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春天的最後一次降溫之後,北京如願以償的發燒了,襯衫軟塌塌的黏在身上,那種感覺就像被39度8的林黛玉抱著。
夏天真是個急哧火燎的小浪蹄子,升溫就升溫,一點不懂循序漸進控制節奏啥的,上來就是幹,我被丫幹得渾身疲軟無力心浮氣躁,主要是因為公司空調壞了。現在我每隔5分鐘就要罵街一次。
昨天下班後沒有直接回家,有約。
約什麼呢,無疑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我懷疑成年人的娛樂項目只有喝酒,吃飯看電影時想的也是一會兒去哪喝酒,戀人可以做愛,朋友就只能喝酒。舉杯邀明月,低頭玩手機。
中途我跟一個女孩兒到露臺上抽菸,她長得挺漂亮,氣質有點像小松菜奈,我們認識有一年了,到了能夠推心置腹談論男人的程度。
她說最近生活裡出現了一個想要認真交往的男孩,對方性格超可愛,只不過比她矮10釐米,還不到一米六五。
我身邊的情侶在外形匹配上大多不走尋常路,男的酷似陳偉霆,女的體重155斤;女的神似范冰冰,男的挫了吧唧戴眼鏡;但越是這樣,往往靈魂匹配度越高。低級人種玩肉,高級人種玩心,雖然這話聽起來有點土,但話糙理不糙,如有不適別往心裡去。
把菸頭往花盆裡一按,我說恭喜啊朋友,愛神降臨。
其實我心裡都羨慕死了,我羨慕那種即便身高不足165,仍然可以被漂亮女孩愛上的人。
所以根本不用問 “啊?他到底哪裡吸引你啊?” 這種蠢話,有些人的優勢一眼就能看出來,有些人的優勢一眼看不出來,所以能看出來的人必定是看了好幾眼,優勢不明顯還能叫人忍不住看好幾眼,說明啥?魅力。
前兩天在朋友圈裡看到一句話,“我這樣彆扭又敏感的人,我覺得愛是什麼,我覺得愛是,你願意去撫摸一顆晦澀難明的心。”
是這樣的。我很難去喜歡上普世觀念裡堪稱完美的東西,相反,裂痕和殘缺對我有種致命的吸引力。
有點胖,有點矮,有點窮,不善言辭,表達障礙,自理能力差,皮膚愛出油,胸部下垂,腋毛旺盛,高度近視等等,這些所謂的“缺陷”,全是讓愛滲進來的裂痕。
大部分人在一段關係裡,逃避的是對方的缺點,但我好像最怕面對人家的閃光點。
家世顯赫,人緣好,長得好看,才華橫溢,討女孩兒喜歡,溫柔體貼,有錢,浪漫,彬彬有禮,襯衣永遠乾淨好聞等等,這些的確會加深我對對方的欣賞和仰慕,但我不想跟這樣的人“發生關係”。
喜歡,但缺乏想要去愛的衝動,因為太完美了,完美到讓我覺得人家有我沒我都是光芒四射。
或許是自卑心理搞的鬼,每當意識到目的地遙不可及時,那股挫敗感一下子就澆滅了心中的火焰,只想躲得遠遠,默默注視。
站在完完整整的人面前,我只會覺得自己多餘。
所以時常慶幸對方的不完美,讓我有機可趁,我們捧著各自殘缺的部分抱在一起,剛好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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