的穿戴,離娘肉意思是父田忙著嫁女的事,招呼客人幾天沒吃好飯,女兒嫁了客走了,晚上用這離娘肉酒老兩口好好做頓安心飯吃。

這花錢並不多,新娘出嫁時離娘布岳父母各一套,這是由男方出備,表達女兒借男方對孃家父母養育之恩的一點報答,也表示男方對女子出嫁時父母的一種安慰,這一般鞋帽是結婚前過禮時一塊帶去,離娘酒肉是迎親這天帶去。現在都將物折錢了,或包括在彩禮中,但離娘錢這個說法還在。

要我說題主牛身子都過了,何必去爭一個牛尾巴?沒錢再想辦法借點錢辦一下不就得了,為這點錢錯過了婚姻損失就大了,原來預備待客的酒席,人家女方未吃也末必能能給你補償損失,還見小今後不好意思見面。再重新找一個還要化更多錢。


牧牛老叟


不結了,但是酒店的費用你還得去付,還有請到的親戚朋友怎麼辦?,如果訂了幾十桌客,也要幾萬的費用,反正人家酒店已經給你準備好了,你不去吃,錢一分都不能少。是我乾脆結了,過幾天在叫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這樣大家親戚朋友也有面子。自己也有面子,兩全其美多好。[笑哭][笑哭][笑哭]


老君山上萬年青


對於飯店,你大可不必操心。這裡有個違約問題。因為在預定酒店時,我們新郎一方是需要交付定金的,甚至提前一年就交付了。那麼根據定金罰則,你到時沒有用這個酒店,定金不退,就是說,定金就當做彌補損失的費用了。至於你為啥不結婚了,或者你出現了任何新人之間的爭執,和酒店無關。但是,如果你是當天在酒店發生了爭執,人家酒菜都準備完畢,你突然毀約,那麼新人一方還要彌補相應的損失。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一般當天違約的不多,都是“提前”告知酒店,這樣酒店只是不退定金,損失的還是新人一方。


陳律12


離娘錢是個什麼東東,我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怎麼都沒聽說過?

結婚當天細節應該是提前商量好了的吧!突然加錢是個什麼梗,難道對男方不滿意,還是想多訛一點錢在自己腰包。別逗了,有考慮過婚後嗎?自己在婆家怎麼過,婆家會對你什麼態度?

再說酒席,現在結婚訂酒席需要提前預訂吧!就算在農村老家自己辦,也需要提前預訂鄉廚啊!我的看法,如果我是酒店老闆,一:體諒男方家的情況,本是喜事搞得不歡而散。二:也要求男方體諒一下酒店情況。三:雙方共同商討處理事宜,該賠償的賠償,該退錢的退錢,不可能我一點損失也不找吧!生意人嘛!

個人觀點,勿噴!


楊大嫂


結婚在即女方突然加錢,這種事屢見不鮮,這種人太可恨了,能看出來女方家人的人品,說了不算算了不說,這就是抓住男人的軟肋,突然加錢!這哪是結婚啊,這是賣女兒!就說結了婚,女方在男方家裡怎麼看?掉價,男方家裡人對這個媳婦打心裡瞧不上!導致後來婚姻的不幸,經常看到網上女方說自己多麼的不幸,這還不是自找的?

至於你說的酒席那好說,退了就完了唄,大不了損失點錢,我覺得更損失的是女方的人品,德行,就像老人們說的,缺了德了!以後找別人還能幸福的了嗎?


順達機械CEO


emmmm,

一、跟酒店協商退了,連婚都別結了。

二、女方想辦法將男方哄回來唄。

現在這結婚,有車、有房、有鑽戒、有彩禮還不夠,什麼下車費、離娘錢都出來了,這要不看帖子我都不知道離娘錢是什麼東西,說法真多,封建賣女兒呢?差不多得了,這麼多繞繞!越活越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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